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信息交換第1部分: 總則

《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信息交換第1部分: 總則》是2016年10月21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信息交換第1部分: 總則
  • 標椎編號:T/CEC 102.1-2016
  • 國民經濟分類:D442 電力供應
  • 發布日期:2016年10月21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1月01日
制定背景,主要技術,

制定背景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布的T/CEC 102.1-2016《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信息交換 第1部分: 總則》團體標準遵循開放、公平、透明、協商一致和促進貿易和交流的原則,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標準制定程式檔案_CEC》制定。T/CEC 102.1-2016《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信息交換 第1部分: 總則》團體標準規定的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沒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在自願基礎上作出本承諾,並對以上承諾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主要技術

《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信息交換》系列標準規定了充電基礎設施信息交換體系架構,統一了信息接口的通信協定,實現了不同充電運營企業、不同區域的充電服務設施以及第三方平台間的信息互聯。該系列標準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中要求的“有效整合不同企業和不同城市的充電服務平台信息資源,促進不同充電服務平台互聯互通”提供了技術標準支撐,為實現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信息服務和充電服務互聯互通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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