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大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力度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扶貧局、省供銷聯社: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3-00205
  • 文  號::青政辦[2013]265號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3/9/29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工作,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出台了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的政策,投入“三農”的資金總量不斷增長,有力推動了高原特色青海特點現代農牧業持續快速發展。但從投資渠道和方式看,整合捆綁使用不夠,項目小而零散、重複安排問題突出,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資金效益的發揮。為進一步加大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力度,防止“撒胡椒麵”和多頭重複安排,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整合各行業涉及農牧業項目資金。按照“整合資金、加大投入、集中力量、辦好實事”的思路和“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在已整合省級財政支農資金,中央扶貧資金、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和遼寧援助資金的基礎上,將中央財政支農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中央預算內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資金納入涉農資金總盤子,由省政府統籌考慮,統一安排,形成合力,確保有限的資金髮揮最大效益,促進全省農牧業農牧區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二、建立健全整合工作機制。為確保涉農項目資金科學合理使用,從發改、財政、民委、農牧、水利、林業、扶貧、供銷等部門聘請相關專家,成立涉農項目資金專家評審組,負責提出整合項目資金使用領域、投入重點等意見建議,為省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專家評審組每年11月對有關部門的涉農項目資金進行一次初審,翌年3月前對涉農項目資金再進行一次審查,重點對各有關部門申報項目進行把關、審核,綜合平衡,突出重點,形成意見後反饋給各部門。各部門按專家評審組意見進行調整完善,並報省政府研究同意後,按程式報批執行。
三、嚴格申報程式。一要堅持做到“三個結合”。各有關部門在涉農項目資金篩選、申報過程中,要堅持做到“三個結合”,即:與各行業“十二五”規劃相結合、與省委省政府有關農牧業農牧區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相結合、與各部門當年重點工作目標相結合,確保項目實施效果。二要堅持自下而上的項目申報原則。每年9月,各部門參照當年項目安排領域、範圍、數額及實施重點和下年度重點工作,提出項目投資指南,下發各地。各地按項目申報指南,以縣為單位作為項目整合平台,提出項目,綜合平衡後,於10月份由市、州主管部門匯總上報省級有關部門。三要堅持科學論證。對各地上報的項目,省級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尊重各地意見,疏理綜合,經主要領導審定後,於10月底報省級涉農項目資金專家評審組進行審核,並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後,再由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論證過程中,論證人員以專家為主,避免專家領導化,做到科學合理、重點突出。
四、加大公示力度。經省政府同意實施的所有涉農項目都要在《青海日報》、各主管部門政務網站上進行公示,提高項目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民眾的監督。
五、強化項目監管。各部門要從項目選擇、論證、採購招標、組織實施等各個環節加強監管,強化督促落實。對項目執行不好、監管不到位、問題多的地區和部門,減少下年度項目安排。對項目執行較好、管理到位、效益發揮好的地區和部門,下年度項目安排中給予重點傾斜或採取以獎代補形式予以扶持鼓勵。同時,對效益差、示範帶動能力不強、與農戶利益聯結不緊密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實行“黃牌警告”,責令整改;對以套取政府投資為目的、經營不善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列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六、實行績效評價。省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上年度涉農資金整合項目進行客觀、全面的績效考評,年度績效考評報告於每年8月底前報送省涉農項目資金專家評審組。績效考評結果作為下年度項目安排的主要依據。各地根據評價結果,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不斷完善資金、項目監管制度,規範涉農項目資金扶持程式,切實提高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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