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請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通知
- 發文機構:國家教委
- 發文時間:1985年7月5日
關於申請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通知,是國家教委於1985年7月5日發布的關於“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檔案。1985年7月5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科委、原教育部、中國科學院《關於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報告》,同意試辦博士後科研流...
6.單位領導對博士後工作積極熱心,認真負責。 三、申報和評審程式 1.接到本通知後,請根據上述要求,組織本部門、本地區所屬有條件的、熱心於設立博士後流動站的單位進行申報工作,並請各申報單位認真填寫《申請設立博士後流動站報批表》(見...
(五)單位領導對設立博士後流動站高度重視和認真負責。三、申請報批程式(一)接此通知後,請立即會商本系統或本地區科研、教育部門,根據上述要求,布置有條件並熱心於設站的單位,認真填寫《申請設立博士後流動站報批表》。
國務院同意國家科委、原教育部、中國科學院《關於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中文名 國務院批轉國家科學、教育部、中國科學院關於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報告的通知 發文單位 國務院 發布日期 1985-7-5 ...
二、申請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單位須具備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健全的研究與開發機構、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員隊伍和高水平的科技項目、具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重視人才工作、能為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和必要的生活等基本條件。三、各...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關於改變新設博士後流動站評審辦法的通知》,是為為妥善解決零星申請和審批的辦法中存在的問題,經管委會第九次會議研究決定的通知。 [1] 1989年2月28日,《通知》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1] 中...
《人事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關於批准北京大學等九十一個單位新設博士後流動站的通知》是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人事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人事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關於批准北京大學等九十一個單位新設博士後流動站的通知 ...
為此,根據《國務院批轉國家科委、教育部、中國科學院關於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報告的通知》和全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管理協調委員會(簡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下同)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規定。申請設站條件 第一條 申請設立博士後科研...
4、非設站單位依託國家重大科研項目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需先按《關於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為依託招收博士後的報批及管理辦法》,向全國博管辦申報,經批准後,方可進行招收工作,此種招收模式為項目博士後招收。申請流程 1、申請人須取得博士...
4、對設站單位來講,博士後是有期限的工作人員,不列入正式編制,工作期滿後必須流動出站,在其獲得固定工作崗位前,實際上處於流動狀態。主要條件 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條件 申請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須按學科、專業...
考慮到近年獲得博士學位者年齡一般偏大,在試辦期間對博士後年齡要求可放寬到四十歲。第二條 為了鼓勵人才交流,博採眾長,避免學術上的“近親繁殖”,建站單位培養的博士研究生,畢業後不得申請進本單位同學科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以下...
第十五條 被錄用的博士後人員憑錄用通知書、身份證到學校博管辦辦理報到手續,並交驗博士學位證書原件。無正當理由逾期一個月未報到者,將被取消進站資格。如有特殊情況,應在規定的進站日期前向流動站申請延期進站,並報學校博管辦批准...
現將管委會討論決定的幾個問題通知如下。一、關於修改新建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請條件問題 國家科委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85)國科發乾字1187號檔案曾規定:凡未被批准建站的單位,如果有兩名以上在國外留學獲得博士學位者願到該單位做...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批轉國家科委、教育部、中國科學院關於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報告的通知》(國發〔1985〕88號)精神和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章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設立...
第六條 在全國博管會統一部署新(增)設博士後流動站時,市博士後工作辦公室受理本市各單位(包括市屬和中央直屬單位)設立博士後流動站的申請,會同本市高教、科研部門提出初審意見,並送各申請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條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根據《關於擴大企業博士後工作試點的通知》(人發〔1997〕86號)的要求和全國企業博士後工作的發展,商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有關部門審批試點企業,在該企業建立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第四條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
第五條 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統一部署新(增)設博士後流動站時,省人事廳受理在本省範圍內的各單位(包括省屬和中央直屬單位)設立博士後流動站的申請,會同有關高校、科研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後送各申請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單位的上級主管...
關於印發《江蘇省博士後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設站單位:經研究,現將《江蘇省博士後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實施辦法...
印發通知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博士後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人社規〔2022〕1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設站(...
2.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對申請試點的企業進行調查、論證,在充分徵求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商國家經貿委審批試點企業(即在該企業建立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3.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企業博士後工作的特點,制定...
第十條 擬設站單位申請設立科研創新平台時,必須至少引進1名博士或博士後研究人員。申請設立基地時,應得到流動站設站單位核准並簽訂共建基地合作協定,委託流動站招收博士後人員。資料齊全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第九條 申請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的人員,必須具有博士學位,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四十歲以下。在職人員不得兼職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第十條 設站單位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應當進行公開招聘,並組織專家對申請者的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和...
四、對博士後研究人員流動期滿分配固定工作單位後,其配偶的工作安置和戶口遷移問題,《國務院批轉國家科委、教育部、中國科學院關於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報告的通知》(國發〔1985〕88號),國家科委、公安部《關於博士後研究人員及其配偶、...
人事部關於博士後研究人員工資問題的通知發文單位是人事部,發布日期是1989-3-10 執行日期:1989-3-10 根據一九八五年七月五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科委、教育部、中國科學院關於試辦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報告的通知》(國發〔1985〕88號)的有...
2.申請及審批:本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報人事處送分管校領導審批。五、進校外流動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的,憑博士後錄用通知與所在單位和學校簽訂《西南大學在職人員進校外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契約書》,再辦理相關手續。六、...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河南省範圍內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以下簡稱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及各級博士後工作管理部門。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博士後流動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權的一級學科內,經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