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導意見(試行)

《陝西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導意見(試行)》是為陝西省行政區域內設立的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符合相關準入條件,制定的指導意見。

2022年11月4日,陝西省教育廳印發《陝西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導意見(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導意見(試行)
  • 發布單位:陝西省教育廳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11月4日,陝西省教育廳印發《陝西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導意見(試行)》。

內容解讀

《指導意見》提出了設立原則、準入條件、機構設定、章程制度、場地設施、從業人員條件、培訓內容、培訓經費、審批登記等10個方面具體要求。其中規定,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使用名稱不得含有歧義或誤導性辭彙,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及公民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得違反公序良俗,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全省”等字樣。《指導意見》指出,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要堅持育人為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堅持公益屬性,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防止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的行為;堅守安全底線,堅持生命至上,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隱患。中國小校應充分調動體育教師、專兼職教練員主觀能動性,自主開發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體育課程內容,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同時,可通過採購服務等方式引入校外專業人員補充師資力量。《指導意見》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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