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規劃

8月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十四五”時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時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5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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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十四五”時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規劃》的通知(京管發〔2022〕13號)
目 錄
序言
第一章 "十三五"時期發展回顧
(一)"十三五"時期發展成效
(二)"十三五"時期主要問題
第二章 發展形勢
(一)在新使命下亟需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在新期待下亟需實現規模效率提升
(三)在新要求下亟需建立數智生態
第三章 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思路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目標
第四章 重點任務
(一)加快建設最佳化布局,建立覆蓋全市的充換電設施網路
(二)提升效率最佳化服務,構建以消費者為核心的充電服務體系
(三)多方協同社會共治,打造可持續的產業發展生態
(四)互聯互通數智升級,提升精細化管理和智慧化決策水平
第五章 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協同
(二)落實工作責任
(三)做好媒體宣傳
序 言
"十三五"時期,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快速發展,新能源汽車能源補給能力和服務水平持續提升,產業生態體系和配套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北京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關鍵時期。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包括充電樁及換電站,是黨中央、國務院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是促進傳統基礎設施數位化、智慧型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建設新型基礎設施的重要內容,是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和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加強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是當前加快機動車電動化的緊迫任務,也是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方便居民出行、促進城市低碳發展的重要舉措。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北京市《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檔案精神,依據《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城市管理髮展規劃》等檔案,制定本規劃。
規劃實施期限:2021-2025年
第一章 "十三五"時期發展回顧
(一)"十三五"時期發展成效
"十三五"時期,北京市高度重視充電樁、換電站建設,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取得了長足發展。2015-2020年,在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從3.6萬輛快速增長至40萬輛的背景下,全市充電樁數量由2.1萬個增長至23萬個,換電站數量由5座增長至159座,形成了樁站適度超前、車樁(站)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已形成全市平原地區平均服務半徑小於5公里的社會公用充電網路,其中中心城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延慶冬奧區域等重點區域建成區充電服務半徑已小於0.9公里,基本實現"十三五"時期的規劃目標,為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發揮了重要的引領、支撐和保障作用。
1.設施規模全國領先
