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源地污染控制與水質保護》是2018年10月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乃明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飲用水源地污染控制與水質保護
- 作者:張乃明
- 出版時間:2018年10月
- 出版社:化學工業出版社
- 頁數:248 頁
- ISBN:978-7-122-32322-4
- 開本:16K 787×1092 1/16
- 版次:1版1次
《飲用水源地污染控制與水質保護》是2018年10月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乃明等。
《飲用水源地污染控制與水質保護》是2018年10月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乃明等。內容簡介本書共9章,主要介紹了中國及世界的飲用水資源概況,分析了我國飲用水源地保護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總結了我國有關飲用水保護的...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經濟建設發展,必須保護好飲用水水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國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飲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第三條 按照不同的水質標準和...
水源地保護是指為防治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地環境質量而要求的特殊保護。一般水源地保護應當遵循保護優先、防治污染、保障水質安全的原則。措施 1.按照水資源綜合規劃、水功能區劃及取水工程建設情況,確定地表水源地的具體位置。在地表飲用...
第六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市水務管理部門及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水務管理工作的部門(以下統稱水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與飲用水有關的水務工程建設,對飲用水...
兩區五縣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範圍分別由市、縣政府向社會公布。第三條 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有關部門履行保護水源地的職責。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飲用水水源地,防治水污染,保障公民身體...
第一條 為合理利用水資源,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保護飲用水源水質的義務,有權對污染損害飲用水源水質的行為進行舉報。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並保持暢通。市環境保護等依法行使飲用水源水質保護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後,應當...
水源保護對控制整個河流流域的水體污染具有重要作用。水體污染 水體污染主要是指人類活動排放的污染物進入水體,引起水質下降,利用價值降低或喪失的現象。嚴格來說造成水的污染原因有兩類:一類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主要是工業排放的廢水。此外...
1.4.3 優先控制污染物在水環境中分布簡介 1.5 水源地保護與污染控制 1.5.1 水源地保護規劃 1.5.2 水源保護區流域污染控制 1.5.3 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 1.5.4 水源保護區管理 參考文獻 第2章 水源水質標準與飲用水水質...
第五條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的具體工作和相關生態環境管理的有關工作,對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市、縣(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地確定的具體工作...
我國現有的飲用水水源保護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各地也頒布實施了多個飲用水水源環保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第四條 水質變化趨勢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源...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水源的義務,並有權對污染水源、破壞保護設施的行為進行勸阻、舉報。檢察機關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社會組織可以依法對破壞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第二章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和調整 第八...
(一)貫徹國家有關飲用水源保護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飲用水源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飲用水源保護區區劃方案和飲用水源保護規劃;(三)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工作;(四)查處污染飲用水源的違法行為和事故;(五)協調各有...
第十一條 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應根據飲用水源所處地理位置,水文地質條件、供水的數量、開採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劃定,其保護區的水質不得低於國家規定標準。第十二條 在飲用水地下水源各級保護區內,禁止利用滲井、淺井、滲坑、岩溶、地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遵循供需協調、綜合平衡、保護生態的原則,按照國家要求實行飲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評估制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防治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水質安全。第九條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應當劃定保護區。飲用水水源...
對防治飲用水源污染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和水質標準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實施飲用水源保護區制度,科學劃定和調整飲用水源保護區,切實加強飲用...
第六條 飲用水水源的江河流域相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飲用水水源流域水質管理,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協調機制,保障跨界斷面出境水質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水源安全的義務,並有權對污染和破壞飲用水水源的...
巢湖是合肥市戰略儲備飲用水水源。巢湖水源保護,按《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執行。?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發展的實際需要,可以確定新的水源保護地,依據本條例保護。第四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飲用水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對城市...
州、縣(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和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污染防治工作;對當地集中式和分散式飲用水源水質進行定期監測,實行監測結果報告和公示制度,並發布...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和管理,防治飲用水水源污染,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貴州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集中式飲用...
但是,由於農村飲用水水源點多面廣、單個水源規模較小、部分早期建設的飲水工程老化失修等原因,水源保護管理基礎薄弱、防護措施不足、長效運行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依然存在,農村水源污染事件時有發生。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
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及有關環境管理的具體工作,對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入河排污口、飲用水水源地水源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飲用水水資源實施...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飲用水水源,並有權對污染和破壞飲用水水源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第九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參與飲用水水源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新聞...
第六條 市和區(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國土資源、建設、規劃、交通運輸、水務、農業、林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市...
第一條 為保護飲用水源水質,確保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源水質保護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
第七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區保護管理工作。第八條建立飲用...
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公益宣傳,並對飲用水水源保護情況進行輿論監督。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水源的義務,有權對污染飲用水水源、破壞飲用水水源保護設施的行為...
第十四條 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質標準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環境生態平衡和保護水源林、護岸林和與水源保護相關植被的責任。第十六條 市環保部門根據飲用水源保護目標,對排污單位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哈泥河飲用水水源的保護,保證飲用水水源的水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與哈泥河飲用水水源保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