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行公證證明材料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是雲南省公證協會印發的檔案。
《關於試行公證證明材料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是雲南省公證協會印發的檔案。
《關於試行公證證明材料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是雲南省公證協會印發的檔案。前言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省公證領域減證便民服務舉措,雲南省司法廳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試行公證證明材料告知承諾制。為穩妥推行公證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濮陽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試行)》已經濮陽市政府同意,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 月8日印發.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
河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關於做好公證證明材料清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司公通〔202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局)、公證管理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各地方公證協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證協會:為貫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8號)精神,全面推行證明...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持續“減證便民”、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部署,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2020年6月1日起,浙江能監辦行政許可推行“告知承諾制”。2021年,江西省首張“告知承諾制”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在九江發出。釋義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
要組織學習《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和《省實施方案》,開展告知承諾制學習培訓,加強業務交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新媒體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強...
《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已經陝西省政府同意,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6 月30日印發.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