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以及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擬訂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督促落實。提出有關專項資金年度預算計畫以及分配建議並推動落實。
(二)負責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
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指導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四)負責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協調、服務。研究提出加快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舊動能轉換、減輕企業負擔等政策建議,牽頭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負責民營經濟發展公共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最佳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鼓勵、支持、引導民營市場主體發展。協調推動維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工作。推動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機制和民營經濟監測與評價體系。
(五)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工作。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措施,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促進產業技術交流和產學研合作創新。承擔推進本領域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相關工作。
(六)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負責推進產業集聚發展。協調推進園區土地開發、項目落地和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負責工業園區的發展評價和經濟指標的統計分析,指導園區產業定位、招商引資和功能轉型,協調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
(八)負責統籌推進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發展。研究提出網際網路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指導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廣套用信息技術,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
(九)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訂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推進
企業管理創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研究擬訂本領域運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培育、引導、扶持本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負責鹽業行業和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二)在區委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指導下,承擔民營經濟黨建相關工作。承擔區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調、督導有關部門(單位)和鎮(街道)、功能區落實領導小組決策事項。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加快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職責分工
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關於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
需要由區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審核。需要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發展改革局會同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後,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上報。
2、關於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區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區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區發展改革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區能源規劃相銜接。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關於信息化工作
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負責指導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全區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導、檢查、推動全區信息化工作,協調解決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協調全區信息安全整體工作。區政府辦公室(區大數據局)負責規劃指導全區大數據工作,推動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促進政用、民用、商用大數據融合發展,負責大數據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數據採集、存儲、加工、套用等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推動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4、關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以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安全保衛、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許可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組織銷毀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偵查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部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未經許可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行為。
5、關於節約用水管理
區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指導節約用水法規、政策和標準的貫徹落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節約用水專項規劃,指導和推動節水型城市與節水型社會建設,落實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
計畫用水制度。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節約用水方面的政策、規劃和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
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擬訂節水規劃、政策,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節水工作,參與擬訂節水規劃政策,公布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水有關標準和工作要求。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水工作,參與擬訂節水規劃,推廣農業節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節水有關標準和工作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水要求。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6、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即墨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執行。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
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決不允許推卸責任、決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信訪輿情、檔案管理、綜合考核等工作,承擔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應訴相關工作。協調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掛民營經濟發展科牌子)。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牽頭實施品牌戰略,對重點企業實施動態管理。研究提出加快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舊動能轉換、減輕企業負擔等政策建議,組織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提出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幫助企業融資。協調推進工業企業上市工作,培育上市備選企業。負責鹽業行業和食鹽專營管理工作。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
(三)技術改造與創新科(掛市場配置促進科牌子)。負責組織推進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工作。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提出專項資金使用建議,協調促進項目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創新能力建設。研究擬訂本領域運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培育、引導、扶持本領域行業協會發展。負責統籌推進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發展。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促進產業技術交流和產學研合作創新。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在區委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指導下,承擔民營經濟黨建相關工作。
行政編制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中副局長、區民營經濟局局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青島市即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永全
青島市即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韓美妍、姜業華、喬保軍
青島市即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四級調研員:趙瑞林、趙愛民、唐新金
青島市即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處級幹部:張永科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辦公室、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