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財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創新若干措施

2022年2月,雲南省財政廳、省科技廳起草《雲南省財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創新若干措施(公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措施》),推動全省優勢特色領域科技創新能力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科技創新驅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取得新突破,創新型雲南基本建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財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創新若干措施
  • 起草時間: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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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財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創新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重要論述、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黨代會關於全力實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八大工程的總體部署要求,充分發揮財政在創新型雲南建設中重要支撐和保障作用,全力支持組織實施《雲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到2025年,累計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500項,開發重點新產品500個;建成雲南實驗室5個以上,完成省重點實驗室最佳化重組,建設一批省技術創新中心等產業技術創新平台,力爭獲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高水平研發平台5個以上;引進培養一批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團隊;全省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達525億元;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3500家以上;年度技術契約成交金額達到130億元以上;公民具備科學素質的比例達到12%。優勢特色領域科技創新能力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科技創新驅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取得新突破,創新型雲南基本建成。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打造發展新動能
(一)支持工業高新技術產業關鍵技術攻關。圍繞先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及綜合利用、新型智慧型電網、新型儲能裝備與系統集成等“綠色能源”產業,先進裝備製造、智慧型製造、新能源汽車及節能汽車等先進制造產業,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稀貴金屬、液態金屬、化工材料等新材料產業,5G、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數字經濟產業科技創新需求,部署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促進綠色能源與先進制造深度融合,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二)支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關鍵技術攻關。圍繞全省綠色食品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按照設施化、有機化、數位化發展方向,聚焦生物育種、綠色高效生產、農業生物生態安全、智慧農業、營養健康與特色食品開發、食品標準與食品安全等領域,大力實施科技興農行動,部署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全面支撐“一二三”行動計畫實施。
(三)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關鍵技術攻關。聚焦疫苗、生物技術藥、配方顆粒為代表的現代中藥轉型、化學藥、醫療器械及健康產品等領域科技創新需求,部署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推進新產品研發、上市品種二次開發及質量標準提升,發揮科技在生物醫藥產業發展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四)支持民生與生態文明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圍繞精準智慧保障、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預防控制等公共安全領域,重大疾病防治、應對人口老齡化、婦女兒童及殘疾人健康等人口健康領域,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水土氣等環境治理和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修復和生態安全、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套用等生態環保領域科技創新需求,部署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助力平安雲南和健康雲南建設,讓科技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為建成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貢獻科技力量。
(五)支持基礎研究新優勢培育。圍繞優勢領域打造基礎研究小高地,聚焦生態與生物多樣性、生物醫學與健康、遺傳資源與生物安全、綠色能源、綠色材料、綠色食品、天文與空間科學等領域基礎科學問題,部署實施一批基礎研究項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開展基礎研究。支持國家、省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建設。引導全社會加大基礎研究投入,深入實施NSFC聯合基金,支持組建政府—企業基礎研究聯合基金、行業基礎研究聯合基金。
二、支持重大創新平台建設,構建領先科技力量
(六)支持重大創新平台建設。圍繞合金鋁、稀貴金屬新材料、節能減排、種質資源、中藥材等領域高水平建設雲南實驗室,5年內,每年每個實驗室平均安排1億元資金補助。支持全國和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圍繞非人靈長類生物醫學、天然藥物開發套用、高原山地生態與環境、高原湖泊生態治理、天文等優勢特色領域新建全國重點實驗室,對新認定的全國重點實驗室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補助。支持已建成全國重點實驗室能力提升。圍繞生物醫藥、現代信息技術、智慧型製造、新材料、新能源、融媒體等領域,最佳化重組和新建30家省重點實驗室。對批准建設的省重點實驗室,在2年建設期內給予200萬元資金補助。對進入正常運轉的全國和省重點實驗室,按照績效評價結果,分等次給予運行資金補助。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對獲批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省級財政按照國家要求足額安排配套資金,對省級自主建設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採取“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七)支持產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聚焦綠色鋁、矽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生物種業、先進制造、新材料、數字雲南、綠色食品、重大疾病防治等領域,支持建設雲南省技術創新中心10個、臨床醫學研究中心20個,力爭建成國家技術創新中心1—2個。對獲得認定的省技術創新中心,在3年建設期內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資金補助。對進入正常運轉的國家和省技術創新中心,按其提供公共服務績效給予運行資金補助。
