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津黨發[2009]29號),設立天津市濱海新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濱海新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機構: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天津
單位簡介,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單位簡介

加掛天津市濱海新區知識產權局牌子。區科學技術委員會為負責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方面措施方法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科技發展、智慧財產權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分析科技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三、組織制定高新技術發展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研究的措施辦法;牽頭組織科技促進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與攻關。
四、歸口申報並組織實施國家、市科技部門下達的科技計畫,歸口組織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
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科技資源共享的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辦法;制定科技成果推廣辦法,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八、研究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科技經費預算、決算及使用。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建議,做好科技人才的培養、選拔。
十一、組織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初審和推薦工作,組織開展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科普工作規劃;制定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措施;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十三、承擔本區專利保護和專利管理職能,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智慧財產權交易等套用活動,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活動。
十四、研究擬定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辦法和計畫;負責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的合作與交流活動。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共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發展計畫處
三、高新技術產業處
四、行政審批處(加掛社會發展處)
五、智慧財產權處(加掛技術成果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