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靜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靜樂縣委、靜樂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靜樂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靜發200932號),設立靜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公室),掛靜樂縣民族宗教事務局、靜樂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正科級建制,為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的作用,加強應急管理和督查落實工作,強化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靜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Jingle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 地址:山西省靜樂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各類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的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中央和省、市及各部門傳送縣政府的公文,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各部門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縣政府處理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七)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縣政府各項政策、決策組織有關的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饋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政府系統的政務接待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
(十一)統一刻制、啟用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委、辦、局的印章。
(十二)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三)負責縣政府有關法制方面的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民族宗教事務的指導與管理。
(十五)負責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的處理。
(十六)負責縣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具體事項。
(十七)負責政府網路和政府網站的維護管理工作。
(十八)承辦縣人民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秘書股
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的上傳下達,負責機要傳真;負責縣政府、政府辦公室日常值班和節假日值班;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的印鑑管理;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的日常服務工作;協助領導處置突發事件;辦理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委、各縣市來文來電,承擔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函、電的報批、列印和分發;辦理機要、保密檔案、內部資料刊物及報紙雜誌的分發傳閱;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檔案檔案的歸檔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來靜視察的公務活動;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全體會議及縣長辦公會議和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各種電視電話會議的會務工作;承辦政府系統大型會議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縣政府領導參加的政務活動;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股
負責辦公室的人事管理及職工教育工作;負責辦公室的後勤管理及服務,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機關衛生,義務勞動等行政事務活動和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協調行政口各項工作;負責無線電管理方面的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資料信息股
收集、掌握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動態資料;起草、審核以縣政府和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文、電、函,起草縣政府領導的講話和縣政府、政府辦的各類文稿,撰寫會議紀要。負責編寫《政府大事記》,編髮《政務動態》;負責收集、反饋、處理縣內外政務信息,編髮、上報《靜政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服務;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督查室
圍繞政府重要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向縣政府提出決策建議,並跟蹤、反饋政府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對縣政府的各項決策、會議議定事項、領導重要批示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編髮《政務督查》;承辦縣政府系統目標責任制工作方面的有關事宜和考核工作;負責徵集人民民眾建議與意見;負責辦理縣人大、政協的建議、議案;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制辦
審核縣政府及辦公室規範性檔案;負責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及向市政府的報備工作;對鄉鎮政府和縣直各部門實施法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在執行有關法規、規章中發生的矛盾和爭議;辦理縣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負責縣政府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和監督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承擔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縣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承辦各鄉鎮、有關部門報送縣政府的緊急重要事項,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辦理縣政府有關決定事項,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相關批示、指示;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負責協調和督促檢查全縣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縣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負責組織編制我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指導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的預案編制、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等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和宣傳培訓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1名(含縣政府領導編制6名)。數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政府督查室副科級督查員1名,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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