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2007年2月2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7〕8號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快全省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明確加快全省保險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擴大農村保險市場,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統籌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完善全省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大力發展責任保險,促進平安陝西建設;推進自主創新,提高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深化保險改革、提高服務水平;強化依法監管,防範化解保險市場風險;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全省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9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7〕8號
  • 印發時間:2007年2月27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7年2月2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07〕8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23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是全面推進保險業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檔案。現就貫徹落實《若干意見》精神、推動我省保險業加快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全省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省保險業發展較快,在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與全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形勢相比,保險覆蓋面較窄、服務水平較低、保險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夠充分,保險深度和密度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保險業還不適應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不適應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不適應經濟金融改革和對外開放的要求。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越發展,社會越進步,保險越重要。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應對災害事故風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穩定運行,有利於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的保障需求,有利於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利於創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二、明確加快全省保險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加快全省保險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若干意見》,立足全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著力解決保險業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適應的矛盾,深化改革、加快發展,做大做強、做出特色,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為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總體目標是:今後一個時期,按照全省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建設一個市場體系完善、服務領域廣泛、經營誠信規範、償付能力充足、綜合競爭力較強,發展速度、質量和效益相統一的現代保險業。力爭用五年左右的時間,使保險業對我省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度明顯提高,保險深度、密度達到全國平均水平,速度、效益、誠信、規範爭取走在全國前列。發展環境顯著改善,防範化解風險能力明顯增強,在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上取得新的突破,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上取得新的成效,在參與社會管理上取得新的進展,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上取得新的成績。
主要任務是:拓寬保險服務領域,積極發展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和保險中介市場,健全保險市場體系;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推進自主創新,調整最佳化結構,轉變增長方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加強和改善監管,防範化解風險,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加快建立保險信用體系,推動誠信建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三、擴大農村保險市場,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農民自願的原則,探索建立適合我省實際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將農業保險作為支農方式的創新,納入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發揮地方政府、保險公司、龍頭企業、農戶等各方面的積極性,發揮農業部門在推動農業保險、引導農民投保、協調各方關係、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有步驟地建立多形式經營、多渠道支持的農業保險體系。
根據我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現代農業的需要,結合我省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在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中選擇高投入、高效益、高風險的產業,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範圍,並先行在奶牛、蘋果、蔬菜等農產品進行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農產品保險的種類和範圍。改變單一、事後財政補助的農業災害救助模式,逐步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農業風險防範與救助機制。探索財政對農戶投保給予補貼的方式、品種和比例,對保險公司經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適當給予經營管理費補貼,逐步建立農業保險發展的長效機制。
探索發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資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支持保險公司建立適合農業保險的服務網路和銷售渠道,提高農業保險的服務水平。
支持保險公司開辦其他涉農保險業務。積極發展適合外出務工農民需要和實際購買能力的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類保險業務;鼓勵保險公司開展農村房屋、農業設施和大型農機具等農村財產保險業務;探索鄉鎮分流人員和村幹部保險保障問題;推動農村小額信貸等保險業務開展,促進信貸資金向農村投放;充分發揮保險在穩定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水平、改善生活條件、提高災後恢復再生產能力和減災防災等方面的作用。
四、統籌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完善全省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積極發展個人、團體養老等保險業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商業保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計畫,提高員工保障水平。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精算、投資、賬戶管理、養老金支付等方面的專業優勢,落實促進企業年金髮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有資格的保險公司開展企業年金業務。保險機構要確保企業年金的穩健運營。
努力發展適合農民的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建立節育手術保險,推廣農村計畫生育家庭養老保險,落實獎勵與扶助政策,逐步建立健全農村計畫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制度。探索開展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試點,發揮商業保險在加快建立適應失地農民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中的積極作用。積極探索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健康發展。
