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主體責任的意見》 是為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第一責任人作用,切實提升管網治網水平提出的意見。由中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於2021年9月1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主體責任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15日
- 發布單位: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
《關於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主體責任的意見》 是為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第一責任人作用,切實提升管網治網水平提出的意見。由中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於2021年9月15日印發。
《關於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主體責任的意見》 是為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第一責任人作用,切實提升管網治網水平提出的意見。由中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於2021年9月15日印發。意見全文 關於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的意見 隨著信息技術的迅猛...
五、壓緊壓實網站平台主體責任 (十八)嚴格督導檢查。堅持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屬地網站平台網路侵權信息舉報工作情況,重點檢查網站平台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反饋的顯性網路侵權信息舉報。建立問題台賬,狠抓整改落實,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網路侵權問題多發頻發的網站平台,加強懲戒處罰。(十九)設立...
一是各基礎電信企業和移動轉售企業要進一步完善用戶舉報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設立專區及時受理與處置涉嫌通訊信息詐欺用戶舉報。中國網際網路協會要充分發揮12321舉報平台作用,建立電話、簡訊、網站、手機APP等多渠道舉報機制。二是對公安機關通報的以及12321舉報中心受理的用戶投訴舉報情況,各基礎電信企業和移動...
政府網站發展指引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管理,引領各級政府網站創新發展,深入推進網際網路政務信息數據和便民服務平台建設,提升政府網上服務能力,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的要求,結合各地區、各部門政府網站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引。本指引所稱政府網站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派出機構...
加強法律服務質量監督,建立網上服務評價機制,強化對律師、公證等主體的事中事後監管。大力推進“網際網路+法律服務”建設,積極打造網上法律服務平台,構建熱線、網站、微博、微信、APP與實體機構緊密融合的多位一體公共法律服務信息化支撐模式。建立結構完整、內容豐富、服務規範的法律服務產品體系,更好滿足民眾的法律服務...
[責任主體: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建立房地產中介管理平台。更新完善房地產中介行業管理服務平台,落實中介機構備案;建立中介機構和人員檔案;發布中介信用檔案、受理舉報投訴並處理反饋。進一步提升各縣(市)、區的聯網功能,發揮平台的監管服務作用,同時讓民眾...
[責任主體: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建立房地產中介管理平台。更新完善房地產中介行業管理服務平台,落實中介機構備案;建立中介機構和人員檔案;發布中介信用檔案、受理舉報投訴並處理反饋。進一步提升各縣(市)、區的聯網功能,發揮平台的監管服務作用,同時讓民眾...
本年度我局進一步規範政府網站信息審核發布管理機制,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南京市生態環境局政府網站領導信息公開發布的通知》,從公開範圍、公開內容及保障機制等方面保證領導信息公開的規範性。(四)平台建設 為擴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切實提升政府信息的傳播力與到達率,積極促進政府部門與網民的交流互動,我局努力實現...
三是以電商平台、瀏覽器、搜尋引擎為重點,強化網站平台著作權監管,壓實網站平台主體責任。深入開展電商平台著作權專項整治,重點規範瀏覽器、搜尋引擎未經授權傳播網路文學、網路視頻等行為,推動重點網站平台企業開展著作權問題自查自糾。侵權舉報 2022 年 4 月,微博、抖音、百度、騰訊、知乎、嗶哩嗶哩、小紅書、快手、豆瓣、...
等法律法規,自覺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移動網際網路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布的《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關於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的意見》等檔案精神,主動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自覺強化主體責任,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為加強“自媒體”管理,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健全常態化管理制度機制,推動形成良好網路輿論生態,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1.嚴防假冒仿冒行為。網站平台應當強化註冊、擬變更賬號信息、動態核驗環節賬號信息審核,有效防止“自媒體”假冒仿冒行為。對賬號信息中含有黨政軍機關、新聞媒體、行政區劃名稱或標識...
黨委政法委負責將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治理納入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網信部門重點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配合教育等部門做好線上學科類培訓的監管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與失信校外培訓機構信息共享與發布工作;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違反治安管理、網路安全等法律法規的違法行...
