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公民旁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試行辦法

2000年2月24日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公民旁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試行辦法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0.02.24
  • 實施時間:2000.02.24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便於人民民眾更多地了解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的議事情況,了解全省政治經濟生活中的重大事項,密切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與人民民眾的聯繫,廣納民意,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 安排公民旁聽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召開時間和建議會議主要議程,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布公告或在陝西日報等新聞媒體進行公開報導,便於公民申請旁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
第三條 年滿18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本省公民,均可申請旁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
第四條 公民旁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個人直接報名申請和有關單位推薦等方式,經同意後發給旁聽會議通知和旁聽證。
(一)公民個人申請旁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持本人身份證和單位介紹信,無工作單位的公民應持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介紹信,於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召開10日前,到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處報名申請。
(二)有關機關、民主黨派、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等單位可根據省人大常委辦公廳委託推薦旁聽人員。
第五條 領取會議旁聽證的公民,應按旁聽會議通知,按時參加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旁聽會議時應佩戴旁聽證,在指定席位就座,並遵守《公民旁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須知》和會場紀律。
第六條 公民旁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以旁聽省人大常委會全體會議為主,經許可後,可以旁聽聯組會議和分組會議。
第七條 旁聽公民對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議題和本省國家機關工作有意見或建議,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反映。必要時可召開旁聽人員座談會,聽取意見。
第八條 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各部門要按照分工,做好公民旁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各項服務工作。
第九條 本辦法由陝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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