五、大力發展責任保險,促進平安陝西建設
充分發揮保險在防損減災和災害事故處置中的重要作用,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不斷提高保險機構風險管理能力,利用保險事前防範和事後補償相統一的機制,強化事前風險防範,減少災害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採取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政府推動、制度約束等方式,發展安全生產責任、建築工程責任、產品責任、公眾責任、執業責任、董事責任、環境污染責任等保險業務。在休閒娛樂、商業經營和餐飲住宿等服務性公眾聚集場所,以火災責任保險為重點,積極發展公眾責任保險。進一步發展旅客運輸和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保險。鼓勵旅行社、景點、車船、索道和遊樂場所等旅遊經營單位投保相關責任保險和旅遊意外傷害保險,分擔旅遊各環節中的風險。發展學生平安保險,鼓勵幼稚園、中國小校和大中專院校自願投保校園責任保險。
認真落實煤礦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強制責任保險的規定,取得經驗後逐步在高危行業推廣。煤礦和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為煤礦井下作業和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完善高危行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探索通過專業保險公司進行規範管理和運作。落實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化解機動車輛事故風險,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為建設“平安陝西”服務。
六、推進自主創新,提高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健全以保險企業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引進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保險創新機制。保險企業要圍繞“科教興陝”戰略,大力發展航空航天、生物製藥、電子通信等具有陝西特色的高科技保險,為自主創新提供風險保障,加快我省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步伐。穩步發展住房、汽車等消費信貸保證保險,促進消費增長。積極推進建築工程、項目融資等領域的保險業務。鼓勵企業運用出口信用保險這一政策性貿易促進措施,有效規避收匯風險,開拓新興市場,提高出口競爭力。鼓勵發展對外工程承包和海外投資保險,積極支持我省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融資功能,擴大出口,促進對外貿易增長。
加快保險服務創新。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不斷創新保險服務手段,拓寬保險服務領域,全面提升保險服務的層次和品質。大力發展銀行、郵政等代理渠道,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探索發展電話銷售、網上保險等新的服務方式,使保險服務更加貼近和方便民眾。搞好保險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等“三進入”活動,努力擴大保險覆蓋面和影響力。
積極支持保險資金參與地方經濟建設。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性和穩定性的優勢,積極爭取各保險總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參與我省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建設,增加融資渠道,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積極創新保險業發展模式。引導保險機構根據全省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區域特點,突出發展重點,因地制宜地發展完善保險市場,體現地方特色。引導保險機構切實轉變增長方式,合理布局分支機構,科學開發保險資源,走內涵式、集約型發展道路,提高保險業的綜合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七、深化保險改革、提高服務水平
深化保險企業改革。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強化省級公司的管控責任,完善和落實保險經營責任追究制,提升內部管控水平。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實施人才興業戰略,深化人才體制改革,加快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保險行銷人才隊伍建設,最佳化人才結構,建立一支高素質人才隊伍。
改進保險服務。強化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牢固樹立守法誠信經營意識,規範承保、理賠服務流程,簡化投保、理賠手續,依法承擔理賠責任。堅決制止弄虛作假、欺詐誤導客戶等行為。積極推進保險條款通俗化和服務標準化,認真履行行業服務標準和服務承諾,提高服務品質。加強保險行銷員教育培訓,提升行銷服務水平。發揮保險中介在承保理賠、風險管理、產品開發方面的積極作用,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更加專業和便捷的保險服務。
八、強化依法監管,防範化解保險市場風險
切實加強和改善保險監管,堅持把防範風險作為保險業健康發展的生命線,不斷完善以償付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和市場行為監管為支柱的現代保險監管制度。強化市場行為監管,改進現場、非現場檢查,嚴厲查處保險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高市場行為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按照高標準、規範化的要求,嚴格保險市場準入。建立科學的保險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實施分類監管,扶優限劣。規範行業自保、互助合作保險等保險組織形式,整頓規範行業或企業自辦保險行為,並統一納入保險監管。建立健全各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監管協調機制,防止金融風險跨行業傳遞,維護我省金融保險安全。
強化保險行業自律。加強全省各級保險行業協會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鼓勵行業協會積極創新工作方式,充分發揮在自律、協調、維權、交流和宣傳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自律機制,建立健全行業服務標準。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要提高自律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堅持依法開展業務、提供服務、承擔責任,按照行業自律的各項要求,自覺維護行業形象和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行業健康協調發展。
九、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全省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
加快保險信用體系建設。按照“信用陝西”建設的要求,加快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培育保險誠信文化,加強保險從業人員誠信教育,強化保險失信懲戒機制,切實解決誤導和理賠難等問題,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積極吸引保險機構,引進保險人才。重點引進農業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和外資保險公司在陝設立機構,鼓勵保險機構在陝設立資產管理公司。積極引進在產品開發、市場行銷、理賠服務、內部控制等方面比較先進的保險公司,促進整個行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為在陝設立總部和分支機構的保險企業引進高級專業人才提供方便和支持。對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較大貢獻的保險企業及高級專業人才予以獎勵。
最佳化保險業發展的環境。立足我省實際,落實促進保險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國家現行保險行銷員佣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探索對涉及國計民生的政策性保險業務給予適當的政策支持。在涉及公共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的領域,推動相關保險制度建設。依法查處利用保險契約詐欺,謀取非法投保、承保利益的違法行為及利用保險招標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做好保險宣傳工作,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和引導作用,普及保險知識,提高全民風險和保險意識。
各市(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將保險業納入地方或行業的發展規劃統籌考慮。努力做到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提高運用保險機制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和水平。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現全省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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