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專利申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陝西省專利申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一則檔案,為鼓勵本省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加強對專利申請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專利申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外文名:An application for a patent for shaanxi province special fund management approach
  • 隸屬:陝西省
  • 類型:辦法檔案
檔案內容,執行日期,

檔案內容

第一條鼓勵本省發明人申請專利
為鼓勵本省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加強對專利申請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條件
凡本省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在本省轄區內有經常居所的個人申請專利的,均可依本辦法申請專項資金資助。
第三條使用原則
專項資金堅持科學評估,合理安排,擇優資助,實行有償滾動使用原則。
第四條專項資金資助的重點
專項資金資助的重點:
(一)省政府優先發展扶植的產業化項目及新技術、新產品推廣示範項目申請專利的;
(二)高新技術領域的項目申請專利的;
(三)具有前瞻性的基礎研究項目申請專利的;
(四)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
對按規定程式向外國申請專利的,在申請專項資金資助時可優先予以安排。
第五條專項資金資助費用的種類
專項資金資助費用的種類:
(一)專利 申請費;
(二)發明專利實質審查費及加快審查費;
(三)專利申請代理費;
(四)已授專利權的國家、省部級攻關計畫項目的專利年費(授權以後三年)。
第六條專項資金資助的標準
專項資金資助的標準:
(一)國內專利申請資助
1、一項發明專利申請費的資助不超過1000元,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不超過500元;
2、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費資助不超過2500元,加快審查費資助不超過1400元;
3、專利申請代理費的資助,發明專利每項不超過2000元,實用新型每項不超過1500元,外觀設計每項不超過1000元;
4、年費按照實際發生額資助。
(二)國外專利申請資助
1、經審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通過PCT程式申請國外專利的,資助部分專利申請費及代理費,即每件申請資助2-5萬元人民幣。
2、專利申請費及專利代理費實際發生額低於資助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資助。
第七條專項資金資助的申報認定程式
專項資金資助的申報認定程式:
(一)填表 申請人填寫《陝西省專利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申請表》;
(二)初審 由省知識產權局相關職能部門對申請資助的項目進行審查;
(三)認定 由省智慧財產權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初審結果進行認定;
(四)資金撥付 申請人持《陝西省專利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申請表》等,在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資金撥付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放棄。
第八條賬戶
省知識產權局設立專項資金專用帳戶,實行專款專用。
為了更好的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每年從年度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對獲得國家、省專利獎的項目,給予適當獎勵。
對回收的資助金應納入專用帳戶,繼續用於專利申請資助。
對最終未被授予專利權或未能實現產業化的項目,由申請人提出,可予以減免,減免程式等同認定程式。
第九條申請專項資金資助所需提供材料
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單位和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資助專利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年費的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及西安專利代辦處開具的專利收費收據,年費同時需提供國家、省部下達的攻關計畫任務書複印件;
(二)申請資助發明專利加快審查費的,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同意加快審查的檔案及開具的加快審查收費收據;
(三)申請資助專利代理費的,需提供專利代理委託書及委託的專利代理服務機構開具的收費票據;
(四)向外國申請專利申請資助的,需提供相關專利檢索報告,提交受理國的申請標準費用及涉外代理機構代理費的正式收據及複印件1份;
(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無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複印件。
第十條資助原則
申請人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或已在省內得到其他專利申請資助的,不予重複資助;要求優先權的專利申請,其在先申請已享受本辦法資助的不再資助;國內專利申請的專利代理費不是本省專利代理機構收取的不予資助。
第十一條責任
申請專項資金的單位及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及憑證必須詳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明,已資助的費用全部追回,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保密責任
專項資金的管理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專項資金的審定工作人員對申請資助或已享受資助的項目,在未公開、公告之前負有保密的責任。
第十三條監督與管理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要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產權所屬
本辦法由省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執行日期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