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省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

12月24日,省長郝鵬主持召開省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審議《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徵求意見稿),研究《關於改革和完善省對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送審稿)》等事項。

會議指出,“十三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十三五”規劃綱要是未來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藍圖,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和實踐指南,科學制定“十三五”規劃,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不斷改善各族人民生活,把青海建設得更加和諧美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形成的《綱要》(稿),貫徹了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及省委《建議》精神,基本符合青海今後一個時期的發展實際和需要。會議要求,要廣泛徵求意見建議,使徵求意見的過程成為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成為不斷匯集全省各方面智慧的過程。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與中央和省委的最新部署緊密銜接,努力編制出遵循發展規律、體現改革創新要求、反映民眾意願的“十三五”規劃。
會議指出,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改革和完善省對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對於實現政府間財力與事權相匹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全省區域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會議強調,要按照“增一般、壓專項、強監管、重績效”的基本思路,結合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調整最佳化轉移支付結構,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規範最佳化專項轉移支付,強化轉移支付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會議強調,從2016年起,力爭用3—5年時間基本建立起功能完善、責權明晰、規範透明、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省對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促進基層財政保障能力明顯增強,縣級基本財力得到有效保障,全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會議審議了我省《關於改革和完善省對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送審稿)》。
會議還審議了我省《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提前實現整體脫貧的實施意見(送審稿)》、2016年民生實事安排意見、《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送審稿)》,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報省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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