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站場安全責任評價規範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站場安全責任評價規範》是2020年12月11日實施的一項團體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站場安全責任評價規範
  • 標準編號:T/GDIA 00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2月1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鄒雅蘭,丁業豪,劉軍,肖勛哲,林曉東,袁偉剛,潘志傑,尹志華 ,林建鴻,黃衛民,韋芳華,李航洲等。

起草單位

廣東省充電設施協會,廣汽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廣東電網電動 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桔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廣州億電邦科智慧型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格力新元電子有限公司,廣東拓傑機電工程 有限公司,深圳江浩電子有限公司,廣州市新棟力超聲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錦聯新能 源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威華信新能源電氣科技有限公司,深河公共(河源市)新 能源有限公司等。

主要內容

本規範規定了電動汽車充電運營站場安全責任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技術要求。 本規範適用於電動汽車充電站場運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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