1、加強內容識別預警 網站平台要建立網暴信息分類標準和典型案例樣本庫,在區分輿論監督和善意批評的基礎上,明確細化涉網暴內容標準,增強識別預警準確性。結合網站平台業務特點和具體處置案例,不斷更新分類標準,持續完善樣本庫。2、構建網暴技術識別模型 網站平台要綜合考慮事件類別、針對主體、參與人數、信息內容、...
2021年3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台《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制定了一系列規範交易行為、壓實平台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具體制度規則。辦法全文 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網路交易活動,維護網路交易秩序,保障網路交易各方主體合法權益,促進數字...
六、抓好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管理 (二十六)切實維護網路意識形態安全。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工作的首要位置,堅決落實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網路安全責任制,壓實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信息發布審核制度,確保發布信息內容及時、合法、完整、準確,堅決杜絕因信息內容...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通過開展專項行動,遏制“自媒體”擺拍造假風,壓縮無底線博流量行為空間,提升“自媒體”發布信息可信度。壓緊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切斷“毒流量”吸粉變現利益鏈,擴大優質信息內容觸達範圍,營造風清氣正網路空間。二、整治重點 聚焦...
第三十三條 對依照本條例受到行政處罰的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由有關部門建立信用記錄,按照規定將其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三十四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未履行對涉嫌非法集資信息的防範和處置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
全面清理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和民生科普等領域的謠言信息,打上標籤、做出明示。壓實網站平台主體責任,對敏感領域、敏感事件產生的各種信息加強識別;對影響大、傳播廣的無權威來源的信息及時查證。建立溯源機制,對首發、多發、情節嚴重的平台和賬號,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建立健全治理網路謠言工作機制。4.“清朗·2022...
2023年3月2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網路綜合治理局局長張擁軍介紹,從國家網信辦職能講,今年的水軍治理重點聚焦網路水軍操縱信息內容問題,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整治:一是阻斷招募推廣渠道,二是全面查處實施水軍活動工具,三是嚴懲違規賬號及背後主體,四是壓實網站平台主體責任。202...
(二)製作、傳播詆毀中國共產黨、國家和公安機關形象的信息和言論;(三)製作、傳播低俗信息、不實信息和不當言論;(四)製作、傳播、討論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內部敏感信息;(五)擅自發布涉及警務工作秘密的文字、圖片、音視頻;(六)未經批准,以人民警察身份開設微博、微信等網路社交平台公眾號,個人微博、...
第十六條 互聯網平台經營者在提供網際網路信息服務過程中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制止違法廣告,並遵守下列規定:(一)記錄、保存利用其信息服務發布廣告的用戶真實身份信息,信息記錄保存時間自信息服務提供行為終了之日起不少於三年;(二)對利用其信息服務發布的廣告內容進行監測、排查,發現違法廣告的,應當採取通知改正、...
利用報紙、電台、電視台、網路媒體等多種途徑,積極引導人們轉變住房消費觀念,穩定市場預期。健全網上輿情監測機制,壓實網路平台主體責任,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研究機構發布住房租賃市場信息的規範管理,依法嚴肅查處散布謠言、惡意炒作等違法違規行為,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 1.壓實平台主體責任。網路直播平台提供互聯網直播信息服務,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網路直播平台法定職責義務,落實網路直播平台主體責任清單,對照網路直播行業主要問題清單建立健全和嚴格落實總編輯負責、內容審核、用戶註冊、跟帖評論、應急回響、技術安全、主播管理、培訓考核、...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廣電局、省殘聯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 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動計畫,指導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有關部門及單位落實有關工作任務,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
一是明確了適用範圍和相關主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為旅遊者提供包價旅遊服務及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娛樂等單項旅遊服務的經營活動,適用本規定。線上旅遊經營者包括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自建網站或通過其他網路服務提供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的經營者。二是壓實了平台企業責任。遵循“政府管...
2018 年2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監管信息互動平台運行管理辦法》,辦法指出,網約車監管信息互動平台所接收的運營信息數據,線上保存期限不少於 6 個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監管信息互動平台運行管理辦法》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2018年5月24日,交通運輸部公布新...
(四)各地有關主管部門應督促各大門戶網站、搜尋引擎、電子商務平台、新媒體平台、自媒體平台、APP(應用程式)等網際網路媒介加強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主體、內容的審核,對涉及虛假誇大違規信息進行有效過濾,不得發布無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的相應廣告及其他違法違規信息。《教育部關於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