總體規模處於全國領先水平。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累計建成換電站159座,充電樁23萬個,其中私人自用充電樁17.5萬個,社會公用充電樁2.9萬個,單位內部充電樁1.9萬個,業務專用充電樁0.7萬個;覆蓋社會停車場、單位大院、居民社區,以及郵政、公交、出租、環衛等全部領域,在全國處於領先水平。
各領域發展水平不斷提升。在全市私人小微客車固定車位配建比為30%左右的情況下,私人自用樁隨車配建比達60%左右,隨著私人自用樁建設保障的增強,具有固定車位的車主購買新能源汽車意願大大增強。單位內部充電樁成為私人自用樁的有效補充,滿足10萬輛以上新能源汽車的基本充電需求,利用工作地充電充分解決了居住區充電樁建設難的問題。社會公用充電樁充電效率持續提升,快充樁占比由2015年底的33%提升至2020年底的65%,推動實現冬奧區域場館充電樁全覆蓋、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快充樁全覆蓋。業務專用樁方面,公交、環衛、物流、出租等領域通過遴選挖掘自有場站空間資源,累計建成專用充電站654處、計程車換電站143處,合作建設、租賃使用等方式得到廣泛推廣套用,基本滿足公共服務領域車輛的運營需求。
2.產業格局初步形成
多元化的充換電市場。截至2020年底,全市擁有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170餘家,逐漸形成以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特來電、星星充電、依威能源、普天新能源等頭部企業為主,中小型企業為輔的多元化充電市場,5家頭部企業充電設施保有量約占全市公用充電設施的70%以上。159座換電站形成全球規模最大的城市級換電網路。
多特色的商業模式。各企業積極探索,形成了多特色的商業模式。一是以星星充電、華商三優等企業為代表的私樁共享商業模式,為汽車企業提供私樁安裝、維護服務並為用戶提供私人樁共享服務。二是以特來電、星星充電等企業為代表的充電設施生產銷售、建設、運營等全鏈條發展模式。三是以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特來電等大型運營企業為代表的依靠用戶流量在充電APP上設定廣告位,獲取額外收益模式。四是充電樁+增值服務模式,以充電網路作為入口,附加銷售、租賃、維修等增值服務,如國家電網推出的電子商務平台-"國網商城"等。五是以奧動、蔚來為代表的換電運營商形成的集換電服務、電池全生命周期管理、電力需求側回響、儲能為一體的新能源汽車換電服務生態網路。
3.政策體系保障有力
建立全方位的政策體系。"十三五"時期,北京市相繼出台政策檔案20餘份,基本形成覆蓋規劃、建設、運營和安全管理的全方位政策服務體系,政策覆蓋度全國排名領先,政策協同效應逐步顯現。
在全國實現"三個率先"。一是在全國率先針對單位內部充電設施建設給予資金支持並鼓勵對外開放,充分發揮單位內部充電便利和公共服務兼顧的集成優勢。二是在全國率先實施並持續最佳化以綜合運營情況為主要考評指標的運營補助政策,引導企業積極提升運營管理能力,提升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設施故障率持續下降。三是結合中國充電聯盟標識(檢測、認證)評定等行業自律要求,在全國率先發布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指導充換電設施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年制定安全檢查方案,並委託第三方開展專項安全檢查,築牢安全基石。
形成適配首都特色的地方標準體系。發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設計標準》(DB11/T 1455-2017),對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建設選址、配建指標、場地設計、設施設計、電氣設計、能源利用和信息系統作出明確要求,統一充電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標準。組織修訂《電動汽車充電站運營管理規範》(DB11/T 880-2020),為電動汽車充電站的運營服務、運營安全與保障要求、油車占用處置、人員管理、投訴評價改進等方面提供了切實可行的依據。通過發布多項地方標準規範,促進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運營維護規範化、標準化,形成了引領全國、適配首都的特色地方標準體系。
4.關鍵技術取得突破
充換電效率大幅提升。計程車換電站實現1.5分鐘急速換電,單站服務能力達到600輛次/日。未來科學城建成國內首座單槍輸出最大功率達360千瓦的公共充電站,實現充電5分鐘,行駛200公里。
光儲充一體化技術取得一定進展。京能電力海淀區大運村光儲充一體化充電站建成投運,實現立體停車+屋頂分散式光伏+鋰電儲能+大型充電站的新型能源補給模式。普天新能源、智充科技等充電樁企業探索視頻充電一體樁建設。
開展多項關鍵技術攻關。星星充電、華商三優、特來電等企業分別開展充電機器人和柔性充電技術研發攻關。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加快推進車網協同技術研發,加快居住區智慧型有序充電設施的試點示範。
