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一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4條,授權香港特區政府簽發給中國籍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的護照,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館處則為旅外公民代為辦理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護照一般效期為10年,16歲以下兒童的護照效期則為5年。
163國給予香港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者落地簽證的入境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 外文名:Passport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證件類型:護照
- 簽發機構:香港入境事務處
- 簽發對象:擁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 有效期:10年,5年
歷史
申請資格
- 中國公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
- 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護照申請
製作
格式
- “類別/Type”:“P”(護照/passport)(預印字樣)、“簽發國代碼/Code of Issuing State”:“CHN”(中國/China)(預印字樣)及“護照號碼/Passport No.”
- “姓/Surname”、“名/Given names”(上下各兩行,上中文下英文)
- “國籍/Nationality”:“CHINESE”(預印字樣)
- “性別/Sex”:使用英文縮寫,男為“M”,女為“F”
- “出生地點/Place of Birth”:
- 持照人若在外國出生,則寫英文國名
備註說明
(一) 本護照的簽發、換髮、補發、及加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辦理。
(二)本護照持有人為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居留權和返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利。
(三)除另有註明外,本護照有效期為十年。如本護照發給年齡在十六周歲以下兒童,其有效期一般為五年。本護照期滿或護照簽證頁用完,須換領新護照。
(四)本護照為重要身份證件,應妥為保存使用,不得損毀、塗改、轉讓。護照遺失或損毀應立即向最近的護照簽發機關和當地警察或公安機關報告。
不同版本
- 護照內頁採用印有長城水印圖案的專用紙張,有藍、橙色彩虹印刷的紫荊花放射形圖案;
- 持照人相片為彩色,可選用紅色或淺藍色為相片背景;
- 護照第1、2頁分別為中、英文護照“說明頁”;第3、4頁為“備註頁”;第5至31(加厚型為47)頁為“簽證頁”;第32(加厚型為48)頁為“應急資料”和持照人簽名頁;封底為持照人“個人資料頁”。
- 2003年1月1日起簽發的新版護照,封面設計與一版護照基本相同,在個人資料頁上蓋上更薄的防偽膠膜,並增加以下肉眼可見的防偽特徵:
- “個人資料頁”持照人相片左邊,印有以光學變色油墨印的“HKSAR”的變色字樣;
- “簽發機關”欄內“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DEPARTMEN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的字樣,改以光學變色油墨印成;
- 在紫外光燈下,“個人資料頁”有螢光紫荊花圖案及幼線和“HKSAR”字樣。
- 護照封頁內頁為“請求頁”,第1、2頁為“備註頁”;第3至30(加厚型為46)頁為“簽證頁”;第32(加厚型為48)頁為“應急資料和持照人簽名頁”;“個人資料頁”獨立編制在“請求頁”及“備註頁”之間。
- 電子護照與前版護照主要區別如下:
- 封面底部、“個人資料頁”左上方加上了“電子旅行證件”的標誌;
- 護照內頁改為不同品種的四季花(春牡丹、夏荷、秋菊及冬梅),並印有不同中國書法字型(楷書、篆書、草書、行書及隸書)的“華”字圖案;
- 持照人相片亦由過往的彩色改為黑白色,申請人需遞交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 “個人資料頁”持照人相片右邊,印有梯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下方印有個人資料微縮字型組成的波浪紋;
- “個人資料頁”加印一幅多種圖像印刷的持照人相片(與智慧型身份證相若);
- “個人資料頁”主題圖案設計,由洋紫荊花改為青馬大橋;
- 第一頁印有以個人資料微縮字型組成的持照人相片。
- 封底則內置非接觸式晶片,以數碼方式儲存持證人的個人資料及容貌影像,並印有以下說明:
本護照含敏感的電子部件,為保持護照的最佳效能,請勿彎曲護照或在本頁打孔;切勿讓本護照接觸高低溫或受潮。
This passport contains sensitive electronics. For the best performance please do not bend, perforate this page or expose this passport to extreme temperatures or excess moisture.
請勿在此蓋印
Do not stamp here
豁免簽證
法律爭議
榮譽
- 亞太資訊及通訊科技大獎-電子政府與社會項目大獎(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