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濱海新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細則

2021年10月19日,濱海新區制定出台《濱海新區推進創新立區、打造自主創新升級版若干措施(試行)》1個指南要點和6個實施細則,《關於濱海新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細則》是其中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濱海新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19日
內容解讀
《關於濱海新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細則》指出,對於各開發區與全國高校共建的濱海新區高校研究生創新實踐基地,設立評價指標體系,進行量化考核,按照考核結果進行資助,獎勵資金從不超過5萬元到不超過50萬元不等。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挖掘技術契約並在新區技術契約登記機構進行登記的,按照新區技術契約成交額對其進行排序,並給予10萬—30萬元不等的獎勵。對於入選的科技成果轉化人才,按照上年度促成技術本地(濱海新區)交易額進行獎勵,獎勵資金為5萬—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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