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審員會審查通過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於2021年9月7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 標準編碼:GB1886.350—2021
  •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 發布日期:2021年9月7日
發布信息,標準全文,

發布信息

關於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1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1項修改單的公告
2021年  第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審員會審查通過,現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1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1項修改單。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以上標準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數據檢索平台(詳見參考連結)查閱下載。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9月7日

標準全文

前言
本標準代替 GB2992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本標準與 GB29921—201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名稱;
———修改了“範圍”的描述;
———修改了“套用原則”的描述;
———增加了乳製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致病菌限量要求;
———修改了“表1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標準”中的部分內容;
———增加了“附錄A 食品類別(名稱)說明”。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指標及其限量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表1類別中的預包裝食品,不適用於執行商業無菌要求的食品、包裝飲用水、飲用天然礦泉水。
2 套用原則
2.1 無論是否規定致病菌限量,食品生產、加工、經營者均應採取控制措施,儘可能降低食品中的致病菌含量水平及導致風險的可能性。
2.2 樣品的採集和處理按GB4789.1執行。
2.3 採樣方案和檢驗方法按表1規定執行。n為同一批次產品應採集的樣品件數,c為最大可允許超出m 值的樣品數,m 為致病菌指標可接受水平限量值(三級採樣方案)或最高安全限量值(二級採樣方案),M 為致病菌指標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2.4 附錄A 用於界定致病菌限量適用的食品類別。
3 指標要求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見表1(詳見參考連結附屬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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