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服務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
2.承擔組織協調和巨觀指導全區服務業發展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各行業服務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全區服務業發展目標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對全區服務業發展指標進行預測分析,監測全區服務業發展態勢和運行情況,提出解決服務業發展重大問題的建議。
3.負責推進物流業的發展。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山東省、青島市物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承擔全區物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管理職責;負責匯總分析物流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研究物流業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負責組織協調物流集聚區建設、物流項目招商及物流扶持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物流專項資金的申請工作;負責與物流協會的聯繫和溝通工作;會同統計局,做好物流業統計體系的建立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負責服務業發展促進工作。負責對重大服務業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和協調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推進重點服務業聚集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服務業發展產能升級;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服務品牌的培育。
5.負責組織服務業定向招商工作;負責組織推進總部經濟等現代化服務業的發展。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及爭取上級專項資金工作。
7.承擔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8.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負責日常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督查督辦、黨群、人事、機構編制、文秘、信訪、機要、保密、財務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主要負責根據國家、省和青島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綜合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編制全區人口、科技、文化、教育、衛生、環保、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計畫;負責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對有關產業政策進行研究分析,提出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銜接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研究分析全區及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全區巨觀經濟監測、預測、預警,提出經濟可持續發展及維護經濟安全的對策和措施;負責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和熱點問題的分析研究;負責涉農、工業、新興產業等對上項目資金爭取工作;負責辦理國家批准及我區許可權內的內外資項目進口設備減免稅。
(三)投資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主要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全區固定資產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審批、核准、備案許可權範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轉報需上級部門審批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安排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年度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過程管理。
(四)經濟體制改革科:編制3名,其中科長1名。
主要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編制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試點有關工作。
(五)物價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青島市有關價格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審批收費許可;負責核准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係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核准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核准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核准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核准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負責市場價格的統計、監測、預警。
事業單位
(一)區經濟合作辦公室(掛市利用內資管理辦公室、市對口支援辦公室牌子):公益一類,核定事業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主要負責研究實施全區利用內資計畫及有關政策;負責國內招商及全區利用內資的調度、統計、分析、備案、考核工作;負責“強企”的考核評比工作;協調做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國內經濟合作及對口支援工作。
(二)市價格認證中心:公益一類,核定事業編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關於印發《價格認定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251號)規定,主要負責辦理本級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有形(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的價格認定工作。主要負責以下幾項工作:(一)涉嫌違紀案件;(二)涉嫌刑事案件;(三)行政訴訟、複議及處罰案件;(四)行政徵收、徵用及執法活動; (五)國家賠償、補償事項;(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區重點項目促進工作辦公室:公益一類,核定事業編制10名,配主任1名,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兼任。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下設重點項目綜合管理科、重點項目協調促進科兩個科室。
主要負責重點項目的組織協調、跟蹤服務和分析調度;負責青島市重點項目的篩選、提報和我區重點項目的確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接青島市對我區重點項目的考核;負責重點項目目標任務的責任分解和考核工作。
內設機構:
1.重點項目綜合管理科:編制6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主要負責青島市重點項目的篩選、提報和我區重點項目的確定工作;負責重點項目目標任務的責任分解和考核工作;負責重點項目的統計、月報、檔案管理等工作。
2.重點項目協調促進科: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
主要負責重點項目的組織協調、跟蹤服務和分析調度;負責區政府安排的重大內外資項目引進的協調促進工作。
(四)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辦公室:公益一類,核定事業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負責擬訂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政策措施、配套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建立全區統一的信用體系基礎標準,制定信用信息歸集指標目錄,推動各部門各行業歸集、整理信用信息規範化;負責指導協調、督導考核全區各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區服務業發展局:公益一類,核定事業編制16名,其中黨總支書記1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人員編制
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物價局)共核定:機關行政編制23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4職;物價專項行政編制13名;全額事業編制73名。
其他事項
(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管理職責分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許可權內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准、備案管理工作;需報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上報。
(二)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職責分工: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統一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對需要上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認定的,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技局組織上報。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現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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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管區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中心、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心、區重點項目促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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