5.互聯互通不斷加強
建立"1+N"的平台體系。依託北京市充電設施公共服務管理平台,構建了"1個市級平台+N個企業平台"的服務體系,促進不同平台、不同企業間信息數據整合,形成"政府監督指導+企業市場化運營"的多層級互聯互通模式。
社會服務和行業管理能力不斷增強。依託北京市充電設施公共服務管理平台,實現了對全市90%以上運營企業,大型商超、交通樞紐、P+R停車場、公園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充電場站的狀態查詢、路徑導航、線上支付、充電量監測及安全監管等功能,為政府決策、行業管理和用戶服務提供信息數據支撐。
(二)"十三五"時期主要問題
1.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難
居住區充電樁還未實現因地制宜、應建盡建。部分居住區受停車、電力等硬體條件制約,或受物業不支持、其他業主不同意等情況影響,私人自用樁、小區公用樁建設均存在阻礙,關鍵在於各相關方權責利關係不明。
2.充電設施利用率較低
一是部分區域社會公用充電設施存在過度超前建設和空間布局不合理現象,導致社會資源浪費;二是部分社會公用充電樁電費、停車費過高,充電綜合成本遠高於其他充電設施;三是非充電車輛占位現象仍未全面消除,停車充電矛盾仍需進一步解決;四是單位內部樁、小區公用樁對外開放程度不足,難以得到充分利用。
3.設施服務水平有待提升
行業重建設輕管理的發展模式導致充電服務水平有待提升,日益多樣化的充電需求仍需進一步滿足。為解決基本充電需求和應急補電需求,更好滿足充電時段、速度、地點、價格、配套的多維需求特徵,亟需實現精細化管理,並建立動態匹配的新型供需關係。
4.設施數智化水平有待提升
充換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主要局限於公用充換電設施,自用、專用充換電設施覆蓋程度不足,信息數據價值難以發揮。同時,作為交通和能源兩大領域的核心接口、電動汽車動與靜之間的關鍵錨點,充換電基礎設施尚未實現和電動汽車、停車場地之間的互聯互通,對於設施有序利用和資源充分共享的支撐程度不足。
第二章 發展形勢
隨著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發布實施,新能源汽車發展將進入加速發展的新階段。充換電設施作為新型基礎設施,"十四五"時期也將進入技術快速疊代、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視窗期,需緊密結合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並與北京市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的遠景目標統籌考慮。總體來看,"十四五"時期充換電設施發展面臨著新使命、新期待和新要求三大形勢。
(一)在新使命下亟需實現高質量發展
作為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七大領域之一,充換電設施承擔著支撐汽車強國戰略、推動國家新能源革命、激發經濟發展新動能的重要使命。一方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是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充換電設施作為電動汽車普及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國汽車強國的有機組成部分,充換電設施的"十四五"規劃應圍繞充換電設施高質量發展來謀劃。另一方面,推動傳統化石燃料向電動化轉型的新能源革命將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發布,進一步堅定了我國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戰略定力;《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也明確提出將大力發展新能源智慧型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預計"十四五"時期,在經濟、能源、環境三大因素的推動下,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將加速實現規模化發展,從既有的40萬輛進一步向200萬輛躍升,對充換電設施的規模和質量也提出了相應要求。與此同時,在國際國內市場雙循環的新格局下,充電樁作為新型基礎設施,將通過與5G、大數據、人工智慧、車聯網等技術的有機融合,成為連線汽車、能源、網際網路等產業的中樞節點,引領擴大內需並為中國經濟成長注入新動能。
(二)在新期待下亟需實現規模效率提升
充換電設施經歷了"十三五"時期"跑馬圈地"式的規模化擴張,"十四五"時期將進入規模與效率並重發展的新階段。基於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社會對汽車充換電服務也提出了新的期待,從過去"有樁用"的基本需求進一步向"用得好"的品質需求升級,更加注重充電速度、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充電體驗。因此,"十四五"時期,充換電設施不僅需要實現規模上的增長,更需要注重充換電效率和服務水平的提升,強化電動化與網聯化、智慧型化技術融合併協同發展,從而在滿足新能源汽車規模化發展需求的同時,提升充換電設施的公共服務保障能力,滿足人民民眾對充換電設施更高效率、更優體驗的新期待。
