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區域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項目實施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陝西省防震減災"十二五"專項規劃區域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實施管理工作,保證項目順利實施,根據《陝西省地震局重點項目管理辦法》,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主要規範項目實施中的組織、進度、質量、招投標、檔案、驗收等環節的工作。
第三條 項目分寶雞、渭南區域專業救援隊伍建設和省應急現場工作隊伍建設分項工程。
其中寶雞、渭南區域專業救援隊伍建設分項工程分為救援車輛採購改裝和救援設備裝備建設兩個單位工程。
第四條 省應急現場工作隊伍建設分項工程全部由省財政投資;救援車輛採購改裝單位工程主要由省財政投資,救援設備裝備建設單位工程主要由寶雞、渭南兩市財政投資。
第五條 項目遵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式進行管理和實施,實行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契約制和質量終身負責制。項目按照"統一設計、分項實施、各負其責、統一驗收"的原則組織實施。
第六條 項目實施執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程。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陝西省地震局是項目的法人,對項目的組織實施全面負責。
項目由陝西省地震局重點項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主管局領導負責項目實施管理工作;應急救援處作為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
第八條 項目實施單位
陝西省地震應急中心總體負責項目實施。
省應急現場工作隊伍建設分項工程由省地震局應急救援處組織實施。其中,隊伍的劃分組建、成立、管理制度等由應急救援處會同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韓城市)地震局(辦)實施,隊伍的技術裝備由應急中心負責實施,應急通信指揮車的採購由各地市(楊凌示範區)地震局(辦)負責實施。
寶雞、渭南區域專業救援隊伍建設分項工程,由應急中心在徵求市地震局、消防部門意見基礎上,統一設計實施方案,經項目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後,分別由省地震局應急中心和寶雞、渭南兩市地震局負責實施。
第九條 應急救援處職責
1.負責組織審查項目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
2.負責項目質量、進度的管理;
3.負責組織編制年度任務、支出預算;
4.審核項目招標採購方案,參與對外契約、協定的審核;
5.負責初審項目預算內的設計變更及概算調整;
6.負責項目實施中相關事項的協調;
7.負責與各地市簽訂單位工程實施承包協定;
8.負責組織專項驗收、交工驗收,協助竣工初驗和竣工驗收相關工作。
第十條 應急中心職責
1.成立項目實施組,明確負責人,組織項目實施;
2.負責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和經費概算,提出工程的總體進度計畫和年度計畫;
3.負責按照年度下達的任務和預算,按進度要求完成實施任務;
4.確定專人做好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檔案收集工作;
5.負責起草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對外協定、契約等;
6.配合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做好項目實施中形成的固定資產登記、出入庫等工作;
7.向應急救援處報告每月工程進展情況,提交工程年度實施情況自查總結;
8.負責整理、撰寫、提交建設單位工程驗收所需的報告資料;
9.參與項目驗收的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 地市地震局(辦)職責
1.寶雞、渭南市地震局分別負責兩市財政投資的落實;
2.寶雞、渭南市地震局按照項目實施方案,會同市消防部門實施救援設備裝備建設單位工程,負責救援設施裝備建設單位工程的契約簽訂、招標採購、檔案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移交等具體實施工作;
3.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地震局(辦)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車的採購實施工作,負責實施過程中的契約簽訂、招標採購、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工作,協助做好項目驗收、資產移交等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 其他部門職責
1.發展與財務處負責投資、會計、財務、資產、招投標等方面的管理;
2.辦公室、宣教中心負責項目檔案方面管理;
3.紀檢監察審計處負責項目審計監察工作。
第三章 招標採購和資產管理
第十三條 項目實行招投標制。
省級財政資金所涉及項目建設內容招標採購工作由發展與財務處組織;其中,應急通信指揮車採購由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地震局(辦),在發展與財務處的指導下,按照當地政府招標採購有關規定自行實施。
