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實施《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貫徹實施<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的通知》是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9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貫徹實施《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事管〔2013〕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3年09月26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法制辦公室,省直各部門:
《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2013年7月16日省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通過,2013年7月19日〔2013〕第4號省長令公布,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的公布施行,是全省機關事務工作改革與發展進程中的一件大事。為做好《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辦法》的重要意義
《辦法》是我省第一部專門規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政府規章。《辦法》的公布施行,對於反對 “四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具有重要意義。《辦法》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建設節約型機關為主線,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確立了集中統一、保障公務、厲行節約、務實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明確了機關運行經費、資產和服務管理等機關事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降低行政成本、加強機關自身建設的重要舉措。《辦法》全面總結了我省機關事務工作多年來的實踐經驗,進一步明確了機關事務管理體制機制和基本制度,明確了改革方向,強化了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是提高機關事務管理水平、促進機關事務工作科學發展的重要保障。各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和法制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辦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辦法》貫徹實施好。
二、全面把握《辦法》的主要內容
在立法宗旨方面,《辦法》明確規定是為了加強機關事務管理,規範機關事務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行,降低機關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在管理體制方面,《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明確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推進本級機關事務的統一管理,各機關應當對本機關的機關事務實行集中管理;上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指導下級機關事務工作,主管本級機關事務工作。在管理制度方面,《辦法》把保障機關正常運行所需經費、資產和服務的管理作為主要內容,對機關運行經費、政府採購,機關用地、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等重點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公務接待、會議和出國(境)管理等事項作了原則規定。《辦法》特別對“三公”經費預算編制、支出與公開作了規定。《辦法》要求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公開、支出統計報告、績效考評、資產管理、辦公用房管理、公務用車管理、後勤服務管理、公務接待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制定機關運行實物定額、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和有關開支標準,完善機關資產配置標準、辦公用房建設維修標準和物業服務標準、後勤服務項目和標準、公務接待標準等。在改革方向上,《辦法》明確了機關服務工作社會化的改革方向,要求積極推進機關後勤服務、公務用車和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在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方面,《辦法》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和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職責,明確了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機關事務管理人員違反《辦法》規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認真組織《辦法》的學習、培訓和宣傳
各級機關特別是各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辦法》的學習,充分認識《辦法》出台的重要意義,把握主旨內容,領會精神實質。各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本級政府法制部門,有計畫、分層次地對機關事務管理人員進行專題培訓,促進具體規定與工作實踐相結合,提高機關事務管理能力,提升隊伍業務素質。要將《辦法》的學習與“六五”普法學習結合起來,採取專家訪談、規章解讀、專題講座、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辦法》,為《辦法》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將在入口網站、《河北機關事務》雜誌等媒體設立《辦法》宣傳專欄,刊發《辦法》釋義等內容,在省級新聞媒體刊發宣傳材料,適時舉辦各設區市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負責同志、省直各部門機關事務主管機構負責同志、省局機關幹部培訓班,加強對《辦法》的培訓。
四、做好貫徹實施《辦法》的重點工作
(一)制定配套制度標準。各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和法制部門要會同本級政府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按照《辦法》的規定,結合本級機關事務管理實際,制定機關運行經費、資產和服務管理的配套制度,細化有關定額和標準,增強《辦法》的可操作性,將《辦法》落到實處。要及時將有關機關事務管理的制度標準抄送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推進機關事務統一集中管理。要按照《辦法》規定,整合機關事務機構,明確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積極推進機關事務工作統一管理,統籌配置資源。各機關要根據實際,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集中管理機關事務,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和標準。上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要採取調查研究、經驗交流、監督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對下級政府機關事務工作的指導。
(三)深化機關服務工作社會化改革。各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要根據《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會同或者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探索、研究制定機關服務工作社會化改革方案和具體管理制度,紮實推進機關後勤服務、公務用車和公務接待服務等工作的社會化改革,降低服務成本,保障機關高效運轉。
(四)加強對機關事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和法制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辦法》的規定,根據職責分工,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和舉報受理與查處工作機制,及時糾正和查處單位和個人違反機關事務管理制度標準的行為,確保制度標準得到嚴格執行。
五、加強對貫徹實施《辦法》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和法制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學習貫徹《辦法》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周密部署安排,加強督促檢查,逐級抓好落實。貫徹實施《辦法》過程中有關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和省法制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辦法》的情況進行檢查。
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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