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加快物流業發展實施細則

《即墨市加快物流業發展實施細則》是即墨市施行的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即墨市加快物流業發展實施細則
  • 類型:細則
即墨市加快物流業發展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物流業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根據《即墨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物流業發展的意見》(即政發[2016]63號)(以下簡稱《意見》)檔案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時間
(一)本實施細則涉及2016年各項政策申報受理時間統一為2017年1月4日至3月31日,以後年度各項補助政策原則上可隨時申報,實行"全年受理,集中辦理"。
(二)獲獎、認定類項目以證書或發文的時間(或年度)為準。
二、辦理流程
(一)企業按細則要求準備好申報材料。紙質一式四份(附電子版),按順序裝訂並加蓋公章,報企業所在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田橫島省級旅遊度假區、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通濟新經濟區、汽車產業新城、環保產業園、服裝工業園、國際商貿城、國際陸港及其他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園區管委(以下統稱所在鎮或園區)初審。企業所在鎮或園區初審同意後報市獎補政策業務受理主管部門審核。
(二)對涉及"一事一議"或彈性區間的獎補政策,需經由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對相關項目和獎補額度等進行評議確定;對涉及專家評審的獎補政策,由市相關部門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對項目進行評審,並評議確定獎補額度。
(三)市服務業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對經獎補政策業務受理主管部門審核的項目進行現場覆核,確定對企業的補貼項目、額度,匯總後報市政府批准。
(四)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批覆意見,按程式撥付資金。
三、獎勵政策
(一)產業招商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一條第2款"對物流業集聚區內物流企業免除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含供水、供電、供熱和燃氣配套等企業性收費,且住宅除外),享受青島市重點項目相關優惠政策"。
(1)申報條件
①申報的物流企業落戶於國際陸港、國際商貿城、智慧物流小鎮、汽車產業新城及市政府確定的其他物流集聚區;
②物流業企業為當年新註冊引進的企業。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3)業務受理部門
①免除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
市城鄉建設局政務服務中心
聯繫人:房維娟
②享受青島市重點項目優惠政策
市發展和改革局重點項目辦公室
聯繫人:石斌
2、《意見》第四部分第一條第3款"對新引進的重要商品物流設施、聯運物流節點設施、第三方物流服務設施、物流中心等項目,且項目總投資2億元以上,重大關鍵項目實行"一事一議"給予重點扶持"。
(1)申報條件
① 新引進的重要商品物流設施、聯運物流節點設施、第三方物流服務設施、物流中心等項目;
②項目總投資2億元以上;
③市政府認定的重大關鍵項目。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3)業務受理部門
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聯繫人:孫婷
(二)信息化建設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二條第1款"一是對投資額200萬元以上的非政府性投資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經專家評審認定,項目啟用後給予50-200萬元的扶持";第2款"二是鼓勵物流企業擴大信息化套用,通過自主購置或開發信息管理系統,搭建與生產製造企業、商貿流通企業信息整合平台,對物流企業當年新購置或開發信息管理系統投資額100萬以上的,經專家評審認定,項目投用後每個項目給予企業10-100萬元扶持"。
(1)申報條件
企業為當年投資建設的非政府性物流業公共信息平台或企業自用信息管理系統。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購置公共物流業平台或自購信息管理系統契約(原件和複印件);
④企業建設公共物流業平台或開發信息管理系統發生費用的發票等證明檔案(原件和複印件);
⑤項目參加評審所需的評審報告(包括企業簡況、項目的背景和意義、實施路徑和具體做法、項目在本領域的領先程度、所取得的成效)。
(3)業務受理部門
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聯繫人:孫婷
(三)整合重組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三條第1款"鼓勵現有物流企業整合重組,對採取參股、控股、合資、合作等形式,進行資產重組產生的資產置換以及土地、房產、車輛過戶等各項行政性收費,經批准予以免交或減半徵收。其中,參與重組、兼併、收購的物流企業達到4A級以上標準的,予以免交;達到3A級的,減半徵收"。
(1)申報條件
①物流企業採取參股、控股、合資、合作等形式進行整合重組;
②物流企業達到3A、4A級以上標準的。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參與重組、合資、合作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企業整合重組完成的相關資產權屬變更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④進行資產重組產生的資產置換以及土地、房產、車輛過戶等各項行政性收費的相關契約(或協定)及財務憑證(原件和複印件);
⑤企業整合重組實施情況報告(包括企業簡況、整合重組的背景和意義、實施路徑和具體做法、所取得的成效);
⑥申報企業實施整合重組有效性所涉及的其他法律效力檔案和證明檔案(原件和複印件);
⑦A級物流企業認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3)業務受理部門
①土地過戶行政性收費
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聯繫人:吳漢濤
②房產過戶行政性收費
市房產管理處產權登記科
聯繫人:孫平
③車輛過戶行政性收費
市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
聯繫人:周珊
(四)製造企業剝離物流業務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三條第2款"鼓勵我市製造企業剝離物流資產,推進制造企業物流服務外包,製造企業將閒置的設施以不動產、實物資產以及其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的,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徵收增值稅。物流業務剝離經營後新增的地方稅收,由市財政從中提取30%用於補助該企業。企業因物流業務剝離經營後導致企業總體稅負增加,且給予30%補助後仍不能彌補的部分,由市財政從該企業因物流業務剝離經營後新增的地方稅收部分予以補助"。
(1)申報條件
①製造業企業剝離物流業務;
②新成立的物流公司為獨立法人。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剝離之前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新成立的物流公司為從製造業企業剝離的相關檔案證明材料;
④加蓋稅務部門印章的製造業企業剝離物流業務之前一個年度納稅申報表;
⑤加蓋稅務部門印章的新成立的物流公司和剝離物流業務後的製造業企業本年底的納稅申報表;
⑥經稅務部門核定證明企業總體稅負增加的相關檔案或材料。
(3)業務受理部門
①免徵剝離相關資產、負債轉讓產生的增值稅
市國稅局稅政科
聯繫人:姜孝聯
②新增地方稅收進行補貼
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聯繫人:孫婷
(五)多式聯運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三條第3款"對從事'即黃小循環'貨櫃多式聯運業務的承運企業,按照國際陸港實際到發的貨櫃數量給予資金補助,補助標準由服務業發展局、財政局和相關集聚區共同研究確定"。
(1)申報條件
①從事"即黃小循環"貨櫃多式聯運業務的承運企業;
②實際發生貨櫃運輸業務。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每季度實際到發貨櫃數"鐵路貨櫃貨票"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④承運企業開展多式聯運業務的實施情況報告(包括企業簡況、項目的背景和意義、業務營運情況、成本效益分析、經濟影響等)。