(三)在新要求下亟需建立數智生態
當前,我國進入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發展階段,為行業的升級轉型和治理能力提升帶來了重要機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四五"時期,充換電設施行業亟需搶抓數字經濟發展新視窗,依託大數據在提升充換電設施互聯互通水平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快行業的數智化升級,從而實現對充換電設施統籌規劃、空間布局最佳化、充電服務提升、行業高效監管等方面更精細更智慧的決策支持。與此同時,也亟需進一步處理政府、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構建一個以消費者為核心,以行業頭部企業為引領,涵蓋充換電設施、新能源汽車、能源供給、停車等跨行業、跨領域融合創新的協同發展生態,形成多方參與、合作共贏的社會共治新格局。
第三章 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立足充換電設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定位,根據國家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戰略部署,緊密結合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的發展趨勢和結構特徵,按照"最佳化布局保增量、規範管理活存量、問題導向補短板"的總體發展思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規模與效率雙提升、供給側結構最佳化與需求側有序引導相結合為重點,構建"以居住地、辦公地充電為主,社會公用快速補電為輔"的充電網路和"布局合理、高效集約"的換電網路,形成效率高、體驗優的服務體系,構建商業模式可持續與多方協同發展的新型產業生態,為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加快建設汽車強國、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化規模化。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建立完善的支持政策體系,引導行業規模化發展,形成標準規範、便捷高效的服務體系,滿足多樣化、差異化的服務需求。
推動融合發展模式。加強市區兩級聯動,充分調動房產開發、物業服務、場地租賃、停車管理、車輛生產、產品製造、設施運營、平台建設、電力供給、投資管理等多方資源,促進融合發展,提供多元服務。
堅守安全保障底線。加強產品製造、安裝、運營環節監督管理,推動設施檢定、認證、驗收工作,開展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發揮平台安全預警作用,強化考核評價,督促責任落實。
加強全生命周期管理。從充換電設施的生產銷售、規劃建設、運營服務、維護管理、報廢退出等全環節發力,規範各環節的工作要求,強化充換電設施運行維護、更新換代、系統升級等工作,實現充換電設施的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
完善行業管理機制。完善居住地+辦公地充電為主,社會公用充換電為輔的發展模式。建立充換電設施準入、更新、退出機制,完善充換電設施補助辦法和細則,以提升管理服務水平、解決輿情熱點問題為抓手,發揮鼓勵先進、淘汰落後的政策激勵作用。
聚焦民生熱點難點問題。堅持圍繞居住區充電樁建設難、管理難等熱點難點問題,建立健全居住區充電樁建設與管理制度,明確充電樁建設管理過程中相關利益方的權責利,探索建立新模式示範樣板。
建立全市統一監管平台。加強充換電設施不同區域、不同企業、不同平台、不同類別間的互聯互通,加強充換電設施與交通運行、電網運行、停車管理等系統的數據共享,提升數智化水平,提高服務效能,支撐政府決策。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200萬輛新能源汽車發展相匹配、充換電設施高效有序利用、跨部門一體化協同、行業實現數智化升級的充換電設施體系,具體體現在以下"三個一":
1.建立一個覆蓋全市的設施網路,支撐200萬輛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需求
在總體規模上,到"十四五"時期末,力爭全市充電樁總規模達到70萬個,其中居住區自用和公用充電樁達到57萬個,單位內部充電樁達到5萬個,社會公用充電樁達到6萬個,業務專用充電樁達到2萬個;換電站規模達到310座。
在服務半徑上,到"十四五"時期末,全市平原地區建立3公里找到樁、核心區0.9公里找到樁的公用充電設施網路,實現"好找好用";實現換電平均服務半徑小於5公里。
在充電結構上,到"十四五"時期末,中心城區社會公用樁快慢充比例不低於2:1,其他地區社會公用樁快慢充比例不低於1:2。
