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9日經農業部常務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12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2月14日
- 頒布單位:農業部
1999年12月9日經農業部常務會議通過。
1999年12月9日經農業部常務會議通過。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飼料添加劑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一般飼料添加劑。本辦法所稱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是...
《辦法》分總則、生產許可證核發、生產許可證變更和補發、監督管理、罰則、附則6章26條,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農業部1999年12月9日發布的《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2004年7月14日發布的《動物源性飼料...
前款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核發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批准文號。第十一條 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的企業,應當按照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並實行生產記錄和產品留樣觀察制度。第十二條 ...
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核發相應的產品批准文號。第十七條 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和有關...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管理,提高產品質量,保護動物健康,保障動物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根據國務院《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研製、生產、...
第一條 為加強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保障飼料質量安全,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制定本條件。第二條 本條件所稱混合型飼料添加劑,是指由一種或一種以上飼料添加劑與載體或...
農業部決定對《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條第一款一項與第十三條合併,修改為第十條:“生產企業填報《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同時提供廠區布局圖、生產工藝流程圖...
(五)生產工藝、製造方法及產品穩定性試驗報告;(六)質量標準草案及其編制說明和產品檢測報告;有最高限量要求的,還應提供有效組分在配合飼料、濃縮飼料、精料補充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中的檢測方法;(七)農業部指定的試驗機構出具的...
本辦法所稱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是指由兩種(類)或者兩種(類)以上營養性飼料添加劑為主,與載體或者稀釋劑按照一定比例配製的飼料,包括複合預混合飼料、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維生素預混合飼料。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飼料...
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後,應當向自治區農牧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產品批准文號,提交下列材料和樣品:(一)產品批准文號申請表;(二)生產許可證複印件;(三)三個批次的產品樣品;(四)產品質量標準和...
七、浙江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浙江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八條修改為:“設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申請人應當向省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 ...
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宣傳、監督、檢驗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飼料,是指經過工業化加工、製作的供動物食用的飼料,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
飼料生產企業取得審查合格證明,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企業登記註冊手續。第七條 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應按照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企業生產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沒有國家...
第十條 申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准文號,應當向自治區飼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自治區飼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和有關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畢,對具備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
生產預混合飼料以外的其他含有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應當自投產之日起15日內,將飼料所含藥物的配方和說明書報設區市飼料管理部門備案。第八條經營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技術人員經縣以上飼料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具備飼料...
(四)向省飼料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產品批准文號。未領取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准文號的,不得從事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生產活動。第七條 除前條另有規定的外,設立飼料生產企業必須符合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條件,並經省飼料管理部門...
第七條 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應當在取得國務院農業行政主 管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後,向省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飼料添加劑、添加劑 預混合飼料產品批准文號。省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第一條 為規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和管理,保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維護人民身體健康,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山東省飼料生產許可審核工作程式是一項由山東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根據國務院《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業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新飼料、新飼料添加劑管理辦法》、《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混合型飼料...
第三條 設立飼料生產企業,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規定審查合格後,方可辦理企業登記手續。設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依照《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設立動物源性...
對飼料生產企業,經審查合格後發給審查合格證明;對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經審核合格後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飼料生產企業取得審查合格證明,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後,方可...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飼料產品認證,是指企業自願申請,認證機構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及其生產過程按照有關標準或者技術規範要求進行合格評定的活動。飼料產品認證的對象,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等...
(一)貫徹執行國家發展飼料產業的方針、政策,制訂全省中長期飼料發展規劃;(二)組織全省飼料產品安全性的監督檢查;(三)組織飼料產品檢驗機構考核;(四)組織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企業的生產許可證的申報,核發飼料添加劑、...
(三)企業採購實施行政許可的國 產單一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的,應當逐批查驗許可證明檔案編號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填寫並保存查驗記錄;查驗記錄應當包括原料通用名稱、生產企業、生產日期、查驗...
傳真法人代表、聯繫人、產品名稱等,此外還收錄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批准文號管理辦法》、《新飼料和新飼料添加劑管理辦法》等有關...
(一)嚴格行政許可,把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生產準入關。要在繼續搞好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產品批准文號和動物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合格證的基礎上,嚴格執行《飼料生產企業審查辦法》的規定,將各類飼料產品納入管理範圍...
14 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 《農業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①設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②設立其他飼料生產企業由省級飼料主管部門審批 15 化肥農膜經營 《國務院關於化肥、農藥...
14 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 《農業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①設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②設立其他飼料生產企業由省級飼料主管部門審批 15 化肥農膜經營 《國務院關於化肥、農藥...
(三)飼料產品應是取得省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飼料生產條件審查合格證》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應是具有農業部頒發的《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並按照飼料...
九、第二十九條修改為第三十二條:“假冒、偽造或者買賣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產品批准文號或者產品登記證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或者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