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松桃苗族自治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方案》是松桃苗族自治縣為建立健全安全隱患責任制,增強安全隱患意識,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的方案。

松桃苗族自治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5月20日以來,貴陽市雲岩區、遵義市匯川區、遵義市紅花崗區和天津市西青區發生了4起房屋垮塌事故。為貫徹落實6月17日全國老樓危房安全排查電視電話會議和省住建廳緊急會議定神,切實做好我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根據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老樓危房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及時排除我縣老樓危房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隱患責任制,增強安全隱患意識,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一)為切實做好我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成立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黃嘯(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田輝(縣經開區副主任、住建局局長)
楊建(縣政府辦副主任)
成員:熊思革(縣安監局局長)
辜應強(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田茂軍(縣教育局局長)
陳長春(縣工業和商務局局長)
龍再淵(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局長)
龔大義(縣林業局局長)
龍建榮(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副局長)
吳峰(蓼皋鎮人民政府鎮長)
周 強(九江鄉人民政府鄉長)
賀方榮(世昌鄉人民政府鄉長)
麻 程(盤石鎮人民政府鎮長)
雷 玲(長坪鄉人民政府鄉長)
麻昌勇(盤信鎮人民政府鎮長)
冉隆學(正大鄉人民政府鄉長)
麻清馨(太平營鄉人民政府鄉長)
龍志常(大坪場鎮人民政府鎮長)
陳 睿(平頭鄉人民政府鄉長)
龍 超(普覺鎮人民政府鎮長)
曾慶提(寨英鎮人民政府鎮長)
孫晨輝(孟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喻 婧(大路鄉人民政府鄉長)
任海燕(妙隘鄉人民政府鄉長)
滕建軍(冷水溪鄉人民政府鄉長)
滕 芳(烏羅鎮人民政府鎮長)
冉華強(石樑鄉人民政府鄉長)
李福周(永安鄉人民政府鄉長)
張著升(甘龍鎮人民政府鎮長)
黃思紅(瓦溪鄉人民政府鄉長)
 龍 勇(長興堡鎮人民政府鎮長)
唐 宇(迓駕鎮人民政府鎮長)
吳團國(大興鎮人民政府鎮長)
石曉軍(牛郎鎮人民政府鎮長)
龍金佩(沙壩河鄉人民政府鄉長)
 楊 松(黃板鄉黨委副書記)
田澤洲(木樹鄉黨委副書記)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縣住建局,田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洲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組織、協調老樓危樓排查具體工作和相關信息總結報送工作。
三、排查重點
(一)已有民眾多次反映或投訴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二)受災或受相鄰施工影響,已出現損壞跡象的房屋。
(三)地勢低洼易澇區房屋及建成使用30年以上的房屋。
(四)經過多次交易、裝修、增層的房屋,尤其是學校附近的“學區房”。
(五)沿街破牆改門面開店的普通住宅樓。
(六)重要的公共建築及人群密集場所。
四、排查範圍
  (一)既有居民住房。重點檢查房屋周邊的建築邊坡、危舊房屋結構安全、既有建築周邊基坑支護等安全情況;
(二)風景名勝區。景觀樓、公廁、欄桿、步道、棧道、索道、河道、遊樂設施等安全情況;
(三)在建工程項目。重點檢查公共建築(學校、醫院、體育館)、養老院、住宅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安全情況。
五、排查內容
(一)排查危舊房安全狀況。調查清楚已鑑定為整體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拆除,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採取有效措施,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排查老舊住宅的管理維護及修繕狀況。檢查老舊住宅責任主體是否明確,日常管理是否及時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實,管理檔案是否已建立完善。
(三)排查公共建築(學校、醫院)、養老院、住宅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六、排查時間
  本次安全隱患及危房、老舊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從發文之日開始至12月底,集中6個月進行全面檢查,同步推進、交叉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6月17至6月30日)。
1.各鄉鎮組織產權人自查。各鄉鎮、各社區(村)要及時成立排查領導小組,對轄區內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進行全覆蓋宣傳,發放“告市民公開信”等宣傳材料,廣泛動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對各自房屋安全狀況進行自查。查明有無明顯裂縫、傾斜等損壞或異常情況,是否存在有拆改結構、改變用途等情況,並將排查情況按樓棟匯總後及時報送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縣住建局和蓼皋鎮負責對縣城市規劃區內老樓危樓進行排查;縣教育局負責對各中國小教學樓、幼稚園、圖書館、宿舍樓等建築物進行排查;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對各衛生院、衛生室建築物進行排查;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對各工礦企業建築物進行排查;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負責對各文化設施和景區景觀樓、公廁、欄桿、步道、棧道、索道、河道、遊樂設施等進行排查;縣林業局負責對棚改房進行排查。各自管房單位對其管理的房屋建築進行排查,並統一填寫“房屋安全檢查表”,上報縣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排查時應查明下列內容:(1)房屋開裂、變形,地基不均勻沉降等異常現象;(2)木結構構件的蟲蛀、腐朽等現象;(3)房屋構件的完好性及與主體結構連線部位的牢固情況;(4)室內外共用部位裝飾裝修的鬆動、起翹、脫落等現象;(5)建築防水的完好情況;(6)蟻情蟻害情況;(7)房屋附屬構築物的安全牢固情況。
3.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反饋的自查信息進行匯總,結合本次排查重點,統一調度安排排查工作小組對轄區內相關房屋進行現場查勘和安全評估。排查時應及時填寫相應技術表格,確定各幢房屋的安全等級,對房屋安全狀態拿捏不準或難以評定的,應及時向市房屋安全鑑定部門匯報,由其提供技術支持,協助複查。對特別複雜的,可委託市房屋安全鑑定部門實施安全鑑定,並督促危險房屋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二)重點排查階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主管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排查力度,要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採取明察暗訪、抽查、突擊檢查等方式進行檢查,各鄉鎮各部門要實行100%覆蓋檢查,及時掌握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改落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鄉鎮報送的自查情況和檢查評估情況,應及時進行整理匯總和有針對性的組織複查,尤其對轄區內被初定為嚴重損壞等級的房屋,以及民眾多次反映或投訴,可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進行重點複查,確認安全狀況等級,複查工作可向市住建局請求協助。
2.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整個排查過程進行的檢查,確保本次安全排查工作質量和信息可靠;對各鄉鎮、各部門報送的老樓危樓排查結果,及時整理匯總報縣人民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保證質量。此次排查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逐項檢查,切實保證排查的質量,確保不走過場。在排查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匯總、反饋給市住建局,請市房屋安全鑑定部門給予技術指導,協助評定。
(二)明確重點,快速處置。按照“危險早發現、險情早處理”的原則,對已有民眾多次反映或集中投訴,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建立快速通道,優先安排技術人員進行鑑定,並根據鑑定結論督促責任人及時進行相應處置,確保整改到位,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摸清底數,建立檔案。通過此次排查全面掌握本縣老樓危樓底數、安全性能和基本住用情況,要按幢到戶建立老樓危樓安全使用檔案。
(四)強化治理,確保長效。對於被鑑定為危險房的,各鄉鎮、各部門要督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採取整改措施,徹底消除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從根本上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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