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發行是在他國或他國所屬地區擅自發行郵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法發行
- 定義:在他國或他國所屬地區擅自發行郵的行為
非法發行是在他國或他國所屬地區擅自發行郵的行為。
非法發行是在他國或他國所屬地區擅自發行郵的行為。郵票發行權屬於國家主權,在國際關係準則中,其行使以主權所及的區域內為限,不可超越,亦不可受侵52,若超越主權區域的界限,侵犯他國郵政主權,在他國或他國所屬地區擅自發行郵的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目的 編輯 語音 近年來,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以下簡稱非法證券活動)在我國部分地區時有發生,個別地區甚至出現蔓延勢頭,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和金融安全。為貫徹落實公司法和證券法有關規定,維護證券市場正...
根據非法出版物的不同載體特徵,可以將非法出版物分成三種:印刷型非法出版物,非法音像出版物,非法電子出版物。特徵 1.出版者不具備法定的資格。2.未經批准在社會上公開發行。3.出版行為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4.出版物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主要類型 (1)偽稱根本上不存在的出版單位印製的出版物。(2)盜用...
本罪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實施了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1、行為人須有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的行為。如果尚未發行或正在準備發行的,不構成本罪;同時,如果不是採取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的方式,而是採取其他方法非法集資的...
為維護我省證券市場正常秩序,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開展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以下簡稱“非法證券活動”)工作提出...
非法出版物是非國家批准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圖書、報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違反《出版管理條例》未經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主要有:盜用、假冒正式出版單位或者報紙、期刊名義出版的出版物;偽稱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單位或者報紙、期刊名稱出版的出版物;盜印、盜制合法出版物而公開銷售的;公開發行的不署名...
非出版單位編印、翻錄內部使用的非營利性的資料性圖書、報刊和音像出版物,須報經主管單位批准,並經縣級以上(含縣級)新聞出版(文化)行政機關或音像管理機關核准並發給準印證,方可印製。違者亦視為非法出版活動。檔案通知 國務院關於嚴厲打擊非法出版活動的通知 (1987年7月6日)當前社會上非法出版活動猖獗。一些...
修正案大幅提高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刑罰力度。對於欺詐發行,修正案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並對個人的罰金由非法募集資金的1%至5%修改為“並處罰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對單位的罰金由非法募集資金的1%至5%提高到20%至1倍。法律規定 根據證監會2014年10月份發布的《關於改革完善並...
本罪是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是在公司發行股票或公司、企業發行債券的領域內犯罪,即以虛假方法製作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發行辦法來欺詐他人,發行股票、債券一般是通過有關部門審批後進行的;而集資詐欺罪可以採取多種方法,其行為人發行股票、債券是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而非法發行的。(三)本罪與擅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嚴厲打擊非法出版犯罪活動的通知》在1991.01.30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嚴厲打擊非法出版犯罪活動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嚴懲非法出版犯罪活動的通知》在1987.11.2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嚴懲非法出版犯罪活動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87.11.27 實施時間 1987.11.2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
前者是非法輿論主體長期集聚的結果,後者是非法輿論活動突破口頭傳播的局限,發展到散發印刷品的危險傾向。國家對非法刊物一般要採取堅決取締的方針。被認定的非法刊物,決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印刷發行,達到合法化、公開化。依法取締非法刊物,是為了保護人民利益和社會安定。凡憲法和國家制定的其他法規和條例中有關言論出版等...
非法發行鈔票的銀行,其在香港的主要經理人或代理人,其每名董事及其每名合伙人,如被確認罪名成立,可以判處罰款或監禁。鈔票是指發鈔銀行根據各自銀行的條例或章程以及財政司的有關授權在香港發行的紙幣。所有上述鈔票,無論是何種面額,均是香港的法定貨幣。②紙幣的發行。財政司在取得港督及行政局批准後,以書面...
因此,我們建議將非法集資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節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確立其在整個《刑法》體系中的應有地位。(四)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依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集資行為。主要是以非法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
對於以“香港某某出版公司國內組稿中心 ” 名義有償約稿,或打著“某某雜誌”、“某某雜誌駐某地記者站(工作站)”幌子主動上門收費組稿的,廣大作者更應多添幾分警惕;必要時,可向期刊上署名的出版單位(或主辦單位、編輯單位)所在地的政府行政部門諮詢。常見問題 非法出版物的刊號最常見的問題有這樣幾種:(1)...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和《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工作制度的批覆》(國辦函〔2007〕14號)等檔案精神,為加強有關方面的協調配合...
《關於認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問題的通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1991年發布的部門規章。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新聞出版局、全國各出版社:為了有效地打擊非法出版活動,便於準確地認定、取締非法出版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相關事項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摘要轉發...
我國《證券法》規定以下皆為非法證券活動: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的;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欺騙發行 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尚未發行或已經發行證券的;非法承諾 證券公司承銷或者代理買賣未經核准擅自公開發行的證券的;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
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罪量要素,刑法並未規定。根據1998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第1款的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363條第1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1...
非法 《非法》是奧利維爾·馬塞特-德帕西執導編劇,Anne Coesens、Alexandre Gontcharov、Milo Masset-Depasse主演的劇情片,該片在2010年10月06日在比利時上映。大眾評分
《南平市打擊非法證券活動聯席會議工作制度》是南平市政府出台的一項工作制度。制度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打擊非法證券活動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的通知》(閩政辦〔2007〕147號)檔案精神,為加強有關方面的協調配合,健全我市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出版署、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出版活動的通知》在1991.12.23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新聞出版署, 公安部, 國家工商局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打擊非法出版活動的通告 (1992年1月2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發布)為進一步促進我市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鞏固前一階段“掃黃”工作的成果,現就堅決打擊非法出版、印刷、複製、發行或經營圖書報刊和音像製品(以下簡稱出版物)活動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除國家註冊登記的出版單位外,任何單位和個人...
《證券法》對公開發行的判斷標準主要是發行人數,即“不特定對象”或“特定對象超過200人”就是公開發行。對此,《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在第三部分“明確政策界限,依法進行監管”中規定:(一)嚴禁擅自公開發行股票。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
福建台江區一文具店出售山寨“彩票” 誘小學生購買山寨彩票是未經國務院特許,擅自發行非法、銷售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為非法彩票。非法彩票”的概念,在《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這個概念得到了進一步明確。首先是,未經國務院特許,擅自發行、銷售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其次是,在中華人民...
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交易活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二、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 金融機構、支付機構...
(一)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散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位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二)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
三是從客觀方面的行為來看,本案被告人等是借用“XX彩”的開獎信息作為評判輸贏的標準,以莊家和參賭者結算的方式獲取非法利益,其行為不具有非法發行、銷售等經營行為的特點,也不是通過非法經營行為獲利,不符合非法經營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因此,對其以開設賭場罪定罪處罰符合刑法相關規定。四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賭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