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和在雙中、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雙鴨山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鴨山市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8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7日
  • 發布單位: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1總 則
1.1編制目的
切實做好森林草原大火的撲救工作,在組織指揮撲救森林草原大火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草原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令第69號);
2.《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1號);
3.《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央政府入口網站新華社北京2006年1月8日);
4.《森林火險預警與回響工作暫行規定》(國森防辦〔2012〕31號);
5.《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16年8月19日通過,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6.《黑龍江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黑政辦規〔2020〕6號)。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雙鴨山市轄區內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
1.5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草原火災分為:
(一)一般森林草原火災(Ⅳ級):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其他林地起火的,或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較大森林草原火災(Ⅲ級):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草原火災(Ⅱ級):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Ⅰ級):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死亡30人以上的,或重傷100人以上的。
災害分級標準按照《森林防火條例》執行。
2組織指揮體系
2.1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及職責
2.1.1指揮機構
市政府成立雙鴨山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由市應急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指揮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指導和監督森林草原火災的調查、評估工作。
總 指 揮: 市委常委、副市長
副總指揮: 龍煤雙礦公司副總經理
市應急局局長
市林草局局長
武警雙鴨山支隊政委
佳木斯森防支隊支隊長
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雙鴨山林業局有限公司董事長
黑龍江北大荒農墾集團總公司紅興隆分公司
(管理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森林消防大隊、消防救援支隊、武警雙鴨山支隊、雙鴨山軍分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佳木斯車務段雙鴨山站、市氣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民政局、市林草局、雙鴨山林業局有限公司、市通信管理辦公室、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政府外事辦、廣播電視台、日報社、黑龍江省北大荒農墾集團總公司紅興隆分公司(管理局)。
2.1.2工作職責
市委宣傳部:按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導應急辦法》的相關規定,統一協調組建新聞報導應急協調指揮機構,負責新聞報導的協調組織工作;協調廣播電視台、日報社開展森林草原火災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撲火救災工作的宣傳報導工作。
森林消防大隊:按照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命令,根據有關規定調動所屬隊伍組織撲救。
消防救援支隊:在市森防指和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雙鴨山支隊:根據市政府商請,出動兵力參加撲火救災工作。
雙鴨山軍分區:根據增援請求,協調派遣軍隊和民兵參加森林草原撲救工作。
市中級法院:發揮審判職能,對於過失或故意造成森林草原火災構成犯罪的要及時公開審判。
市應急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指揮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指導和監督森林草原火災的調查、評估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侵害森林草原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治安秩序,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市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所需經費,督查縣(區)政府落實本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所需經費支出。
市發展改革委: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前期規劃及相關推進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及時保障撲火救災期間,道路運輸安全,確保公路平安暢通。
佳木斯車務段雙鴨山站:落實鐵路運輸計畫,確保撲火物資和增援人員快速運輸。
市氣象局:及時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做好火險預報和高火險預警發布工作,適時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防控隊伍、醫療衛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
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負責指導林區內A級景區做好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後的緊急避險工作。
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學校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教育和應急轉移避險等工作。
市檢察院:負責涉及森林草原防滅火刑事案件的起訴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受災民眾的臨時生活救助工作。
市通信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聯通、移動、電信等通信運營商做好火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林草局:根據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應急回響級別和市級層面應對工作進展情況,配合市應急局落實相關防災減災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秸稈統計工作。
市商務局:協調在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期間的食品供應等相關事宜。
市政府外事辦:負責牽頭處理邊境地區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引起的涉外事宜。
廣播電視台:開展森林草原火災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撲火救災工作的宣傳報導工作。
日報社:開展森林草原火災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撲火救災工作的宣傳報導工作。
雙鴨山林業局有限公司:設立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管轄區森林草原防火和火災撲救工作。
黑龍江省北大荒農墾集團總公司紅興隆分公司(管理局):設立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管轄區森林草原防火和火災撲救工作。
各縣(區)政府要成立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統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指揮本轄區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指導和監督森林草原火災的調查、評估工作。各級各類森林草原經營單位要設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機構,負責本轄區的火警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預案啟動後,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承擔應急處置較大森林草原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各相關保障部門應快速回響,按職責分工,配合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做好各階段撲火救災工作。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行政區、施業區界的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相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必要時根據聯防機制由區域聯防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跨界的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相關市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