(3)補助額度的確定
①由企業申報所在集聚區管理機構就補助標準以正式行文形式提出初步方案及依據(補助標準按照每標箱確定補助額度)。
②由市服務業發展局和財政局就補助標準進行審核和確定並報市政府審批。
③每季度初10個工作日內就上季度的補助標準及額度進行審核確認並撥付。
(4)業務受理部門
①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聯繫人:孫婷
②國際陸港管委物流部
聯繫人:王正群
(六)提高營運能力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三條第4款"經行業主管部門核定、在我市註冊的物流企業,新增自購自用專業化運輸車輛(廂式車、貨櫃車、冷藏車、罐式車、牽引車等),當年車輛購置費用(不含稅)超過200萬元,且企業營業收入和入庫稅收比上年增長的,由市財政按車輛購置費用的5%進行補貼。其中,新能源專業化運輸車輛按照車輛購置費用的20%進行補貼,購置本地企業生產的新能源車輛的企業按照25%進行補貼,補貼額度均不能超過企業對我市的稅收貢獻"。
(1)申報條件
①即墨市註冊的物流企業;
②車輛為新增自購自用專業化運輸車輛(廂式車、貨櫃車、冷藏車、罐式車、牽引車等);
③當年車輛購置費用(不含稅)超過200萬元;
④企業營業收入和入庫稅收比上年增長的。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運輸行業經營許可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企業上一年12月和當年12月的財務報表(利潤表、資產負載表、損益表)複印件(加蓋公章);
④加蓋市稅務部門印章的上一年12月和當年12月的企業納稅申報表;
⑤提供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複印件、車輛購置(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⑥申報新能源車輛補貼的,提供符合國家新能源企業標準的相關認定材料;能證明屬本地企業生產的新能源車輛的相關材料。
(3)業務受理部門
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七)創建品牌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四條第1款"對物流企業創建的服務名牌和著名商標, 屬省級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屬國家級的一次性獎勵40萬元"。
(1)申報條件
企業當年獲得國家、省物流服務品牌或著名商標的。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品牌或商標認定檔案或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三)業務受理部門
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八)提檔升級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四條第2款:"對我市首次通過國家2A、3A、4A、5A級評估的物流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40萬元、100萬元扶持。由2A升3A、3A升4A、4A升5A的,補差計獎"。
(1)申報條件
物流企業當年首次通過國家2A、3A、4A、5A級評估。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物流 A級企業認定檔案和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3)業務受理部門
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九)專項運營資質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四條第3款"物流企業獲得省級以上政府部門批准的運營資質,每新增一項給予50-200萬元獎勵"。
(1)申報條件
企業當年獲得省級以上政府部門批准的運營資質。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上級下達的運營資質認定檔案或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④提交評議會議所需的新增運營資質相關情況報告(包括企業情況簡況、該項資質的基本簡況、本領域所處的領先程度、對企業或全市發展的意義、取得的成效)等材料。
(3)業務受理部門
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十)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四條第4款"對新認定的物流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事後獎補'原則,自認定年度起連續五年按照不超過其實際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50%的比例給予獎勵"。
(1)申報條件
企業當年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④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科技)出具的高新技術企業審核意見;
⑤加蓋市稅務部門印章的當年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憑證。
(3)業務受理部門
①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科技)科技科
②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十一)研發創新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四條第4款"物流企業研發創新達到省、國家級標準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給予10-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申報條件
企業研發創新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達到省級、國家級標準。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鑑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④提交評議會議所需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相關情況報告(包括企業情況簡況、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基本簡況、本領域所處的領先程度、對企業或全市發展的意義、取得的成效)等材料。
(3)業務受理部門
市服務業發展局政策規劃科
(十二)人才引進獎勵政策
1、《意見》第四部分第五條"對企業引進的物流業高級人才,參照《即墨市引進優秀人才暫行辦法》(即發〔2010〕15號)落實相關待遇"。
(1)申報條件
企業引進的物流企業高級人才。
(2)申報材料
①即墨市物流業發展意見獎補申請表;
②就職於即墨市物流企事業單位的聘任契約(原件和複印件);
③符合《即墨市引進優秀人才暫行辦法》(即發〔2010〕15號)第二條相關人才條件的證明檔案或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3)業務受理部門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人才引進科
聯繫人:何書森
三、其他事宜
(一)根據《即墨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物流業發展的意見》(即政發[2016]63號),本細則中的扶持政策,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或參照同一補助審核依據的項目,即墨市級其他優惠政策不重複享受,按最高一項獎補金額給予扶持。
(二)所有申報企業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在即墨市註冊、納稅,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項目實施期間或可享受補助當年度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2、涉及偷稅、侵權、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
3、違反行業自律、發生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的;
4、其他違法、違規、失信行為。
(三)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體施行中的問題由市服務業發展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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