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是2013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適用於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上營養信息的描述和說明。該標準不適用於保健食品及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營養標籤標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
  • 別名: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
  • 標準號:GB 28050-2011
  • 發布日期:2011-10-12
  • 實施日期:2013-01-01
  •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實施情況,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食品營養標籤是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信息和特性的說明,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組分、特徵的有效方式。根據國家營養調查結果,中國居民既有營養不足,也有營養過剩的問題,特別是脂肪和鈉(食鹽)的攝入較高,是引發慢性病的主要因素。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為指導和規範中國食品營養標籤標示,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預包裝食品,促進公眾膳食營養平衡和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原衛生部在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世界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

編制進程

  • 起草階段
標準起草組多次組織專家研究,召開研討會和專家諮詢會,充分聽取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意見。該標準通過原衛生部及機構改革後的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700餘條反饋意見和修改建議。標準起草組逐一分析反饋意見,及時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處理,進一步完善標準文本。該標準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審員會第五次主任會議審查通過,於2011年4月20日公布,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
  • 發布實施
2011年10月12日,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
2013年1月1日,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依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需要起草。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術語和定義
1
3 基本要求
1
4 強制標示內容
2
5 可選擇標示內容
2
6 營養成分的表達方式
2
7 豁免強制標示營養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4
附錄A 食品標籤營養素參考值(NRV)及其使用方法
5
附錄B 營養標籤格式
6
附錄C 能量和營養成分含量聲稱和比較聲稱的要求、條件和同義語
8
附錄D 能量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標準用語
11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適用於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上營養信息的描述和說明。該標準不適用於保健食品及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營養標籤標示。

實施情況

  • 實施建議
在該標準實施日期之前,允許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執行該標準。為節約資源、避免浪費,在實施日期前可繼續使用符合原《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04)要求的食品標籤。在該標準實施日期之後,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執行該標準,但在實施日期前使用舊版標籤的食品可在產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為保障該標準的順利實施,減少問題和失誤,提高和促進食品工業健康發展,中國CDC營養所將制定更加詳細的《指南或手冊》,培養師資力量,分批組織培訓和技術指導。例如問答、食物成分資料庫建立、計算軟體等等,保障中國營養標籤通則平穩和順利實施。
在該標準實施過程後,向消費者宣傳食品營養標籤的知識,以及管理規範的相關內容,市場促進標準貫徹執行非常必要。為保障該標準的實施,將以多種形式宣傳媒介通過全方位的,提高百姓對營養標籤的認知程度,幫助食品企業正確地標註食品營養標籤,以達到教育和引導百姓建立正確的食品消費理念,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目標。
  • 實施原則
標準實施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生產,符合營養標籤標準要求。二是提倡以技術指導和規範執法並重的監督執法方式,對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不規範的,應積極指導生產企業,幫助查找原因,採取“加貼”等改進措施改正(國家另行規定的除外)。三是推動食品產業健康發展,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採取措施,將營養標籤標準的各項要求與生產技術、經營、管理工作相結合,逐步減少鹽、脂肪和糖的用量,提高食品的營養價值,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的制定,細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對食品標籤的具體要求,增強了標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一是有利於宣傳普及食品營養知識,指導公眾科學選擇膳食;二是有利於促進消費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體健康;三是有利於規範企業正確標示營養標籤,科學宣傳有關營養知識,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的實施在中國食品標準中是一項重大發展,標誌著從控制食品生產中“有害因素”的常規階段,發展到指導“有益健康”產品生產的新的高度。對全民健康而言,該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實際上也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一部分,體現了國家政府對人民健康的關注和法律上的保障。堅持積極、穩妥、適時、到位的原則,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實施為手段,帶動中國食品工業、檢驗機構的全面升級,促進中國食品工業健康持久的發展,整個社會和民族都將成為受益者。
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的實施,有利於規範食品企業正確標註營養信息,有利於實現消費者對食品營養信息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有利於提高公眾對食品營養的關注,促進膳食營養平衡,從而達到預防和減少營養相關疾病的目的。同時,該標準的實施對食品工業和食品貿易業也將起到促進作用。
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GB 28050-2011)的公布實施,對宣傳普及食品營養知識、指導公眾合理選擇食品、促進消費者合理平衡膳食、預防和減少營養相關疾病、規範企業正確標識營養標籤、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都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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