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青海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縣級行政事業單位,隸屬於青海省農牧廳。內設辦公室、動物監督管理科、動物檢疫科、證照宣傳培訓科等四個科室。編制27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 地址:青海省
  • 編制:27名
  • 性質:政府機關
具體負責:1、實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承擔的執法監督和檢疫等職責。2、組織實施全省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對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辦理國家規定的有關檢疫審批手續。3、組織實施全省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對從事動物飼養、診療、經營和動物產品生產、經營等與動物防疫有關的活動及其場所,實施監督檢查和現場指導;對經省人民政府指定道口運載動物、動物產品進入本省的,按有關規定實施監督檢查。4、協助做好全省動物疫病的預防以及控制和撲滅有關工作。對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進行監督;對動物養殖場(戶)、動物隔離場所的病死動物進行組織統一收集並集中處理。依法對本省動物衛生監督中的違法案件實施查處。5、負責動物防疫、種畜禽等方面大案、要案和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參與重大動物疫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協調州、縣相關的執法監督和檢疫工作。6、承辦青海省農牧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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