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省政府駐外省(市) 辦事機構職能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省政府駐外省(市) 辦事機構職能的通知》是一份政府檔案,發布機構為青海省人民政府。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調整省政府駐外省(市)辦事處機構編制的通知》(青編辦事發2010〕98號)精神,省政府決定調整青海省政府駐外省(市)辦事處機構職能,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在履行好原有接待服務和為在京省級離退休老同志提供服務職責的基礎上,新增六項職責:(一)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信息服務;(二)配合省直部門做好與北京、天津、遼寧、山東四省(市)經濟協作和對口支援的聯絡服務工作;(三)為我省在上述四省(市)的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務工人員提供服務;(四)配合駐地做好首都維穩工作;(五)指導州(地、市)政府和省政府職能部門駐京人員開展工作;(六)協助派出地黨組織做好在京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等職責。
二、重新設定省政府駐上海、深圳、西安辦事處省政府駐上海、深圳、西安辦事處主要職責:(一)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信息服務,配合省內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跨省區經濟協作、招商引資和對口協調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宣傳青海、推介青海服務,促進地區間經濟文化交流等工作。(二)負責政務接待及相關服務工作,為我省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民眾在所在地的勞務、經商等活動提供相關服務,並協助所在地政府做好計畫生育工作。(三)協助所在地政府做好社會維穩工作,協助當地黨組織做好我省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上海辦事處主要承擔上海、江蘇、浙江三省(市)對口支援的聯絡服務工作。
深圳辦事處主要承擔廣東省和港澳地區的聯絡服務工作。
西安辦事處主要承擔陝西省等西部省區的聯絡服務工作。
三、撤銷省政府駐天津、廣州、珠海、大連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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