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商品包裝具有保護商品、美化產品、引導消費、提高商品附加值等作用。食品和化妝品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市場上部分食品和化妝品企業還存在包裝過度、不環保、不節約的情況,表現為包裝層數過多、空隙率過大、成本過高,超出了包裝本身的基本功能。據研究表明,中國包裝廢棄物約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40%,在這些包裝廢棄物中,大部分是過度包裝產生的。可以看出,商品過度包裝既浪費了資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費者負擔,產生的包裝廢棄物更是對環境造成了污染。
如月餅和粽子的包裝具有保護商品、方便儲運、引導消費等功能。但過度的包裝既浪費了資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費者負擔,產生的包裝廢棄物更是對環境造成了污染,需要加以規範和引導。為解決食品化妝品過度包裝問題,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組織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技術機構,對2009年版標準進行了修訂,制定發布了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
編制進程
2014年11月20日,國家標準計畫《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20140186-Q-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起草,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並歸口。
根據中國國家標準制修訂任務要求,2015年6月,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主持召開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制定研討會。會上,組成了標準起草工作組,明確了任務要求,安排了工作進度,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小組。
起草工作小組開展了世界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情況調研工作。在調研中,主要查閱了中國有關食品和化妝品包裝方面的標準、研究論文等,重點參考了包括韓國《關於產品包裝材質、包裝方法標準等的規定》、《商業包裝(消費者包裝)的包裝空間比率測定方法》以及中國國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GB/T 31268-2014)及《食品和化妝品包裝計量檢驗規則》(JJF 1244-2010)等法律法規、標準,為標準修訂奠定了基礎。
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定了需要修改的內容,對該標準開展了起草工作。於2016年3月,起草工作小組完成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草案)。然後,在北京組織相關專家召開了研討會,會議討論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草案,對標準起草過程中的一些思考及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刻討論,各單位代表就標準修訂的內容發表了各自的看法,尤其是由於初始包裝導致的過度包裝、以及基本定義、包裝孔隙率計算方法等重點進行了討論,對標準提出了完善建議。
起草組經過修改完善後,在上海又組織相關專家及部分上海企業以及我國國內保健食品和化妝品部分生產企業召開了研討會,對標準內容進行了討論,尤其是商品必要空間係數K的確定進行了重點討論。會後,起草組根據多種食品和化妝品包裝孔隙率及包裝層數的數據分析,調整了商品必要空間係數K,又在北京召開小型專題研討會,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標準草案。針對該草案,起草組在北京召開了討論會,對標準逐字逐句進行了討論完善,形成了該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3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等5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報批公示。
2021年8月10日,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定於2023年9月1日實施。
2022年3月8日,公開徵求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徵求意見稿)。
2022年4月18日,公開徵求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二次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2022年5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自2022年8月15日起實施。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2部分:標準中規範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GB/T 1.2-2002)等標準編制要求起草。
該標準編寫內容參考中國與食品和化妝品包裝相關的法規、標準。包括《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及《食品和化妝品包裝計量檢驗規則》等標準。
修訂情況
刪除了規範性引用檔案;
更改了內裝物、包裝層數、包裝空隙率、過度包裝、商品必要空間係數等術語定義,增加了綜合商品術語定義;
更改了基本要求;
更改了限量要求;
增加了檢測;
更改了包裝空隙率計算方法;
增加了判定規則;
增加了不同商品的必要空間係數。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馬愛進、葉子弘、王朝暉、翁雲宣、王順余、劉家朋、黃前樂、朱旭明、郭新光、劉振宇、張九魁、張岩、戴岳、孟鎮、張斌。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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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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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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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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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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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檢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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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判定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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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商品必要空間係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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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規定了限制食品和化妝品過度包裝的要求、檢測和判定規則。該標準適用於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不適用於贈品或非賣品。
實施情況
一是做好標準宣貫解讀。會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過報紙、廣播電視、新媒體、網站留言等多渠道做好修改單的宣傳、解讀和答疑相關工作,並組織有關單位面向生產和銷售企業開展培訓活動。
二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作為標準實施的主體,月餅和粽子生產企業要提高認識,履行好社會責任,儘早貫標、用標和達標,嚴格按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標準和修改單要求組織生產,主動作為,提升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不斷最佳化產品供給,向市場提供更加優質、更加綠色低碳環保的產品,持續提升行業發展水平。
三是宣傳普及綠色消費理念。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引導,讓人們真正理解綠色消費的內涵,糾正認識誤區,弘揚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鼓勵消費者自覺開展綠色消費,購買適度包裝商品。
為了做好過度包裝治理工作,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成立由13個司局和單位組成的治理過度包裝行動協調聯絡機制,採取了多種形式開展過度包裝治理工作。比如線上組織行業協會、食品生產企業開展公開承諾活動;共同向廣大經營者與消費者發出倡議;召開《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宣貫會,對該標準進行解讀。
2022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酒業協會、中國茶葉流通協會、中國焙烤食品糖製品工業協會、中國乳製品工業協會、中國飲料工業協會、中國肉類協會、中國蜂產品協會、中國植物油行業協會、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等10家食品行業協會,以及148家食品生產企業,向食品行業發出倡議並向社會公開承諾率先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做抵制食品過度包裝的先行者、實踐者和倡導者,充分展現了食品行業從業者的責任擔當,值得讚賞和鼓勵。
2022年5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解讀《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
2022年6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組織召開《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第1號修改單宣貫會。
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有利於行政監管、企業實施為原則,以切實解決過度包裝問題為目的,在借鑑中國以外通行做法基礎上,注重與中國的實際相結合。有利於進一步發揮該標準在支撐食品和化妝品過度包裝監管中的技術作用,推動食品和化妝品包裝規範化,實現資源節約目標。該標準有利於更好地規範和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月餅和粽子回歸其食品屬性。
後續修改
為讓月餅、粽子包裝“瘦身”和“輕裝上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組織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技術機構,制定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實施日期為2022年8月15日。
修改單具體內容包括如下:
一是減少包裝層數,將月餅和粽子的包裝層數從最多不超過四層減少為最多不超過三層。
二是壓縮檔裝空隙,必要空間係數是包裝空隙的核心指標,反映了包裝緊湊程度,數值越小表示包裝空隙越小。此次將月餅的必要空間係數從12降低為7,相當於包裝體積縮減了42%;將粽子的必要空間係數從12降低為5,相當於包裝體積縮減了58%。
三是降低包裝成本,對於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和粽子,將包裝成本占銷售價格的比例從20%調減為15%;對於銷售價格100元以下的月餅和粽子,包裝成本占比保持20%不變,其中包裝成本一般指食品企業與包裝企業簽訂的包裝採購價格,銷售價格一般指食品企業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契約銷售價格;同時要求包裝材料不得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四是嚴格混裝要求,規定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粽子不應與超過其價格的其他產品混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