2.構建一個效率優先的服務體系,滿足不同領域的充換電需要和服務提升需求
以提升使用效率與服務水平為重點,促進充電設施布局與交通各領域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相匹配,新能源汽車電能補給便利性和使用者滿意度明顯改善,電能補給安全性和配套服務有效保障。居住區充電方面,通過"私人充電樁+小區公用充電樁+新技術、新模式套用等"組合方式,切實解決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難題,提升充電保障能力;單位內部充電方面,資金支持、強化管理與鼓勵共享相結合,不斷提升單位內部充電樁的設施規模與服務質量,與居住區充電樁形成有效互補;社會公共充電方面,通過聚焦中心區供需缺口大、鄉村地區存在建設空白、高速公路服務區等重點場景,實現設施布局最佳化與服務水平同步提升;專用充電方面,空間挖潛和企業合作相結合,強化公交、出租、物流、環衛等專用領域充電樁服務保障。探索在"三城一區"等重點區域建立充電服務綜合示範區。換電方面,統籌最佳化換電站空間布局,促進車電分離模式發展。
3.打造一個協同發展的產業生態,實現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創新和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通過推進各領域充換電設施協同發展和跨領域一體化合作,打造政府、企業、消費者等多方面共同參與的產業發展生態。通過發揮優質企業的引領和標桿作用,促進行業建立可持續商業模式,引領行業的轉型升級。通過聚合多維數據,強化不同領域充換電設施的互聯互通,加快行業數智化升級,提升精細化管理和智慧化決策水平。
第四章 重點任務
(一)加快建設最佳化布局,建立覆蓋全市的充換電設施網路
1.多措並舉推進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
加快研究制定居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意見,明確各利益相關方的權利和責任,最佳化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流程。對於新建小區,落實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規劃和設計要求配建停車位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對於存量小區具備條件的固定車位,按照"應裝盡裝"的原則加快彌補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對於老舊小區,將補建停車位及充電樁納入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完善類項目。開展統建統服模式試點,鼓勵有資質的企業通過市場化合作方式進行建設運營。鼓勵在小區公共區域及周邊場所,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直流快充公用充電樁,給予補助支持。鼓勵私人樁共享模式,鼓勵具備有序充電控制功能的智慧型充電樁建設。對於供需矛盾尖銳、潮汐特性明顯區域,鼓勵推廣移動充電車等充電方式解決充電難問題。
2.加強單位內部充電設施建設管理
鼓勵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需求,利用單位內部停車場資源,配建快慢結合的充電設施,給予建設補助。推動相關單位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申請安裝節能減排核減電錶,實現獨立計量,在滿足單位內部公用充電設施用電量單獨計量的條件下,統計用電量時扣除非公務用車用電量,促進能效提升。鼓勵充電樁運營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設定充電服務費,鼓勵單位內部充電設施錯時開放共享。
3.加強重點區域社會公用充電設施建設
將充換電設施建設納入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結合各級各類規劃,滾動制定充換電設施布局規劃,完善街區充換電網路。針對中心城區、"三城一區"、延慶冬奧區域、首都機場區域、大興臨空經濟區等重點功能區,大型商超、物流園區、重點景區、交通樞紐等需求量大且供給不足的場所,以及高速公路、郊區景點、鄉村地區等公共充電設施保障型區域,通過補助支持建設運營,引導社會公用樁合理布局。著力解決公用充電設施發展不均衡問題,加快構建街道(鄉鎮)公共充電基礎保障網路,增強公共服務保障能力,針對郊區景點、鄉村地區等充電服務能力薄弱區域,統籌組織,選定具備電力增容和現場施工改造條件的場地,引入充電樁運營企業開展充電樁建設運營。鼓勵利用企事業單位等的邊角、零散、閒置土地建設社會公用充電樁,鼓勵鄉鎮區域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社會公用充電樁。
4.加強京津冀充換電設施一體化建設
