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2月8日青海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84年12月08日
- 實施時間:1984年12月08日
- 頒布單位: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1984年12月8日青海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84年12月8日青海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憲法、法律、政策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和家庭生活...
第十九條 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第二十條 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並依照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假期和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計畫生育假、哺乳等為由,降低、...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開設未成年人保護專線,依法受理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侵害的舉報、投訴、控告。第三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障經濟困難家庭、殘疾、流動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留守兒童的生活、教育等合法權益。第...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最佳化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結合實際制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教育矯治、回歸安置和源頭預防等相關規定,規範救助保護工作行為,強化流浪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和保護,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提供有...
青海省反家庭暴力條例 (2023年11月29日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青海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是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以下簡稱)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1月12日,省長駱惠寧簽發省政府第89號令,頒布《青海省扶助殘疾人規定》(以下簡稱《扶助規定》),並從2012年1日起實施。《扶助規定》是繼《青海省殘疾人保障條例》(以下簡稱《保障條例》)之後出台的又一部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政府規章...
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第三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領導,建立政府主導、各方協同、社會參與的保障婦女權益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和加強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