三、支持創新型市場主體培育發展,夯實科技創新基礎
(八)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引育。加快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畫,對首次認定、3年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省外整體遷入雲南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相關政策給予補助。支持開展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對首次進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給予一次性補助。
(九)支持創新創業持續推進。通過購買服務、績效評價後補助、發放科技創新券等形式支持“雙創”載體服務科技型企業。支持“雙創”孵化載體建設,對新獲認定的國家、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含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省眾創空間(含國家備案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支持“雙創”載體孵化培育科技型企業,載體內每新增1家國家、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相應標準分別給予補助。支持“雙創”載體培育上市企業,孵化企業在孵化期間或畢業後5年內成功上市的,給予“雙創”載體一次性獎補。支持舉辦創新創業大賽,對獲得雲南省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的企業給予補助。
(十)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培育建設。對3年培育期內的新型研發機構,按有關規定給予資金支持。對引入的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採取“一院(所)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科研經費實行“預算+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對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等來滇新設立的研發總部、區域研發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被認定為新型研發機構並評估為優秀的,給予一次性獎補。
四、支持科技園區發展,爭創區域創新樣板
(十一)支持園區提質增效和創建升級。建立三級科技聯動投入機制,省級財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按照3:3:4的比例出資,設立科技創新聯合資金,支持園區科技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強化園區爭先進位和升級激勵,對年度綜合評價結果達到相應標準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研發經費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研發經費補助,對新獲批的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研發經費支持。
(十二)支持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發展。支持科技園區按照“一區一主導產業”原則,圍繞生物醫藥、新材料、雲計算、大數據、新能源等領域打造若干區域特色明顯的創新型產業集群。省州(市)共同支持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鼓勵集群內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按照創新鏈支撐產業鏈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省級財政對每個重大科技專項給予支持,加快形成產業持續發展強勁動能。
五、支持科技人才團隊培引,構築創新人才高地
(十三)支持高質量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對通過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入選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按規定安排科研項目及經費。加強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省技術創新人才培育,對入選人才在培養期內給予一定額度的經費資助。
(十四)持續支持院士及其團隊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對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180萬元、90萬元資金支持。對在建的院士專家工作站,根據建站單位實際需求給予項目支持。鼓勵省外“兩院”院士及其團隊入滇實施重大科技攻關或成果轉化產業化項目,按“動態申報”、及時立項的方式組織實施。持續支持在滇“兩院”院士開展自由探索,每位院士每年給予項目支持。對在滇“兩院”院士牽頭承擔的重大科技攻關任務,按5年一個周期給予穩定支持,在確定的重點方向、領域、任務範圍內,由領銜院士自主確定研究課題,自主選聘科研團隊,自主安排科研經費使用。
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科技經濟融合發展
(十五)支持科技項目成果轉移轉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根據技術契約交易金額或有關股權折算金額,每項科技成果按照20%給予資金補助,每項最高可補助20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根據該科技成果新增產值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對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但符合重點產業發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場的科技成果轉化產品推行首購和訂購制,對採購方按照成交金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
(十六)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台基地建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試孵化基地和中試平台。根據績效考評結果給予運行補助。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平台,最高可補助1億元。加大對技術成果交易和運營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對績效突出的給予資金補助。
(十七)支持科技金融結合。鼓勵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產業基金等投向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鼓勵創新主體上市融資,鼓勵保險機構開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險種,鼓勵銀行開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金融新產品。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發生的貸款利息、擔保費、保險費及風險損失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大力推廣使用科技創新券。
七、支持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十八)支持鄉村產業關鍵技術集成與示範。圍繞構建全面支撐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科技創新和服務體系,推進鄉村產業提質增效,聚焦綠色有機農產品、地理標誌農產品、鄉村生態環境建設,數字鄉村發展等領域,支持實施鄉村產業關鍵技術集成與示範項目。強化農業農村科技創新供給,以科技創新助力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十九)打造科技創新示範縣和示範村。聚焦“一縣一業”、“一村一品”和鄉村特色產業,實施“百企百村百品牌”工程,支持培育具有科技示範帶動作用的新型經營主體100家,實現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縣域全覆蓋。支持重點打造科技創新示範縣10—20個,科技創新示範村100個。支持重點打造綠色有機農產品、地理標誌農產品等品牌100個。