2.2森林草原防滅火前線指揮部
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災現場適當位置成立前線指揮部。必要時,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總指揮率領副總指揮和相關的成員單位領導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撲火前線總指揮部,設立相應的火場應急工作組。
總指揮:市委常委、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森防指副總指揮和當地森防指主要領導
調度指揮組組長: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副總指揮
綜合保障組組長: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副總指揮
財務保障組組長:市財政局局長
森林消防大隊、消防救援支隊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時,按照統一領導、分級指揮的原則,接受火災發生地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按照力量調動審批許可權執行跨區域支援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軍隊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接受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為保障跨區支援撲火工作的調度和協調順暢,必要時,森林消防大隊、消防救援支隊、武警雙鴨山支隊、軍分區應指派聯絡員到市森林草原防滅火辦公室24小時值班,承辦協調聯絡工作。
2.3專家組
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草原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諮詢與建議。
專家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樹明 雙鴨山森林消防大隊副大隊長
成 員:賈 超 雙鴨山氣象局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主任
杜保國 雙鴨山林業局有限公司防火辦副主任
劉永剛 雙鴨山市林草局嶺西林場副場長
劉春生 饒河縣森林草原防火辦公室主任
申 森 雙鴨山無線電監測站工程師
3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3.1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市氣象局天氣預報、氣候預測及火險氣象等級預測,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森林草原火險形勢,及時向全市發布火險形勢巨觀預測報告;市氣象局製作全市24小時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預報,在雙鴨山電視台的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市發布。
3.2預警
預警分級、預警發布、預警回響按照《黑龍江省森林火險預警回響暫行規定》執行。
3.3林火監測
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及時掌握熱點變化情況,製作衛星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地利用瞭望台等,由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動態。
3.4信息報告
3.4.1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要及時、準確、規範報告森林草原火災信息,及時通報受到威脅地區的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
3.4.2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收到火情信息時,及時報告帶班領導、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4應急回響
4.1分級回響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後,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依據省級層面的應對工作動態,結合本市實際,設定市級層面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回響等級。
4.1.1Ⅳ級回響
(一)啟動條件。
(1)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大風天火勢難以控制燃燒時間在四小時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災;
(2)在同一時間內同一地區發生多起並失去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12小時內未能撲滅的,且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Ⅳ級回響。
(二)回響措施。
(1)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研判火情發展態勢,市森防指派出人員前往火場進行指揮撲救。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森林消防隊伍進行支援。
(3)發布高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
4.1.2Ⅲ級回響
(一)啟動條件。
(1)森林草原火災初判達到較大森林草原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期、重點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災;
(3)高風險區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Ⅲ級回響。
(二)回響措施。
(1)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副總指揮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助副總指揮協調、輔助火災撲救工作。
(2)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3)市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擇機實施人工降雨作業。
4.1.3Ⅱ級回響
(一)啟動條件。
(1)森林草原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期、重點地區,24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副總指揮或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向總指揮報告情況並建議啟動Ⅱ級應急回響。
(二)回響措施。
在Ⅲ級回響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領導靠前指揮,總指揮將率領副總指揮和相關的成員單位領導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撲火前線總指揮部。
(2)按照跨區支援撲火方案,及時組織調動森林消防大隊、森林消防專業隊和駐軍、武警支隊、消防救援隊伍等撲火力量參加撲救工作。
(3)並上報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配合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4.1.4Ⅰ級回響
(一)啟動條件。
(1)森林草原火災已達到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火勢持續蔓延,過火面積超過1000公頃;
(2)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3)市級政府已經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火情,並同時向省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火情,並建議啟動I級回響。必要時,省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回響。
(二)回響措施。
根據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設立的工作組情況,積極做好相應的保障工作。
4.2應對措施
4.2.1撲救火災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後,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專業撲火隊、森林消防隊和消防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隊伍等救援力量,調配大型裝備參與撲救。
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分工,落實撲救任務。
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堅持以人為本,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具體措施和規範要求,按照本預案的“撲火指揮與撲救方案”條款和《黑龍江省撲救森林火災前線指揮部工作規範》執行。
4.2.2保護重要目標
當林區內和靠近林緣的重要設施目標和高保護價值森林草原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全市森林火災高危火險區分布和高危火險區撲火作戰方案詳見附屬檔案)。
4.2.3火場清理
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清理余火工作,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4.2.4轉移安置人員
