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特別是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堅決杜絕學生溺水等各類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所作出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目的:保障學生生命安
  • 批號:榕政辦[2010]103號
  • 時間: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檔案信息,檔案內容,

檔案信息

榕政辦[2010]10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暑期將至,加之我市近期持續強降雨,個別縣已經發現學生游泳溺水死亡事故,做好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刻不容緩。為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特別是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堅決杜絕學生溺水等各類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生命安全,讓廣大師生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假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強化責任意識,切實抓好學生與學校安全保障工作。
暑假期間,氣候炎熱,也是暴雨、颱風等各種自然災害的高發期,加上學校放假,青少年學生大部分時間在家中或社會上活動,預防溺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任務十分艱巨。特別是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市連續降雨,學校安全工作面臨更加嚴峻的形勢。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來,本著對師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做好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擺在當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實抓緊抓好,做到早部署、早預防、早落實。要切實加強對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嚴防學生與學校安全事故發生。
二、強化工作措施,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一)全面開展校舍安全大排查。暑期前,各縣(市)區要結合當前防汛工作,立即組織力量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認真的“回頭看”,尤其要加強對農村邊遠山區學校,地處低洼地段、毗鄰山腳學校的安全排查,對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實驗室、圖書館、廁所、圍牆、消防器材、電力電器設施、交通安全、周邊環境、學校附近地質狀況等進行逐項檢查,特別是要對強降雨後極易造成的基礎浸泡、下陷、牆體疏鬆、屋頂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開展排查鑑定,並對清查情況登記造冊,建立安全隱患台帳。排查工作要做到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凡發現有嚴重安全隱患的校內建築物(含圍牆),一律立即停止使用,並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迅速組織拆除。
(二)認真抓好暑期學生預防溺水工作。暑期是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高發期,今年以來,我市已發生多起中小學生溺水死亡事故。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發生作為做好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各級教育部門、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游泳安全的教育,要求中小學生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到非游泳水域游泳,發現同學溺水時要呼叫成年人開展救助,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損失。要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家庭訪視、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繫,增強廣大家長特別是留手兒童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和監護責任意識。各縣(市)區、各鄉鎮(街道)、各村居要組織力量加強轄區危險區域的巡查,督促相關業主單位落實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在事故多發地設立游泳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組織和動員全社會都來防止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各有關單位要對自己管轄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池塘、水庫、河道等有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進行檢查督查,對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故的多發地區要重點檢查,落實整改措施,確保不留下安全隱患。水利部門要在江(河)邊、湖邊、水庫邊等事故易發地設立安全警示牌;建設部門要加強建築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關業主設立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並及時回填;園林、城管部門要加強公園、內河管理,在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示;體育、公安、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對公共游泳場館的日常管理,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督促各游泳館(池)的安全防範、衛生消毒、值勤巡視、緊急救護等措施落實到位,對管理鬆散、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要限期整改,不符合開放要求的一律不得開放;國土資源、安監、旅遊等部門也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
(三)加快“校安工程”建設進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抓住暑假關鍵時期,全力推進“校安工程”建設。原則上2010年“校安工程”建設任務涉及的加固改造項目要在8月底前完成,涉及的重建項目也要加快進度,確保如期完成。市直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對“校安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等環節要開闢綠色通道,特事特辦,全力支持配合;市“校安辦”要加強對縣(市)區推進“校安工程”項目建設的指導和督查;各縣(市)區政府也要組織督察組定期赴各鄉鎮、街道開展“校安工程”建設項目督查。各縣(市)區每周要將本地區“校安工程”項目建設進展情況上報上報市“校安工程”項目建設推進小組;市“校安工程”項目建設推進小組每周要將全市“校安工程”項目建設進展情況上報市政府。
(四)切實抓好無證幼稚園清理整治工作。經過前一階段的整治,目前我市仍有200多所無證幼稚園,其中不少無證幼稚園辦園場所為違章建築,無證幼稚園大多存在辦園條件簡陋、衛生條件較差、師資配備不達標等諸多問題,各類安全隱患較多,極易發生安全事故。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要認真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無證幼稚園清理整頓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榕政辦[2010]98號)精神,利用暑期有利時機,堅持疏導並舉,分類處置,認真抓好無證幼稚園清理整頓工作,為廣大幼兒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入園環境。各縣(市)區清理整頓進展情況應於8月前報告市教育局。
三、強化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強化安全教育是預防和減少各種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環節。暑假前,各級各有關部門各類學校要結合本地本校的安全工作實際,針對汛期特點及學校地理位置、學生年齡特點,對中小學生認真開展與暑假安全關係密切的各類安全再教育。教育部門要利用班會、隊會、安全講座、宣傳欄、廣播電視等形式做好中小學生暑期各類安全綜合教育;水利部門要重點開展預防溺水安全教育;公安部門要重點開展預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國土資源部門要重點做好防山體滑坡、土石流安全事故教育;氣象部門要重點做好防雷電安全教育;消防部門要重點做好防火安全教育;衛生部門要重點做好防食物中毒安全教育;宣傳部門要積極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廣大中小學生珍愛生命,遠離危險,進一步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學校、社區(村)要加強與家長的聯繫,通過“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各種有效的方式,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和聯繫,教育、督促學生家長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尤其是要認真做好與農民工家長的聯繫和溝通,向家長通報暑假期間學生應當遵守的有關安全事宜,引導家長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與教育。安監、建設、文化、體育、園林、市容、旅遊、共青團等有關部門也要結合本部門的工作職責,積極開展涉校涉生安全教育,共同做好暑假期間的學生安全教育與安全防範工作。
四、切實落實責任,嚴格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及“一把手”負總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暑期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學生與學校安全防範機制健全、任務明確、措施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各類學校要認真落實各種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嚴格崗位責任制,確保通信聯絡暢通;要隨時掌握學校安全動態,對各種突發事故和異常情況要快速反應,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要嚴格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如實上報相關情況,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漏報。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教育局要圍繞做好當前汛期和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加強督導檢查,重點檢查預防溺水、無證幼稚園清理整治、“校安工程”等工作,推動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出現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教育局要將加強暑期學生與學校安全工作情況於7月15日前報送市政府辦公廳(聯繫人:朱穩貴;聯繫電話:略)。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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