寶雞、渭南市級配套資金所涉及項目建設內容招標採購工作,在省地震局發展與財務處指導下,由寶雞、渭南市地震局按照當地政府招標採購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項目招標採購方案內容由項目實施單位根據項目實施方案制定,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後,按照政府採購要求實施。
第十五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固定資產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辦理資產登記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及時將項目實施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移交使用單位。
省級財政資金購置的固定資產移交工作由發展與財務處負責,項目實施機構配合;寶雞、渭南市級配套資金購置的固定資產移交工作由寶雞、渭南市地震局負責。
第四章 質量和進度管理
第十七條 項目實行全過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項目實施單位對項目質量終身負責。
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項目實施的質量、進度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督、檢查;項目實施單位依照實施方案、技術標準、契約協定等,嚴格控制項目實施過程,落實項目實施過程各環節的質量保障措施,確保裝備質量、技術指標等符合項目實施方案設計要求。
第十八條 裝備設備交貨時必須進行開箱驗收,開箱驗收由歸口管理部門、發展與財務處、審計紀檢監察處、項目實施單位、供貨單位共同參與。
第十九條 歸口管理部門組織項目實施單位編制項目總進度計畫和年度實施計畫,明確項目進度要求。項目實施單位按照進度計畫組織項目實施,每月25日前將項目實施進展報告和經費使用報表報歸口管理部門和發展與財務處;根據項目進展,形成半年、年度報告,及時報歸口管理部門。
第五章 檔案管理
第二十條 應急中心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應急中心主要負責收集、整理、歸檔項目立項、設計、實施、驗收等各環節的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實施機構設定、項目管理規章制度、管理檔案、相關會議記錄、各種報告;各種審批批覆、實施方案及修改過程中產生的文字材料;政府採購、招投標檔案、契約協定;經費預算、經費結算、資產交接;變更申請、批覆;驗貨記錄、圖片、照片;財務、質量管理材料;檢查、評審、驗收等意見;竣工報告、技術報告等;圖紙、憑據;儀器設備說明、合格證書等各種載體檔案材料。
第二十一條 地市地震局(辦)負責收集整理由本單位實施的項目內容相關檔案材料。主要包括:相關會議記錄、各種報告;各種審批批覆;政府採購、招投標檔案、契約協定;經費預算、經費結算、資產交接;變更申請、批覆;驗貨記錄、圖片、照片;財務、質量管理材料;相關檢查、評審、驗收等意見;圖紙、憑據;儀器設備說明、合格證書等各種載體檔案材料。
第二十二條 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收集整理項目管理中產生的相關檔案材料。主要包括:管理制度、檔案、專題會議記錄及紀要;項目相關檢查、諮詢、論證、專題驗收的意見;項目實施方案、年度投資計畫和支出預算、技術變更及概算調整;項目專項驗收、技術驗收、交工驗收等各種載體檔案材料。
第二十三條 發展與財務處負責收集項目立項、可研、初設階段形成的材料;項目管理制度、檔案,項目領導小組檔案、會議紀要、會議記錄、工作檢查;項目招投標檔案;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資料;項目竣工初驗、竣工驗收等各種載體檔案材料。
第二十四條 項目交工驗收前,地市地震局(辦)、歸口管理部門、發展與財務處分別將本部門(單位)負責收集整理的檔案資料統一交應急中心。
應急中心負責對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在項目專項驗收前向宣教中心提交檔案專項檢查申請,並根據檢查意見對項目檔案進行整改。
第二十五條 項目專項檔案檢查和專項驗收合格後,應急中心負責向辦公室提出項目檔案交工驗收申請,並根據驗收意見對項目檔案進行整改。
第二十六條 未經檔案驗收或檔案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進行交工驗收、竣工初驗和竣工驗收。
第六章 項目驗收
第二十七條 項目驗收分為專項驗收、交工驗收、竣工初驗和竣工驗收。
第二十八條 專項驗收、交工驗收由項目實施單位提出申請,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
第二十九條 竣工初驗由發展與財務處負責組織。竣工初驗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竣工報告,主要包括項目立項依據、主要內容、要求、施工情況、主要成果、取得的經濟效益等。由應急中心負責編寫,各項目實施單位配合。
2.技術報告,主要包括採用技術指標、技術性能、測試情況等。由應急中心負責編寫,項目實施單位配合。
3.財務報告,主要包括預算執行情況、經費決算、儀器設備清單、投資效益分析等。由發展與財務處負責編寫。
4.檔案報告,主要包括施工設計報告、工程任務契約和實施方案、申請與變更批覆、契約文檔等。由辦公室負責編寫,應急中心配合。
5.財務審計報告,由紀檢監察審計處委託有資質的機構審計並提交財務審計報告。
第三十條 竣工初驗通過後,由發展與財務處負責向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提出對項目全面竣工驗收的申請。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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