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編制審批程式

預算編制審批程式是指法定的編制、審核、批准If家預算的過程和順序的總稱。我國預算按預算年度(即財政年度)編制,一般採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即兩上兩下,逐級彙編的方法。具體順序和過程是:在編制前,先由中央各部門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提出預算收支建議數報財政部。

財政部根據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指標,參照建議數進行綜合平衡,擬定預算收支控制指標,經國務院審核同意後下達。中央各部門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國務院下達的收支控制指標,結合本部門、本地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參照所屬單位、地區的預算收支建議數,核定並逐級下達收支控制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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