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事故現場保護,飛行事故檢查中,為使事故的原始狀態與有關資料免遭損壞所採取的緊急措施。根據有關規定:飛行事故緊急處置小組應迅速組織醫務、機務、消防、警衛等有關人員趕赴出事地點,搶救遇險的人員和飛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和事故當事人接近事故現場及飛機殘骸,保護好飛機墜地時與地面撞擊的痕跡,對機上易燃易爆物品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未經事故檢查組長允許,不得移動殘骸或改變其原始狀態。對遇難人員的遺體及其創傷部位照相、記錄並按有關規定對人體組織、血、尿取樣後,可移開現場。
飛行事故現場保護,飛行事故檢查中,為使事故的原始狀態與有關資料免遭損壞所採取的緊急措施。根據有關規定:飛行事故緊急處置小組應迅速組織醫務、機務、消防、警衛等有關人員趕赴出事地點,搶救遇險的人員和飛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和事故當事人接近事故現場及飛機殘骸,保護好飛機墜地時與地面撞擊的痕跡,對機上易燃易爆物品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未經事故檢查組長允許,不得移動殘骸或改變其原始狀態。對遇難人員的遺體及其創傷部位照相、記錄並按有關規定對人體組織、血、尿取樣後,可移開現場。
飛行事故現場保護,飛行事故檢查中,為使事故的原始狀態與有關資料免遭損壞所採取的緊急措施。根據有關規定:飛行事故緊急處置小組應迅速組織醫務、機務、消防、警衛等有關人員趕赴出事地點,搶救遇險的人員和飛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
第二十九條 事發現場保護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一)民用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發生的事故,其應急救援和現場保護工作按照《民用機場應急救援規則》執行;發生在上述區域以外的事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規定》執行。(二)...
以下簡稱國家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執行辦事機構為國家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隊伍及力量包括民用航空器搜尋救援隊伍和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企事業單位應急救援、消防、醫療救護、環境保護隊伍及社會力量等。
(二)民用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發生的事故,其應急救援和現場保護工作按照《民用機場應急救援規則》執行;發生在上述區域以外的事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規定》執行。(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隨意移動發生事故的航空器或者...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受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其主要職責是:對起火航空器組織撲救;對失蹤人員和航空器組織搜救;組織搶救傷員和安全撤離有關人員;盡最大可能保護好航空器事故現場;保護好失事航空器有關財物;收集掌握現場...
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區民用航空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自治區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區民用航空器事故的搜尋與救援工作。發生民用航空器事故的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
第十九條 民航總局在啟動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的同時,應當在本部門的職責許可權範圍內,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搶救,避免損失的擴大。第二十條 應急預案啟動後,對於屬於本規定適用範圍內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由...
其中,兩個監測點監測核心區兩側的邊坡體,主要用於保護核心區作業人員的安全,另外一個監測點監測記錄核心區的主要通道所在的邊坡,用於保障進出核心區人員及現場執勤,維勤(音)人員安全。三個監測點由現場指揮部實時調度,聯合監測,...
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屬檔案13,增加了我國可以委託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事故和嚴重徵候調查的規定。細化、調整了民航局和地區管理局的調查範圍分工,使之更加明確。完善了事件的現場保護、調查過程信息的公開內容限制、接受局方安全建議以及...
(一)民用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發生的事件,現場保護工作按照《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規則》執行;其他區域發生的事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規定》執行;(二)參與救援的單位和人員應當保護事發現場,維護秩序,...
航空器事故死亡人員中有國際、國內重要旅客。軍用航空器與民用航空器發生空中相撞。航空器發生爆炸、空中解體、墜機等,造成重要地面設施重大損失,並對設施使用、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造成重大影響。航空器發生嚴重的不正常緊急事件...
事故統計報告表的式樣以及統計要求,由總參謀部規定。第八章 事故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四十五條 發生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裝備、財產損失的,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保護事故現場。發生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