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我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組織開展全國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粵建房函[2014]617號)和河源市住建局《關於開展河源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河規建通[2014]70號)精神,為加強我縣老樓危樓安全管理,吸取浙江寧波奉化塌樓事件的教訓,及時發現和消除房屋危險隱患,防止垮塌事故發生,現就開展我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我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 所屬類別:政府檔案
一、明確實施主體
1、各鎮範圍老樓危樓排查工作由各鎮人民政府負責。
2、縣城城區老樓危樓排查工作由老隆鎮人民政府負責。
3、住建局管理的縣政府公產房排查工作由住建局負責。
4、保障性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排查工作由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住房保障辦公室)負責。
二、檢查範圍及內容
(一)檢查範圍:縣城及各鎮轄區內建築年代較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和學校、醫院等公有房屋,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
(二)檢查內容
1、老樓危樓安全狀況:重點檢查整體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拆除;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採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險;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2、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質量安全狀況。重點檢查以原公房、購改租等方式籌集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建成入住時間較長的保障性住房。
3、對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執法檢查。
三、工作要求
(一)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涉及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各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制訂實施方案,開展排查和治理工作,並填寫《河源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情況統計表》(附屬檔案1)、《河源市在建保障性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質量安全排查情況統計表》(附屬檔案2)和《龍川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情況表》(附屬檔案3)
(二)要抓緊建立排查巡查制度和安全檔案。各鎮和建設主管部門、住房保障部門要抓緊建立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對轄區內或管轄的老樓危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做出應對措施,建立健全老樓危樓安全管理檔案,密切監測房屋安全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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