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制定,共七條,於1981年4月8日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81年04月08日
- 實施時間:1981年4月8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
該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制定,共七條,於1981年4月8日頒布。
該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制定,共七條,於1981年4月8日頒布。規定全文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職工探親往返車船費,按下列標準開支:(一)乘...
十一、各單位對職工探親要建立嚴格的審批、登記、請假、銷假制度。對無故超假的,要按曠工處理。十二、有關探親路費的具體開支辦法按財政部的規定辦理。十三、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對於制定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中若干問題的意見》予以廢止。鐵道部、交通部也可以根據...
符合探望配偶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望配偶時,其不實行探親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職工工作地點探親,職工所在單位應按規定報銷其往返路費。職工本人當年則不應再享受探親待遇。第五條 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休假,超過國家規定的產假天數(正常生產五十六天,難產、雙生七十天)以後,又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雙方...
職工帶薪脫產到外地學習一年以上,不能在公休假日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的,應利用學習假期回家探親,可按規定報銷其一次往返路費,被探望的親屬原則上不能到臨時學習地點探望。原來住在一起的配偶,一方因工作需要調動到外地工作,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離別滿一年,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分居兩地工作的雙職工,一方享受了...
第十四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照常發給本人的標準工資和固定收入、保留工資、副食補貼。第十五條 有關探親路費的具體開支辦法,按財政部1981年4月8日《關於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辦理。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合理安排職工探親的假期,務求不要妨礙生產和工作正常進行,並且不得因此而增加人員編制。職工...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以下簡稱《探親規定》)的精神,結合我省具體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探親規定》第二條所稱:“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系指自參加工作之日算起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實習、見習生和學徒工、熟練工,在實習、見習和學徒、熟練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上半年實習...
職工探親假是指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的職工, 每年享有的與父母或配偶團聚的假期。我國自1958年開始實行職工探親假制度。1981年國務院重新修訂公布了《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規定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 與配偶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可以享受...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2月9日《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婚喪假和路程假 《國家...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
第二十五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幹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後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後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第八章 職工探親差旅費 第二十六條 職工探親往返路費,按下列標準報銷:乘火車不分職級,一般只報銷硬席座位費,連續乘火車...
在我省居住的職工探望出國定居或留學改定居的子女,每4年可享有探親假1次,假期40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的歸僑、僑眷職工經批准出境探親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境內路費,享受假期工資待遇。 第二十九條 獲準出境定居的歸僑、僑眷,...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
第十四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照常發給本人的標準工資和固定收入、保留工資、副食補貼。 第十五條 有關探親路費的具體開支辦法,按財政部1981年4月8日《關於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合理安排職工探親的假期,務求不要妨礙生產和工作正常進行,並且不得因此而增...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期是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需要另外給予路程假。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008年1月3日)(415)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08年2月15日)(416)財政部關於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1981年4月8日)(418)(五)女職工與未成年工特殊保護(420)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1990年1月18日)(420)未成年工...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摘錄)(1980年2月20日\[80\]勞總薪字29號)(256)國家勞動總局關於制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1981年3月26日\[81\]勞總險字12號)(257)財政部關於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1981年4月8日\[81\]財事113...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令第174號)(102)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令第270號)(104)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1980年2月20日\[1980\]勞總薪字29號)(105)財政部關於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1981年4月8日\[1981\]...
1981年3月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1981年3月14日國務院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中規定:“假期 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軍隊也按上述規定執行,幹部探親休假的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未婚幹部探親假期遇上春節,假期 仍為 20 天(...
第二十三條歸僑、僑眷職工經批准出境探親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境內路費,享受假期工資和福利待遇。歸僑、僑眷出境探望子女,比照國家有關已婚歸僑、僑眷出境探望父母的規定辦理。歸僑、僑眷職工出境的探親假,可以用於在內地探望境外回來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和扶養人,其假期和路費享受內地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