(二十)支持科技人員服務鄉村振興。大力推進鄉村振興科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組織科技特派團和科技特派員開展成果轉化和科技服務,對選派的科技特派團、科技特派員按服務年度給予資金補助,加大財政金融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科技特派團、科技特派員的信貸支持力度。
八、支持面向南亞東南亞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打造創新資源匯集區
(二十一)支持創新開放合作平台建設。支持建設1個科創中心總部、3個科創中心、若干科創中心分中心和科創中心海外分中心;支持與國外合作共建聯合實驗室,在3年建設期內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
(二十二)支持科技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實施“智匯雲南”行動計畫,吸引南亞東南亞國家青年科學家和企業家來雲南開展科學研究、創新創業和技術培訓,實施期內每名外籍人才每月給予生活補助,培訓班按時長給予相應資金支持。面向南亞東南亞和環印度洋國家培養選派國際科技特派員,對新認定的個人和法人國際科技特派員按有關政策分別給予資金支持。支持開展中國—南亞技術轉移與創新合作大會、南亞東南亞技術轉移對接洽談會、東亞峰會新能源論壇和雲南國際人才交流會等活動。
九、加強財稅政策引導,強化績效管理
(二十三)明確職責分工。省財政廳統籌預算安排,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適時組織實施政策和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省科技廳負責規範項目管理,預算編制和執行,健全內控和監督制度,做好項目資金績效管理。
(二十四)加大財政投入。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把科技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持續加大各級財政科技投入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向創新領域。完善研發經費投入獎補機制,引導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各類創新主體加大研發投入,形成省、州(市)、縣(市、區)共抓研發工作合力。
(二十五)強化績效管理。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績效管理。健全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完善評價指標體系,積極引入國內同行評價、第三方機構評價、社會公眾評價等,不定期開展科技創新支持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政策實施、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強化創新主體履行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完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內容解讀

支持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措施》分為9個方面共25條措施,包括支持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重大創新平台建設、支持創新型市場主體培育發展等內容。具體來看,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包括工業高新技術產業、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產業、生物醫藥產業、科技惠民與生態文明領域、基礎研究。聚焦生態與生物多樣性、生物醫學與健康等領域基礎科學問題,部署實施基礎研究項目,增加基礎研究項目數量,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承擔基礎研究項目。
在平台建設上,《措施》明確,重點圍繞合金鋁、稀貴金屬新材料等領域高水平建設雲南實驗室,5年內,每年每個實驗室平均安排1億元經費支持。對新批准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建設期(5年)內給予每年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新批准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建設期(5年)內給予每年5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批准建設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在建設期(2年)內給予每年100萬元資金補助。同時,對獲得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在建設期(3年)內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資金補助。
《措施》還提出對創新型市場主體的支持。在企業發展方面,加快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畫,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補助30萬元,規模以下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3年有效期滿重新獲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省外整體遷入雲南的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補助30萬元。支持開展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對首次進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支持“雙創”孵化載體建設,對新獲認定的國家級及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國家大學科技園)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補助,對新獲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及新認定的省級眾創空間(含國家級備案的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和30萬元補助。
支持高新技術園區科技創新
園區是產業經濟發展的重要陣地。根據《措施》,全省將建立省、州(市)、園區三級科技聯動投入機制,支持高新技術園區科技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對年度綜合評價全國排名前40名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對年度排名提升10位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給予一次性最高1000萬元研發經費支持。
加大人才、團隊培引力度。加強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省技術創新人才培育,對入選的人才在培養期內給予20萬元的專項培養經費資助。對新建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180萬元、90萬元經費支持。持續支持在滇“兩院”院士開展自由探索,每位院士每年給予100萬元項目經費支持。
《措施》提出,將支持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按該科技成果新增銷售收入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對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但符合重點產業發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場的科技成果轉化產品推行首購和訂購制,對採購方按照成交金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可補助500萬元。根據績效考評結果給予各機構、基地、平台運行補助,每個機構每年最高可補助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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