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2012〕6號),主旨在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力,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 文號:中發〔2012〕6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類別:通知檔案
檔案發布
國科發高〔201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2012〕6號),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力,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檔案全文
(二)加快推進創業投資機構發展。鼓勵各類社會資本設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股權投資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活動。探索建立早期創投風險補償機制,在投資損失確認後可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對創業投資企業進行風險補償。
(三)加強創新創業孵化生態體系建設。推動建立支持科技創業企業成長的持續推進機制和全程孵化體系,促進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業載體功能提升和創新發展。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等對創業載體建設的支持力度。
(五)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技術改造。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加強技術改造與升級,支持其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調整最佳化產業和產品結構,將技術改造項目納入貸款貼息等優惠政策的支持範圍。
(六)通過政府採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國家政府採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法規政策。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的政府採購活動,在同等條件下,鼓勵優先採購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採購與首台(套)示範項目。
(八)鼓勵高校院所和大型企業開放科技資源。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的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型科學儀器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科研基礎設施和設備進一步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放,提供檢驗檢測、標準制定、研發設計等科技服務。
(九)吸納科技型中小企業參與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產業技術創新關鍵問題為導向、形成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引導行業骨幹企業牽頭,廣泛吸納科技型中小企業參與,按市場機制積極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十一)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發展道路,提升產品質量、塑造品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聚焦“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走專業化、精細化發展道路。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做強核心業務,推進精益製造,打造具有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精品和品牌。
(十三)充分發揮專業中介機構和科技服務機構作用。開放並擴大中小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領域、規範中介服務市場,促進各類專業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充分發揮科技服務機構作用,推動各類科技服務機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服務。
(十五)引導金融機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服務創新,拓寬融資渠道。引導商業銀行積極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系統化金融服務。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抵質押類信貸業務及產品。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創新融資租賃經營模式,開展融資租賃與創業投資相結合、租賃債權與投資股權相結合的創投租賃業務。鼓勵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和模式創新,支持網路小額貸款、第三方支付、網路金融超市、大數據金融等新興業態發展。
(十六)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和科技保險體系。引導設立多層次、專業化的科技擔保公司和再擔保機構,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鼓勵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實行快捷擔保審批程式,簡化反擔保措施。鼓勵保險機構大力發展智慧財產權保險、首台(套)產品保險、產品研發責任險、關鍵研發設備險、成果轉化險等科技保險產品。
(十八)進一步完善落實稅收支持政策。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技術轉讓、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政策培訓和宣傳。結合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加快推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
(十九)實施有利於科技型中小企業吸引人才的政策。結合創新人才推進計畫、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青年英才開發計畫和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等各項國家人才重大工程的實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進和培養創新創業人才,鼓勵在財政補助、落戶、社保、稅收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建立定向、訂單式的人才培養機制,支持高校畢業生到科技型中小企業就業,並給予檔案免費保管等扶持政策。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對員工的培訓力度。
(二十)加強統計監測與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加大對市場中侵害科技型中小企業合法利益行為的打擊力度。研究發布科技型中小企業標準,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源庫,健全科技型中小企業統計調查、監測分析和定期發布制度。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開展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價。
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既是一項事關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長期戰略任務,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迫切需求,更是進一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關鍵路徑之一。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結合各地情況,制定本意見的貫徹落實辦法,採取有效政策措施,切實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科 技 部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