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乘客電梯日常巡查規範

《物業小區乘客電梯日常巡查規範》是2018年10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業小區乘客電梯日常巡查規範
  • 標準編號:T/DJWGXH 001—2018
  • 發布日期: 2018年10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0月10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夏傳武、羅波、趙中海。

起草單位

重慶市暢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億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廣東碧桂園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墊江分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物業小區乘客電梯日常巡查的基本要求。 本標準為了規範物業小區電梯巡查人員在進行乘客電梯日常巡查時的行為,防止由於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故障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非小區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

主要內容

電梯日常巡查基本要求
1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按《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電梯作業人員。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
2 專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應持有有效《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3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按《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要求建立電梯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包括電梯日常巡查制度在內的操作規程;建立、管理電梯運行記錄和檔案。
4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5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應當熟悉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和用途。
6 電梯日常巡查工作不包括對電梯維護保養和故障修理工作。電梯維護保養和故障修理工作應由具備電梯安裝、改造、維修資質單位承擔。
7 物業小區電梯日常巡查人員應熟悉掌握電梯使用安全基本常識,定期開展電梯安全培訓。
8 電梯日常巡查內容按《電梯日常巡查與使用狀況記錄表》(見附錄A)和電梯產品隨機檔案使用維護說明書的特殊要求進行。
9 電梯日常巡查人員在巡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並配合電梯製造或維保單位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如有故障及時通知電梯維保單位,並如實填寫《電梯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表》(附錄B)。不得使用未經檢驗或超出檢驗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辦理使用登記的電梯。
10 日常巡查後應做好相應的記錄,並由負責檢查的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簽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並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
11 電梯使用單位應將電梯各類鑰匙交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者作業人員保管和使用,使用時遵守電梯鑰匙管理制度,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確認轎廂是否停靠在本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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