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縣城鎮危房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城鎮危房解危,有效化解城鎮危房安全風險,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和《浙江省城鄉住房工作協調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浙江省推進城鎮危房解危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浙住房委辦〔2021〕20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興縣城鎮危房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10日 
  • 發布單位: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在前期城鎮危房排查治理的基礎上,建立“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按照“先易後難、先D級後C級、分步實施、合力推進”的原則,全面開展城鎮危房治理專項行動。2021年年底前全縣城鎮D級危房全部騰空並確保完成60%以上省庫內C、D級城鎮危房實質性解危(騰空、維修<加固、翻建>、拆除),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部省庫內城鎮危房實質性解危工作。
二、實施步驟
我縣省危房庫內C、D級城鎮危房治理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排查摸底階段(2021年6月)。各鄉鎮(街道、園區)、各公房單位根據實際深入排摸,制定“一樓一策”治理方案,推進計畫。成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並將排查結果和治理方案於6月30日前上報縣危改辦。
(二)攻堅治理階段(2021年7月—12月)。各鄉鎮(街道、園區)、各公房單位要緊緊圍繞省、市關於2021年城鎮D級危房全部騰空、完成省危房庫內60%以上C、D級城鎮危房實質性解危的要求,結合實際,集中力量加快推進實質性解危工作。一是2021年年底前推動完成各鄉鎮(街道、園區)D級城鎮危房、各公房單位D級城鎮危房實質性解危工作,應拆盡拆。二是同步推進對其他C級城鎮危房實質性解危工作,確保2021年年底完成省危房庫內60%以上C、D級城鎮危房實質性解危工作任務。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全力協助,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三)持續推進階段(2022年1月起)。各鄉鎮(街道、園區)結合自身實際,對全縣其他C級城鎮危房,在落實動態監測的前提下,充分發動產權人落實解危主體責任,按照騰空、維修(加固、翻建)、拆除等方式實施實質性解危,能騰盡騰、能拆盡拆。
三、區域劃分
根據中心城區發展規劃與各鄉鎮(街道、園區)實際,將全縣劃分為不同類型的四個區域。
(一)中心城區“六大區塊”:縣政府規劃例會確定雉城街道內部分危房劃分的“六大區塊”(石人弄、郵電弄、書院弄、春樓弄、環西弄、老縣委)。按城鎮發展規劃,該片區內危房原則上實行收購模式,收購後拆除解危。
(二)中心城區“六大區塊”以外的區域:包括中心城區“六大區塊”之外的中心城區所轄的其他城鎮危房,該片區的危房主要採用騰空、維修(加固、翻建)、拆除模式解危。
(三)其他鄉鎮(街道、園區):除中心城區以外的其他鄉鎮(街道、園區)轄區內的城鎮危房。按各鄉鎮(街道、園區)城鎮發展規劃和實際情況,制定解危推進計畫,通過騰空、維修(加固、翻建)、拆除等方式解危。
(四)各公房單位:分布在全縣範圍的各公房產權單位管理的公房危房。各公房單位要按照實際情況,結合各鄉鎮(街道、園區)城鎮發展規劃,制定解危推進計畫,通過騰空、維修(加固、翻建)、拆除等方式解危,能拆盡拆。
四、治理模式
(一)加固。由具備資質的專業公司,對危房進行加固修繕,達到解危標準並通過驗收後,給予一定補助(縣財政補助600元/平方米,鄉鎮<街道、園區>補助200元/平方米,過渡費9000元/戶由縣財政補助,過渡費只對因加固必須進行搬離騰空的業主進行補助,由屬地政府嚴格把關。其中雉城街道、龍山街道由縣財政全額補助)。
(二)翻建。以危房產權人為主體,在符合城鎮規劃、建築風貌,確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由產權人向屬地政府申請,經審批後對危房進行原拆原建,通過驗收後,給予一定補助(縣財政補助400元/平方米,鄉鎮<街道、園區>補助200元/平方米,過渡費13500元/戶由縣財政補助,其中雉城街道、龍山街道由縣財政全額補助)。
(三)收購。對“六大區塊”內危房由雉城街道制定方案,按市場評估價進行收購,並進行解危處置。
五、職責分工
縣建設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協調城鎮危房實質性解危相關工作。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城鎮危房翻建改造的規劃審批。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鎮危房違章搭建、破牆開店、違規裝修等涉及房屋安全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加大執法力度。
縣市場監管局:停止辦理D級城鎮危房生產經營相關證照、登記備案手續,對利用D級城鎮危房從事生產經營的行為進行查處。
縣公安局:停止辦理D級城鎮危房出租審批,對D級城鎮危房用於出租的行為進行查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城鎮危房應急處置工作。
縣委宣傳部:組織縣內新聞媒體單位進一步加大危舊房屋安全排查治理的宣傳力度,開展房屋安全使用知識普及,提高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的主體意識。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危房排查治理改造專項資金,為推動危舊住房排查治理改造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縣教育局、衛生健康局、文廣旅體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民宗局等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改造工作,協助、配合縣建設局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停止辦理D級城鎮危房相關生產經營或者公益事業場所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
縣融媒體中心、電信長興分公司、移動長興分公司、聯通長興分公司、長興水務公司、縣供電公司、長興華潤燃氣公司等單位:負責本行業在城鎮危房治理改造中的配套基礎設施的安裝、更換等工作,在進行危房加固、翻建的過程中涉及到本部門工作職責的,主動做好對接,全力配合危房治理工作。
鄉鎮(街道、園區):落實屬地責任,加強房屋使用安全常態化管理,嚴格落實格線化巡查制度,針對本轄區內城鎮危房實際情況,制定“一樓一策”實質性解危計畫,紮實推進、穩步實施解危工作。建立健全危舊住宅房屋應急處置機制,加強風險評估,做好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平穩有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長興縣城鎮危房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鄉鎮(街道、園區)及縣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統籌協調全縣城鎮危房治理工作。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專門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按照屬地原則具體推進城鎮危房解危工作。
(二)完善推進機制。堅持“統一部署、上下聯動、集中攻堅”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相結合,分步實施、整體推進。在實施過程中,各鄉鎮(街道、園區)、公房單位是城鎮危房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任務落實、責任到人,形成機制完善、措施有效、推進有力的工作局面。強化監督考核,城鎮危房治理工作列入對鄉鎮(街道、園區)、公房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加強考評問責,實施月通報、季檢查、年考核,切實抓好實施進度,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
(三)健全監管機制。一是全面落實危險房屋動態監測制度。對尚未完成治理改造的城鎮危房和新增危房實施專業的動態監測服務。監測到危房短期倒塌風險加大時,屬地政府及公房單位應果斷採取騰空房屋、轉移人員,確保人身安全。二是建立危險房屋應急處置機制。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建立並完善房屋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預警、分析、決策、處理等各個環節的條件和程式,落實各項應急保障措施。三是完善房屋安全格線化巡查制度。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將城鎮房屋危房格線化巡查工作納入基層治理“四個平台”,建立巡查人員隊伍,實行專人巡查、專人負責,逐步建立全覆蓋、常態化、格線化巡查制度。
(四)強化宣傳氛圍。縣委宣傳部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宣傳城鎮危房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營造強大的破難攻堅聲勢,讓廣大民眾認識城鎮危房治理的目的和意義,取得民眾信任,獲得民眾理解,贏得民眾支持,進一步讓城鎮危房業主積極主動配合屬地政府推進城鎮危房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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