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特別是加強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包括職業中介機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等)的監督和管理,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健康發展所作出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
  • 適用地區:全國
  • 發文時間: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 發文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
當前,在穩步推進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逐步整合和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的進程中,為做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特別是加強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包括職業中介機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等)的監督和管理,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健康發展,培育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的市場化服務體系,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監管職責。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圍繞促進就業和最佳化人才配置,大力加強對人力資源市場行為的監管。要根據建立統一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的要求,對職業中介機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管理的相關法規、政策進行整合,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規範管理和有效監督,並加強指導。
二、統一換髮許可證。對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發放的職業中介許可證、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進行統一換髮,新的許可證名稱為“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並免費發放。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結合年檢工作,在2010年5月31日前為所有通過年檢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換髮新的許可證,對通過年檢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認真登記,並匯總上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三、做好新設立服務機構的審批工作。新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新的法規未出台前,仍按照《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人才市場管理規定》中的條件要求審批,其中設立中外合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由所在地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各地也可結合實際,制定過渡性審批辦法。
四、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督檢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維護市場正常秩序,防止發生突發事件。要通過加強信息跟蹤、市場巡查、受理投訴舉報、定期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等措施,檢查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打擊非法勞務中介行為,嚴肅查處亂設項目收費行為。規範用人單位招聘活動,為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創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五、指導和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要配合就業工作需要,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當地有關規定,與公共就業服務相結合,採取搭建農民工勞務對接平台、為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等多種形式,積極為勞動者提供社會公益服務。要根據就業促進法要求,積極研究和制定實施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公益性就業服務享受政府補貼辦法。
六、推動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各地可結合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換髮許可證工作,開展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級評定活動,樹立守法經營、誠信服務典型,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強化社會責任。積極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提升服務質量,提供良好服務。要促進行業協會健康發展,注重發揮行業協會服務、自律和協調作用,通過行業協會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公平競爭。
七、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各地要根據建立統一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的要求,按照部里的統一安排,認真開展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調查摸底工作。通過調查摸底,全面、準確掌握本地區各類服務機構狀況,以及從業人員基本情況、業務開展情況、誠信守法情況和市場發展趨勢。要建立工作檯賬,編制服務機構目錄,並對外發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做好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發布工作。各地要推動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高日常監管工作信息化水平。要研究探索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市場動態監測機制,建立市場供求信息變化快速調查制度,及時、準確掌握市場動態。要加強對市場供求信息的歸類和分析,形成權威性數據並定期發布,引導勞動者合理有序流動,為促進就業提供決策參考和依據。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工作要求,在推動人才強國戰略和擴大就業發展戰略的實施過程中,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不斷推進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