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武市水務局
- 外文名:Lingwu Water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水資源、河湖、流域(區域)水利綜合、防洪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統一監督管理全市水資源,擬訂全市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和管理工業、農業、生態及城鄉供水工作。
(三)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爭取市政府財政性水利專項資金安排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並開展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措施,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資源監測。對地下水實施監測。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河湖水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全市河湖采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河湖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八)指導監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貫徹落實水利工程建設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定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預防監督、動態監測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負責全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現代化灌區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開展水利扶貧工作。
(十二)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區域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庫、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組織指導節水及水資源管理督查。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協調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指導水利科技創新、新技術推廣套用、信息化工作、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保障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和堤防安全。
(十五)負責履行行政職權事項審批後的監管職責。
(十六)負責本單位、本行業內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水務局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脫貧攻堅、結對共建、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務、政務、信息公開、保密保衛、信訪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宣傳、檔案管理;負責水利信息化建設工作;財務、統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勞資、福利、職工培訓、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幹部下基層服務民眾等工作。
(二)節約用水建設管理室
擬訂節約用水措施,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協調推進農業、工業、城鎮等領域節水和重點區域節水,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城鄉供水總體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村人飲和城鄉供水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城鄉供水政策措施。
(三)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室
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銀川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指導監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承擔水務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驗收職責,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負責全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的驗收。指導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泵站、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負責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重大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組織完成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並上報。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工作。負責水利改革統籌協調工作。負責水利統計和水利普查工作,指導水利建設項目後評估工作。
(四)河長制辦公室
擬訂全市河湖管理保護有關政策、技術標準、保護規劃貫徹落實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河湖、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治理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和溝(河)道疏浚整治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負責區域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及有關活動的管理。制定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制度,檢查、督促、考核河長制落實情況。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水行政法規和水土保持室
負責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法律顧問制度實施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水事違法案件,調解重大水事糾紛。負責組織、監督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制度,指導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預警工作,指導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指導農村節水改造及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規劃;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動態監測預報工作;負責全市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行政編制
市水務局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市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靈武市水務局局長:孫學福
其他附則
本規定的調整由靈武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