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者參與模型

領導者參與模型,領導權變理論的一種。一種將領導行為與參與決策聯繫在一起的領導理論模型。1973年由美國心理學家弗羅姆(Victor Harold Vroom,1932— )和耶頓(Phillip Yetton)提出。模型包含7項權變因素(以“是”或“否”選項進行判定)和5種可供選擇的領導風格。後弗羅姆和加哥(Arthur Jago)對該模型作了修訂,將原權變因素擴展為12項,它們是:質量要求、承諾要求、領導者的信息、問題結構、承諾的可能性、目標一致性、下屬的衝突、下屬的信息、時間限制、下屬的分布範圍、動機-時間、動機-發展。5種領導風格包括:(1) 獨裁Ⅰ:使用自己手頭現有的資料獨立解決問題或作出決策。 (2) 獨裁Ⅱ:從下屬處獲得必要的信息,獨自作出決策。 (3) 磋商Ⅰ:與有關下屬進行個別討論,獲得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所作出的決策可能受或不受下屬的影響。 (4) 磋商Ⅱ:與下屬集體討論有關問題,收集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所作出的決策可能受或不受下屬影響。 (5) 群體決策Ⅱ:與下屬集體討論問題,共同提出和評估可行性方案,並試圖獲得一致的解決辦法。該模型提供了根據不同的情境類型而遵循的一系列的規則,藉以確定領導參與決策的類型和程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領導者參與模型
  • 提出時間: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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