將快充樁建設納入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套基礎設施範圍,明確高速服務區快充站建設標準規範,進一步提升高速服務區充電能力,促進實現京津冀地區高速公路快速充電網路全覆蓋。立足京津冀一體化發展要求,深入推進京津冀充換電設施規劃建設對接,探索建立京津冀統一充換電設施信息服務平台,統一信息數據收集、交換協定,建立信息數據共享機制。
5.促進重點領域專用充電設施發展
統籌全市公交、物流、環衛、郵政、旅遊等重點領域專用充電場站資源,推動將充換電設施與場站同步規劃建設。遴選符合條件的專用場站,挖掘場站充換電設施建設空間。支持企業利用自有場站建設專用充換電設施,適當簡化配套電網建設改造項目審批手續,鼓勵具備條件的充電場站向社會開放。鼓勵充電樁企業和專用車輛企業合作,針對五環路周邊、六環路周邊、主要進城高速出入口、長途客運站、物流園區、客運和貨運集散地等專用車輛運行和停放熱點區域,建設大功率快充樁和專用車位,鼓勵物流企業實行"自有場站為主,社會公用為輔"的充電模式。
6.推動換電站建設,鼓勵車電分離模式發展
推進換電站規劃選址工作,遴選儲備符合條件的建設場地,完善換電站建設運營管理程式,最佳化換電站空間布局。對符合條件的換電站給予運營補助,鼓勵充換電一體站建設和車電分離模式發展,引導充電和換電模式協同發展。鼓勵換電企業對隨車電池和換電站電池進行統一管理,推動主要領域形成統一的換電標準。鼓勵電池梯次利用,促進退役電池在電網協同中進行套用。引導各類基金和投資公司參與換電站及車電分離運營項目融資。
7.促進城市車用能源動力一張網建設
開展基於車輛能源結構轉型的能源補給基礎設施協同規劃研究,實現加油站等傳統能源補給基礎設施和充換電設施等新能源補給基礎設施的有序銜接和合理配置。促進城市車用能源動力一張網建設,支持利用現有場地和設施,開展能源綜合供給服務。
(二)提升效率最佳化服務,構建以消費者為核心的充電服務體系
1.以提升效率和服務水平為重點完善補助考核體系
完善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補助政策,量化企業充電設施規模、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等考核要求,加大充電設施利用率在社會公用充電設施運營考核標準中的權重,體現"鼓勵先進、淘汰落後"的政策激勵作用。針對用戶反映的熱點問題,建立快速回響機制,建立"企業主責、行業自律、政府監督"的協同工作體系,將企業處置情況納入運營考核標準,建立"殭屍企業"和"殭屍樁"退出機制。建設和完善充換電配套服務設施,設立充換電優質配套服務評價標準,對優秀示範站點進行引導宣傳。針對保障型充電服務站點,制定完善認定標準和運營服務要求,鼓勵充電樁運營企業積極參與保障型充電服務。
2.推廣預約充換電和智慧型有序充電
推動預約充換電在熱點區域公用充換電設施試點示範,培養用戶預約行為習慣,掌握用戶需求特徵,引導用戶錯位錯峰充換電,提高設施利用率。推廣智慧型有序充電,研究制定居住區充電樁接入電網標準與控制策略,建立居住區多級智慧型有序充電管理體系。研究居住區充電分時電價政策,通過數智化控制手段提升電網綜合使用效率。
3.研究建立以用戶體驗為核心的社會評價機制
以消費者體驗為核心,充分運用設施運營、車輛運行等多維大數據,圍繞充電設施服務、質量、效率等要素,建立充電設施行業社會化評價機制。推動依託充電設施服務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的標識評定,以醒目標誌區分標識認證樁和非標識認證樁,加大標識認證樁的宣傳引導力度,引導企業重視公眾評價和質量信譽考核,培育一批具有規模和品牌效應的優質企業。
4.加強關鍵技術研發和示範套用
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積極推動快速充換電、大功率充電、高能量密度電池、智慧型有序充電、車網協同(V2G)、無線充電、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換一體站、視頻充電一體樁、電池梯次利用、配電系統安全監測預警、信息共享與統一結算系統等關鍵技術研發,推動關鍵技術示範套用。鼓勵有序充電、車網協同、源網荷儲等技術參與電網負荷調控,提升電網資源利用率。
(三)多方協同社會共治,打造可持續的產業發展生態
1.推動充換電停車一體化發展
鼓勵充電場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建設充換電停車一體化服務設施,提升公共場所充電服務能力,拓展增值服務。探索將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情況納入公共停車場考核要求,引導停車管理單位對充換電設施開展一般性看護,推動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專用泊位,落實公共停車場充電專用泊位管理責任。大力推行停車費、電費和服務費的一體化結算和套餐優惠。針對充電產生的停車費用問題,研究探索充電樁運營企業、停車場運營企業、用戶等多方共擔模式。
2.推動各領域充電設施協同發展與用電機制創新
推進各領域充電設施協同發展和跨領域合作,鼓勵社會多方參與,鼓勵建設、運營、服務和管理模式創新,促進跨領域開放共享。研究"綠電交易"機制,使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及電動汽車用戶享受消納清潔能源相關優惠政策。
