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武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上級登記管理機關規定,擬定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負責本市管轄範圍內事業單位設立、變更、註銷和年度檢驗等登記管理工作;依法保護本市核准登記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監督檢查本市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情況,依法查處違反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行為;承辦本市事業單位登記公告、頒發證書和賦予統一代碼標識工作;負責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電子信息化和檔案建設工作;負責全市鄉鎮、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印章的管理;指導全市事業單位登記工作,向社會提供相關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武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地址:靈武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組織
編辦領導,主要職責,辦公地點,內設機構,

編辦領導

主 任:郭登俊
副主任: 余麗娟
副主任:李艷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行政管理體制、事業單位體制及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靈武市行政管理體制、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及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政策與規定,統一管理全市各鄉鎮、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對全市事業機構編制工作實行統一管理。
(二)研究擬定全市行政管理體制、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及其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按照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全市黨政群機關、各鄉鎮機構改革方案,審核或審批市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行政管理體制、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及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工作。
(三)協調全市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和調整,協調市委各部門之間、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各部門與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直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按照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執法機構的資格認可進行審查。
(四)負責審核、辦理全市黨政群機關以及市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職能、機構、編制、領導幹部職數調整變動事項。
(五)負責市、鄉(鎮)分類呈報工作;負責審核和管理市、鄉(鎮)的機構限額、行政編制總額和領導幹部職數;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市各類事業單位的定編標準;負責全市各類專項編制的分配與管理。
(六)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驗工作。
(七)監督檢查全市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及機構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機構編制管理預算約束機制和監督懲處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辦理全市黨政群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及新增人員的控制、列編等手續。
(八)負責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全國統一代碼標識的分配頒碼和機構編制的統計、信息工作。
(九)負責審核全市各鄉鎮、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點

辦公地點: 靈武市靈州大道人事大樓2樓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負責辦公室各種文字材料的草擬、檔案的收發、傳閱、歸檔,擬定辦公室工作制度及幹部考勤,管理辦公室各種印鑑,負責《機構編制管理證》的審核、辦理,負責辦公用品的購置和固定資產管理。
【 行政機構編制管理室(監督檢查室) 】
擬定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審核市級機關各部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機構改革工作;負責市級機關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研究、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調整和市級機關各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審核各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對全市各機關事業單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查處。
【 事業機構編制管理室 】
擬定全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擬定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市級有關部門推進各類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審核市級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來源,並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指導全市各系統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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