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政府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

《陝西省政府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是陝西省政府於1990-11-15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政府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82502
  • 發布日期:1990-11-15
  • 生效日期:1990-11-1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背景,主要內容,

檔案背景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0年11月15日)
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的一項重要內容。有利於合理配置和有效經營國有資產,以及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於克服當前經濟困難,實現我省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也具有重要意義。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現就加強我省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主要內容

一、深入調查研究,認真做好清產核資的前期準備工作。在全國範圍內有計畫地開展清產核資工作是黨的十三屆五中全會提出的重要任務。這項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任務艱巨。從現在起,各級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著手進行準備工作。今明兩年內,主要對工業承包企業、商業租賃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中外合資企業、及設在境外(包括省外與國外,下同)企業國有資產的存量、管理和收益狀況進行調查摸底,認真解決家底不清,管理混亂、損失浪費嚴重等問題。各地區、各部門,可選擇一兩個行業或一些單位進行資產清查登記試點,認真清查帳外財產,探討所有權界定政策,積累經驗,為全面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奠定基礎。
二、強化產權管理,堅決維護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各級政府要在今明兩年內組織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本級所轄國有資產管理和收益分配使用狀況進行一次深入細緻的檢查,檢查情況要及時報告上一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於檢查中發現損害國有資產產權的行為,必須堅持制止,按規定嚴肅處理。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做好各類“撤、並、轉”公司國有資產的清理、評估、劃轉和收繳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繼續開辦的公司必須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對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制和預算外企業中的國有資產要逐步建立規範化的產權管理和收益分配製度;加強對境外國有資產的管理;對集體企業占用的國有資產也要通過調查研究逐步納入管理。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組織開展資產評估工作,對國有資產的產權變動要按規定辦理審批和轉移手續。
三、完善企業承包責任制,改進企業經濟效益考核內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以國有資產所有者代表身份和財政部門共同參加新一輪企業承包的發包工作,審定承包方案,核定承包企業的國有資產基數,核定和考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確保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增值。要協同財政部門監督企業,認真執行國家關於企業生產發展基金、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提取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為了增強企業的投入產出觀念,省財政廳和省國有資產管理局要研究制定分行業、分地區的資金利潤率考核辦法,逐步改進企業經濟效益考核內容。
四、推進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益。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調查研究閒置資產的分布、利用情況,通過提供閒置資產信息、制定閒置資產管理辦法和組建產權交易市場等多種方式,盤活資產,促進閒置資產的出售和調劑,克服資產浪費現象。要通過兼併、拍賣、承包、租賃、聯營、參股、集團經營等有效方式,推動存量資產的合理流動,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
五、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的管理,提高國有資產投資效益。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計委、經委和建設銀行,切實加強對各類投資活動的管理,監督其投資效益,並對投資的巨觀和微觀效益跟蹤監測,檢查糾正投資活動中的損失浪費現象。要嚴格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審批國家基金的報損、沖減和核銷。對企業自籌投資項目要參與論證和審查,逐步建立健全投資管理責任制,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審批部門都對國有資產投資承擔責任,避免和減少投資決策的失誤和建設過程中的損失,提高國有資產投資效益。
六、研究制定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社會主義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為了適應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需要,減少國有資產管理中的糾紛和訴訟,省政府責成省財政廳和省國有資產管理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抓緊制定國有資產的登記、審批、轉讓、收繳、統計、報告等管理制度和辦法。對於投向境外經營的國有資產、預算外企業和集體企業占用的國有資產等,也要制定必要的管理辦法。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積極參與股份制、企業集團和“稅利分流、稅後還貸、稅後承包”等試點工作,積極探索社會主義國有資產管理的新體制,逐步理順與各方面的工作關係,將國有資產納入規範化管理的軌道。
七、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逐步建立健全各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產管理是一項任務繁重、探索性很強的工作。為了適應工作需要,各級政府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逐步建立或指定必要的機構,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起來。需要單獨設定的要按規定程式報批。各級國有資產專營或兼管機構,由同級財政部門歸口管理。省級各部門也要指定必要的機構和人員,兼管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各地、各部門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所需人員和經費,由各地、各部門調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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