3.完善充換電設施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體系
持續加強對充換電設施產品生產、建設安裝的質量監督管理,強化汽車、電池和充換電設施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加強充換電設施設備質量檢測、標識評定以及建設工程驗收管理,重點加強居住區充電設施的質量監管。發揮屬地安全監管職責,組織開展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工作。探索將一次充電成功率、設備可用率、計量準確度、標識評定通過率等指標納入企業考核評價。建立消防安全事故溯源機制,強化車企與電池企業的源頭安全責任,形成覆蓋各領域充電設施的安全監管體系。加強線上實時監測功能,充分發揮平台安全預警作用,推進跨平台安全預警信息交換共享。完善充換電設施保險制度,降低企業運營和用戶使用風險。
(四)互聯互通數智升級,提升精細化管理和智慧化決策水平
1.加強充換電設施數據資源整合
建立和完善各領域充換電設施靜態、動態數據傳輸標準和數據採集機制。進一步加強各類充換電設施的互聯互通,鼓勵既有居住區充電設施信息化改造。促進頭部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牽頭整合不同平台、不同企業的信息數據資源,發揮信息數據的集享優勢。
2.促進車、樁、位信息數據共享
加快充換電設施監管平台與新能源汽車監測數據平台、停車場運營管理平台數據融合,探索構建車、樁、位一體化監管體系。建立新能源汽車相關數據共享機制,明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和停車位數據共享的技術接口標準,探索與出行平台訂單等互聯互通。制定充電數據安全保障制度,構建統一的車、樁、位身份認證和安全信任體系,確保充電數據收集、傳輸和利用過程中的數據安全,加強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數據安全管理。
3.強化政府決策支持功能
基於現有平台進行功能架構升級和整合,完善"數據聚合層-社會服務層-決策支持層"三級體系建設,強化決策支持功能,實現社會績效評價、布局最佳化引導、充電設施考核評價和充電安全保障等場景下的精細化決策支持。
第五章 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協同
充分發揮市新能源汽車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完善由市城市管理委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分領域配合的協同推進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完善配套政策。
(二)落實工作責任
各區政府切實承擔統籌推進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的組織推動責任,充分發揮市場力量參與建設運營,將充換電設施建設管理作為政府專項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制定工作計畫並嚴格落實。
(三)做好媒體宣傳
組織各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和新聞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對充換電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建設動態及新技術、新模式進行宣傳,加強充換電需求引導,及時回應民眾,提升服務質量,發揮社會監督與社會評價作用。

內容解讀

《規劃》明確在“十四五”時期要研究建立以用戶體驗為核心的社會評價機制。以消費者體驗為核心,充分運用設施運營、車輛運行等多維大數據,圍繞充電設施服務、質量、效率等要素,建立充電設施行業社會化評價機制。推動依託充電設施服務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的標識評定,以醒目標誌區分標識認證樁和非標識認證樁,加大標識認證樁的宣傳引導力度,引導企業重視公眾評價和質量信譽考核,培育一批具有規模和品牌效應的優質企業。
《規劃》明確在“十四五”時期要完善充換電設施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體系。持續加強對充換電設施產品生產、建設安裝的質量監督管理,強化汽車、電池和充換電設施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加強充換電設施設備質量檢測、標識評定以及建設工程驗收管理,重點加強居住區充電設施的質量監管。發揮屬地安全監管職責,組織開展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工作。探索將一次充電成功率、設備可用率、計量準確度、標識評定通過率等指標納入企業考核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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