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日常巡查基本要求

《電梯日常巡查基本要求》是2018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梯日常巡查基本要求
  • 外文名:Basic Requirements for Routine Lift Inspection
  • 標椎編號:T/JMTX 002—2018
  • 國民經濟分類:S952 社會團體
  • 發布日期:2018年03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3月08日
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起草單位

江門市特種設備協會、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江門檢測院、江門市 標準化協會、江門市新菱電梯有限公司、廣東名優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江門市廣州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江門市發安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江門銓允電梯有限公司、江門市新會萬安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江門市新 會區恆達電梯工程有限公司、鶴山市東升電梯起重機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劉穎鍔、譚子安、陳曉江、譚偉健、朱建家、黃型納、李麗珊、馮新年、 阮榮華、梁淑玲、葉轉興、方君寧、梁雄傑。

主要技術

4 電梯日常巡查基本要求
4.1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按《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電梯作
業人員。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
管理。
4.2 專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
領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後,方可上崗。
4.3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按《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要求建立電梯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包括電梯日常
巡查制度在內的操作規程;認真建立、管理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見附錄 A)
4.4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
揮、違反勞動紀律。
4.5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應當熟悉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4.6 電梯日常巡查工作不包括對電梯維護保養和故障修理工作。涉及電梯維護保養和故障修理工作應
由相應資質單位有電梯安裝、維修資格的人員擔任。
4.7 電梯日常巡查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電梯作業人員
擔任。
4.8 電梯日常巡查內容按《電梯日常巡查與使用狀況記錄表》(見附錄 B)和電梯產品隨機檔案所帶
的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4.9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在巡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使用。如有故障及時通知電梯維保單位,並如實填寫《電梯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表》(附錄 C)。發生電梯事故及時上報,填寫《電梯事故信息報送表》(見附錄 E),配合事故調查處理。不使用未經檢驗或超出檢驗有效期特種設備,不使用未辦使用登記的電梯。
4.10 日常巡查後應做好相應的記錄,並由負責檢查的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簽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並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
4.11 電梯使用單位應派專人負責電梯三角鑰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將三角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時遵
守電梯鑰匙管理制度,填寫《電梯鑰匙領用記錄》(見附錄 D),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確認轎
廂是否停靠在本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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