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地點是嘉興市,類型是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興市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地點:嘉興市
- 類型:管理辦法
- 編號:嘉政發[2005]21號文
辦理依據,資助範圍,辦理資助申請需提交的材料,資助標準,
辦理依據
《浙江省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浙財教字[2003]38號文)、《嘉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專利工作促進技術創新的若干意見》(嘉政發[2005]21號文)
資助範圍
1、已被國外專利管理部門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限資助在兩個國家的申請);
2、上年度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
3、上年度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
4、上年度被授予專利權的實用新型專利;
5、上年度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專利;
6、各縣(市、區)的資助範圍請參閱市縣政策中的有關規定。
辦理資助申請需提交的材料
(一)、國外發明專利權人:1、資助申請表;2、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3、專利證書複印件;4、國家批准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國外發明專利申請、代理費用結算帳單和發票複印件。
(二)、發明專利申請人:1、資助申請表;2、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3、受理通知書複印件;4、進入實質審查通知書複印件;5、發明專利申請公開說明書第一頁複印件;6、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繳費憑證複印件。
(三)、發明專利權人:1、資助申請表;2、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3、專利證書複印件。
(四)、實用新型專利權人:1、資助申請表;2、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3、專利證書複印件。
(五)、外觀設計專利權人:1、資助申請表;2、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3、專利證書複印件。
資助標準
(一)、國外發明專利:對獲得美國、日本、歐洲專利局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補助5萬元;對獲得國外其它國家發明專利權的,每件補助4萬元(同一發明最多補助兩個國家或地區授權的專利)。對獲得國外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每件補助1萬元(同一實用新型最多補助兩個國家或地區授權的專利)。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權的,每件補助1萬元;對獲得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每件補助0.2萬元;對獲得國內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每件補助0.1萬元。對獲得港、澳、台地區專利權的,參照國內標準補助。
(二)、國內發明專利授權:10000元;
(三)、實用新型專利:2000元;
(四)、外觀設計專利:1000元
(五)、各縣(市、區)標準詳見市縣政策中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