查清林區受威脅村屯、林場及重要設施分布情況,依照預案的緊急疏散方案,屬地政府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民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4.2.5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況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4.2.6善後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4.2.7維護社會治安
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4.2.8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草原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4.2.9應急結束
在森林草原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5後期處置
5.1火災評估
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航空和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對衛星雲圖反映的熱點像素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委託森林資源調查設計部門進行實地調查,確定森林資源損失情況。
5.2災民安置及災後重建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地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後重建工作,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和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並儘快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5.3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後,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地所在縣(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並將總結材料按照要求時限報送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5.4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單位給予處理,並對相關人員追究責任。對因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受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6綜合保障
6.1撲火前線指揮保障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時,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的撲火前線總指揮部應根據火場地理位置,依託林場、鄉鎮、居民點,選擇環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暢通的地方設立撲火指揮場所。縣(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應提供基本保障,包括:標繪火場偵察態勢圖、標註撲火力量分布圖、提供火場實況照片和錄像;提供通信設施和網路辦公保障;提供嚮導、通信人員、撲火指揮圖、人員和裝備;保障指揮員食宿。
6.2火場應急通信保障
跨區支援撲火隊伍必須攜行火場應急通信設備,充分利用當地的森林草原防火通信網路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向撲火前線指揮部報到時領取通信呼號和火場通信聯絡檔案,設定對講機撲火頻率和信道,及時加入當地撲火前線指揮部的通信指揮系統。
撲火指揮需要公共移動通信網路保障時,由市通信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組織通信企業應急通信保障。
6.3儲備物資保障
各縣(區)政府根據本地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需要,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裝備。
應急食品、藥品及其它後勤物資,由屬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
6.4資金保障
縣(區)以上政府應當將森林草原防火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火所需支出。經市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協調撲火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運輸、人工增雨、衛星通信、醫療救助、火災評估及裝備、食品、油耗等物資消耗費用,由火災發生地縣(區)政府承擔。
6.5技術保障
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與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聯合發布)、火勢蔓延分析、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報請省森林草原防滅火科研機構,森林草原防滅火專家提供滅火技術諮詢和現場指導;市森林草原防滅火辦公室建立森林草原防滅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的能夠為森林草原防滅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6.6培訓演練
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有計畫地開展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幹部職工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安全知識和火場避險常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對人民民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同時,對林區應急分隊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後備力量。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後,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縣(區)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和中省直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的《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雙鴨山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實施。

解讀

1、出台目的
科學有效的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建立統一、精簡、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應急機制,及時有效地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切實做好高效應急處置工作,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出台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森林火災預警與回響工作暫行規定》、《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黑龍江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3、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雙鴨山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的防範和應急處理。
4、應急指揮體系和職責
總指揮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市應急局、市林業和草原局、武警支隊、消防救援支隊、雙鴨山林業局有限公司、紅興隆農墾分公司的主要領導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委宣傳部、森林消防大隊、武警雙鴨山支隊、軍分區、中級人民法院、檢察院、應急局、公安局、財政局、民政局、發改委、交通運輸局、氣象局、雙鴨山車站、衛生健康委、文廣旅遊局、教育和體育局、通信管理辦公室組成。
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雙鴨山市應急局,具體負責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指揮部負責全市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森林火災規模等情況提出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的原則要求,組織市縣區和市級有關部門、各級撲火隊伍參加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向市政府和省森防指報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及時派出工作組趕赴火災現場,指導撲救工作。
5、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草原火災分為:
(一)一般森林草原火災: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Ⅳ級)
(二)較大森林草原火災: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Ⅲ級)
(三)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Ⅱ級)
(四)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Ⅰ級)
災害分級標準按照《森林防火條例》執行。
6、主要應對措施
撲救火災,保護主要目標,火場清理,轉移安置人員,救治傷員,善後處置,發布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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