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建設有關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省上下正在全力推進解決大班額、薄弱學校改造和幼稚園建設工作,工程量大,工期緊迫,為把學校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綠色工程,確保廣大師生的健康和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建設有關安全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建設有關安全工作的通知
  • 發文單位:山東省教育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建設有關安全工作的通知
魯教督字〔2016〕1號
各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環保局:
全省上下正在全力推進解決大班額、薄弱學校改造和幼稚園建設工作,工程量大,工期緊迫,為把學校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綠色工程,確保廣大師生的健康和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建設有關安全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
學校安全是關係到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教育、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環保等有關部門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提高對學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對學校建設工作的領導,密切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把工程質量和安全擺在突出位置,確保把學校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綠色工程。
二、嚴格執行標準,進一步落實對重點環節的安全要求
(一)選址安全。中國小校應建設在陽光充足、空氣流動、場地乾燥、排水通暢、地勢較高的宜建地段。嚴禁建設在地震、地質災害、暗河、洪澇等自然災害及人為風險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標的地段。校園及校內建築與污染源的距離應符合對各類污染源實施控制的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選址所在地土壤中污染物超標的不予審批。與易燃易爆場所間的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且不宜與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不利於學生學習、身心健康和危及學生安全的場所毗鄰。
(二)設計安全。建築設計嚴格執行《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中國小校建築設計規範》和國家有關建設規範的各項規定和要求。設計方案要充分考慮安全、安靜、便利、衛生等因素,有利於防災和安全疏散,考慮到學校人員密集,要重點做好走廊、樓梯、安全出口等關鍵部位的設計工作。各地校舍的建設和抗災、抗震標準應適當高於當地一般建築的標準。與學校毗鄰的城市主幹道應設定適當的安全設施,以保障學生安全出行。高壓電線、長輸天然氣管道、輸油管道嚴禁穿越或跨越學校校園,當在學校周邊鋪設時,安全防護距離及防護措施應符合相關規定。
(三)選材安全。建築建材的使用和各類教學儀器設備的採購要堅持綠色、環保、安全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要求進行公開招標採購。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參建各方主體要對鋼筋、混凝土的採購嚴格把關,堅決杜絕低劣建材的使用。環保部門要協助教育部門做好塑膠運動場地、各類教學儀器設備的環保質量監測,堅決杜絕“毒跑道”“毒儀器”事件的發生。
(四)建設安全。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式履行報批手續。從事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資質。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工程進度必須以保證工程質量為前提,嚴禁以追求進度為由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嚴格竣工驗收手續,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學校建設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三、強化未雨綢繆,進一步做好學校建設安全工作督查
各地各部門要儘快行動起來,按上述要求對納入建設規劃的所有項目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選址安全、設計安全、選材安全、建設安全。對在建和完工的項目,發現問題要堅決予以糾正;對未開工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做好選址、環評、設計等前期工作,特別是處於地震等自然災害易發、頻發區域以及附近存在污染源的項目,在規劃、設計、施工等方面,要充分考慮抵禦各種災害與風險的保障措施。要千方百計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堅決杜絕出現“豆腐渣工程”“污染工程”。嚴格執行土壤污染環境監管制度,未經土壤環境風險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土地不得進行二次開發。對暫不開發利用的關停搬遷企業場地,要督促污染土地責任單位採取隔離等措施,防止污染擴散。對因選址、設計、選材、建設等方面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造成校舍質量事故或重大社會影響的,將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根據省政府領導要求,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等部門將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學校建設有關安全工作進行一次重點督查。請各地各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參照有關標準,對本地學校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立查立糾。自查報告於5月5日前報送省教育廳1212房間,並將電子版傳送。
聯合督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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