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before leaving a post)是2014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 外文名: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before leaving a post
- 所屬學科:放射醫學與防護
- 公布時間:2014年
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before leaving a post)是2014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before leaving a post)是2014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定義對已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
職業健康檢查是指通過各種檢查和分析,評價職業性有害因素對接觸者健康影響及其程度,掌握職工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健康損害徵象,以便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發生和發展。相關對策 職業健康檢查的質量管理對策 1.加強職業健康教育,加大衛生監督力度 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根本在於用人單位自我管理,建立長效...
對準備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或者崗位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崗前30日內組織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勞動者離崗前90日內的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可以視為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契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職業健康檢查是指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第三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全國範圍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監督管理;結合職業病防治工作實際需要,充分利用...
《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是為規範和加強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管理,提高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質量,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放射工作人員健康要求及監護規範》《職業健康檢查質量控制規範...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職業健康檢查是指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是指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開展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四條對準備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或者崗位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崗前三十日內組織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勞動者離崗前九十日內的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一般可以視為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勞動者在離崗前,用人單位應當無償為勞動者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沒有進行檢查的,不得解除或者...
(二)對離崗工人必須進行離崗的職業性健康檢查。(三)對接觸毒物、放射線的人員每年檢查1次。職業性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病治療應由取得相應資格的職業衛生機構承擔。第七百四十五條 Ⅰ期塵肺患者每年複查1次。疑似塵肺患者(0(+上標)):岩石掘進工種每年拍片複查1次、混合工種每2年拍片複查1次、純採煤...
《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2014年05月1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2014年10月01日實施。規定了職業健康監護的基本原則和有關職業病危害因素開展健康監護的目標疾病、健康檢查的內容和監護周期。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的健康監護。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GBZ188-...
第二十條 放射工作人員脫離放射工作崗位時,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對其進行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第二十一條 對參加應急處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員,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及時組織健康檢查或者醫療救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醫學隨訪觀察。第二十二條 從事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
第三十四條 煤礦企業不得以勞動者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代替定期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也不得以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代替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如最後一次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煤礦企業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契約。第三十五條 煤礦企業應當...
第三十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GBZ188)、《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GBZ235)等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如實告知勞動者...
(十九)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應接受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煤礦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上崗前培訓時間不少於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2學時。(二十)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煤礦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隨訪,並將...
職業安全衛生(Occupational Safety&Health)(國內也稱“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是安全科學研究的主要領域之一,通常是指影響作業場所內員工、臨時工、契約工、外來人員和其他人員安全與健康的條件和因素。讀音 職業安全衛生:zhí yè ān quán wèi shēng 定義 美國、日本等國均採用這種說法並且設有相應的...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從業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從業人員,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契約。 第三...
第二十三條 有害作業單位應當對下列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一)從事或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二)從事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作業的。第二十四條 有害作業單位應當對下列勞動者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一)從事或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二)從事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作業的;(三)曾從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依照授權履行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職責。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等範圍內的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工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或者由管理機構依照授權負責。第七條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工作,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
(十九)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應接受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煤礦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上崗前培訓時間不少於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2學時。(二十)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煤礦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隨訪,...
(四)參與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第八條 職業病防治監測機構在本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下列工作:(一)對有害作業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及對下級職業病防治監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二)對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按規定進行監測;(三)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以及在崗...
五、必須在工作場所與作業崗位設定警示標識和告知卡,嚴禁隱瞞職業病危害。六、必須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嚴禁弄虛作假或少檢漏檢。七、必須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嚴禁不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上崗。八、必須組織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監護檔案,嚴禁不體檢不建檔。解讀 《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條規定》(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契約。第三十七條規定...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的要求,出具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出具的結果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並重新出具檢查結果。勞動者應當配合用人單位或者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做好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勞動者無正當理由不配合進行職業健康複查或者拒絕參加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導致職業病診斷不能確認的,由勞動者...
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配置使用情況等。(四)開展有害因素監測及職業健康體檢工作 針對不同企業類別,按照基本職業衛生服務的原則,對作業場所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對企業涉及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用人單位要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一人一檔...
案例十:重慶海慶新材料有限公司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案 重慶海慶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依法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也未組織疑似職業病病人到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並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粉塵作業。以上行為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第...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契約。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執行本條例規定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當及時依照本條例規定的要求進行處理。第四章 職業健康監護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不得安排有...
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有職業禁忌的農民工從事粉塵作業,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職業健康禁忌的,應當調離有健康損害的工作崗位。對疑似塵肺病農民工應當及時安排進行診斷,離崗前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農民工不得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規劃、科學布局、合理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